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男女偷情被处私刑)古代对男女交往是很严酷的,但妓院合法,现在刚好相反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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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男女交往是很严酷的,但妓院合法,现在刚好相反怎么解释?

妓院在中国历史上的存在,几乎可以追溯整个封建社会时期,及至近现代民国时期都有官方发放的妓女证书,可见古代妓院合法性!

同时,在古代,女性为男性附属产品,有人生依附关系,等同于私人财产,为此给女性带上了“贞洁”的道德枷锁,任何想挣脱的男女都会受到家族制严惩,所以古代男女交往是很严酷的!

而解放后,新中国法律彻底取缔了妓院、妓女。把开设妓院,强迫妇女卖淫,或男子嫖娼列为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法定罪,充分显示了国家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丶女性社会地位的决心与意志,是女性地位提升,男女平等的社会体现,是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

同时也得指出,随着社会的开放,网络的发展,交通的便捷,更多的钱色交易变得越发隐密而猖獗。

简单说,就是女性地位的提高。

古代限制男女交往,其实主要是限制女性的社交行为。所谓″三从",意思就是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妓院的性压迫意味,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也并不完美,但不管怎么说,总该承认比古代要公平和进步了。

这有什么不好解释的,这就如同你在公司打扫清洁卫生,你把纸屑往柜子底下藏一样,地面干净就可以了,反正柜子底下检查困难,妓院等同于办公室地面上的纸屑,不收拾,有碍瞻观,纸屑不见了,眼不见心不烦,看见了扫具得到。

表面的纸屑看不见了,藏在柜子底下的纸屑依然存在,柜子底下不仅有纸屑,还有灰尘和蜘蛛网,人眼看不到,眼不见为净,恶心的是柜子底,又不是人的眼睛,男女之间的那点“小事”,该怎么做,还得怎么做,但都得藏在柜子底下做。

其实这个问题是伪命题,古代妓院合法现代不合法是正确的,但古代对男女交往很严酷而现代相反则是不对的。在封建社会一直到民国,历史上对于男女交往很严酷的时期并不太多,如唐朝从帝王就对伦理关系很蔑视,太宗纳弟媳,玄宗娶儿媳等,到了明代社会达到性解放的高潮,出现了以《金瓶梅》为代表的淫书。男女之间交往有理有节是社会道德水平的体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所谓性解放是兽性的基本特征,不应为文明社会所推崇。至于妓院的合法非法,代表了一个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尊重程度

古代对于男女交往的严酷主要是贵族阶层的要求,同样青楼也是为了贵族阶层服务的!

妓院不合法,这是我国解放后的重大进步,使得妇女权益得到了保护,造就了全世界劳动参与率最高的中国妇女!

合肥男子发现妻子与快递员有染,当街砍杀快递员获刑15年, 你怎么看?

本案件发生在合肥大通路搪瓷厂巷口,当天血迹斑斑,历历在目。

该男子持凶杀死奸夫,其情可悯,法理不容。

同情之音。其妻外遇,自古中国男人最不能容忍之事,被戴上绿帽子,一辈子的耻辱,在过去那种安土重迁的岁月,祖祖辈辈居住在一隅,被嘲笑指指点点可是几辈人的事情。所以男子冲冠一怒对奸夫痛下杀手,于传统上是有道德制高点,“夺妻之恨,不共戴天”,所以获得一定的谅解。

法理不容。中国现在将就法治社会,虽然男女通奸,道德沦丧,伤害家人,但法律上罪不至死,即使有罪,也有专门的执法机关执行,而非让个人行私刑,擅自处理,所以杀人这件事本身就是错误的,无论他杀的是谁,法律上对凶手进行制裁,是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事实上,如果凶手有一定的理智,应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这种偷情,肯定不是单方面的原因,一个胆敢出轨的女人,留有何用!应该持证据让这个女人净身出户,让她滚的远远的,此生不复相见。

搭上十五年的牢狱之灾,实属可惜。


(印男女偷情被处私刑)古代对男女交往是很严酷的,但妓院合法,现在刚好相反怎么解释?

(印男女偷情被处私刑)古代对男女交往是很严酷的,但妓院合法,现在刚好相反怎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