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开会议多少人以上需要报备吗?
会议不需要报备,1000人的活动、集会、游行、示威是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部门报备。
一、各级政府召开的会议,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报备制度。
二、对于公开场合的集会,按《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
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写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三、千人以上节庆活动,擅自举办将被追责。
1、大型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经同意,不得举办大型活动。
2、各地都有规定,大型活动将实行申报备案制。凡擅自举办大型活动的,将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追究责任。
3、凡由各级政府利用固定场所举行单场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以及商场促销等活动均为大型活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承办单位承担具体安全责任。
4、大型活动实行申报备案制。举办大型活动前,承办单位须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申报;申报同意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同时由安监部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因为一下情况更举行集会的时间、地点、路线,需要及时通知其负责人:
(一)举行时间在交通高峰期,可能造成交通较长时间严重堵塞的;
(二)举行地或者行经路线正在施工,不能通行的;
(三)举行地为渡口、铁路道口或者是毗邻国(边)境的;
(四)所使用的机动车辆不符合道路养护规定的;
(五)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同一时间、地点有重大国事活动的;
(六)在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同一时间、地点、路线已经许可他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四川铁路发生过什么事?
四川铁路发生过最著名的事件是:保路运动 。
1911年5月清政府 皇族内阁 颁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将已归商办的粤汉、川汉铁路收归“国有”,任命 端方 为督办粤汉川汉铁路大臣,并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
清廷 出卖筑路权的行径激起各地人民反对。湖南各界群众以铁路公司、咨议局为阵地,积极争路,迫使湘抚杨文鼎奏请清廷收回成命。上奏遭申斥后,民众相继罢工、罢市、罢课,拒交捐税。湖北咨议局亦召开大会抗议,疾呼“存路救国”。
宜昌商股股东纷纷向铁路公司索回股本,铁路工人和附近农民起而支持,与官军发生流血冲突。广东铁路股东反对清廷强占粤路,坚持商办,华侨股东声明“誓死不从”。民众拒用纸币,挤兑银根,以示抵抗。在粤督张鸣岐高压下,股东赴香港成立保路会,继续抗争。
四川斗争尤为激烈,立宪派绅商首先发起保路,五月二十一日(6.17)组织保路同志会,持有租股的农民争相入会,参加者达数十万人。在清廷强行接收宜万段后,群起抗粮抗捐和暴动。七月十五日川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代表蒲殿俊、罗纶等人,查封同志会和铁路公司,并用武力镇压请愿群众,死伤数百人,造成“成都血案”。
清廷饬令解散各地保路同志会,扩大镇压。 中国同盟会 员 龙鸣剑 、 王天杰 等号召保路同志军乘机起义。各路义军攻打成都,久攻不下,转而分兵攻略各州县,发展为全川范围的武装起义,有力地推动了辛亥革命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