教练员职称评定 重大改革!体育老师将既可评定教师职称,也可评定教练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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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改革!体育老师将既可评定教师职称,也可评定教练职称

体教融合是一项关乎体育强国建设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命题,也是引领体育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重点。3月5日上午10时,河北省推进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新闻部发布会在石家庄召开,对刚刚3月初印发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

教练员职称评定 重大改革!体育老师将既可评定教师职称,也可评定教练职称

河北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河北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正式联合印发。

《实施意见》包括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深化体校改革、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实施八个部分,共36条。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拓宽经费渠道、建立联合督导机制3项举措,并明确将突出冰雪运动发展、突出“三大球”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大中小学校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校代表队,河北体育学院和有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探索在本科、专科层次设置独立的足球、篮球、排球学院或系。持续办好冀萌杯足球联赛、小年龄段篮球赛等。

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教师教练双贯通制度,体育教师既可以评定教师职称,也可以评定教练职称。鼓励体校和青少年训练中心注册教练员参与各级各类学校竞赛训练、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并按规定领取报酬。对青少年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比赛成绩纳入体育、教育部门双方奖励评估机制。

体育特长学生发展也将被给予政策支持。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扩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数量,明确招生比例等。

记者│刘真

来源: 石家庄日报

体育教练员职称改革启动,国家级教练员定为“正高级”职称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10月19日,人社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体育教练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教练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拟规定,对体育教练员分“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和“业余训练队教练员”2类进行职称评审。同时,意见明确,国家级教练员定为“正高级”职称。

教练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国家级4个层级

意见拟规定,体育教练员设初级、中级、高级,名称分别为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副高级)、国家级教练(正高级)。统一后的体育教练员职称,与原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对应关系是:原三级、二级教练对应初级教练;原一级教练对应中级教练;原高级教练对应高级教练(副高级);原国家级教练对应国家级教练(正高级)。

统一后的体育教练员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初级教练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中级教练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高级教练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国家级教练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

教练员职称评价实行实行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相结合。人社部会同体育总局制定《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体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体育事业发展情况,结合各级各类体育教练员的职业发展实际,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地区评价标准。

教练员职称评价与所带运动员比赛成绩挂钩

意见拟规定,教练员职称评审实行分类评价,按照体育教练员所带运动员类别,一般分为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和业余训练教练员,综合考虑两类教练员实际,分别制定评价标准。

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以教练员输送或所带运动员获得优异比赛成绩为主要指标,并按照赛事规格设置不同权重予以评价。对执教业绩突出、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体育教练员,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等级职称,最高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对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运动员,从事教练员工作后,可破格申报评审体育教练员职称。

在评审机制上,正高级教练一般由体育总局组织评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可开展奥运项目正高级教练职称评审,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备案。

同时,意见提出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聘用相应级别体育教练员,并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支援艰苦边远地区执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体育教练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聘用。

教练员违反反兴奋剂等规定受处罚,职称一律取消

对于评价标准,意见还特别提出坚持把体育道德和职业精神放在评价首位,引导体育教练员爱岗敬业,授技育人,因违反反兴奋剂、赛风赛纪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等受到处罚的,或存在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

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纪律方面,在体育教练员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工作人员、领导、专家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教练员凡违反反兴奋剂、赛风赛纪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等受到处罚的,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在处罚期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同时,对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此次意见也明确,突出业绩导向要求,淡化论文要求,对初、中级教练论文不作要求,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在评审监督方面,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实行谁评审谁负责,谁评审谁发证。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获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可直接申报高级教练职称

人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关于破格申报体育教练员职称的有关情况。对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运动员,从事教练员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经审核可破格申报。

例如,曾获得奥运会冠军,可申报高级教练职称;曾获得奥运会二、三名或世界杯、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比赛冠军,可申报中级教练职称。

直接训练两年以上运动员取得奥运会冠军的主管教练员,可确定国家级教练职称;其他执教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等级的职称。辅助教练所带或输送后的运动员获得奥运冠军的可破学历、资历等3项条件。

此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体育教练员,评价标准适当降低,侧重考察工作实绩,引导鼓励优秀体育教练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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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带或所输送运动员获奥运会前三名可申评“国家级教练”

按照《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的评审分别设置了学历、工作经历和业绩方面的要求,其中业绩要求最为突出。

初级教练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训练竞赛教学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或每年参加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及学时;按要求完成训练、竞赛任务。

中级教练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初级教练工作满四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从事体育训练竞赛教学工作满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或每年参加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及学时;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取得全国最高水平以上比赛录取名次。

高级教练则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级教练工作满五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或每年参加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及学时;任现职以来有一项以上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达到世界水平或亚洲、全国优秀水平。

国家级教练员的申评标准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高级教练工作满五年;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国家级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或每年参加且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及学时;任现职以来有两项以上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同时,申评国家级教练,还可以是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或训练两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四年内取得成绩的。取得的成绩包括奥运会前三名。奥运会四至六名并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前两名。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三次冠军。亚运会两次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两次冠军。向国家队输送三名以上运动员或有三名以上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亚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或奥运会比赛,并取得五次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或两次亚运会(亚运会比赛项目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集体项目奥运会前十名。集体项目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赛两次前两名。集体项目亚运会冠军并亚洲锦标赛或亚洲杯赛冠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