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午上海市某小区一女子坠亡砸伤路人,是什么原因?
2月8曰,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一中年女子从10楼坠落身亡,并砸伤一名正从楼下经过的协管员,真是不幸中的不幸。目前这名协管员正在医院救治。
据称,坠楼女子年48岁,有两个女儿,其中小女儿还幼小。说明这位女士在生小女儿时已经年过40。会不会生二胎后出现抑郁倾向呢?很多人都这样猜测。也有人说,是不小心坠楼的。等等。但真实原因,警方正在调查。
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起悲催的事件。而且还殃及到他人,更让人无法释怀。
说什么都感觉苍白无力,悲情,无语。
人生多不易,且行且珍惜。
2月8日,上海一48岁外籍女子坠亡砸伤路人。
女子死亡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之中。
每当看到类似的报导心里都是沉甸甸,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一个念头,决绝一跳,并与亲人阴阳相隔。
跳楼的人是解脱了,一死百了,留下了年幼的孩子和悲伤绝望的丈夫,白发的父母。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生存压力大,每个家庭的人生活都是不易的。
有负责挣钱养家的丈夫,为了薪酬,早起晚归,加班加点;背负一家重担,精神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女人操持家务,很是繁琐,本文中跳楼女子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尚小,带孩子的辛苦,每个母亲都有体会。
48岁的女人,年龄已经不小了,有的这个年龄已经进入更年期。
跳楼女子不能排除是否由于进入更年期,情绪不稳,产生焦躁,抑郁情绪,如果家人丈夫不够体谅,不能理解,甚至有抱怨言语,精神,乃至暴力攻击,会使他们悲观绝望,生无可恋而走上绝路。
每个人都是坚强的,也都有脆柔的一面,心里压力过大,劳动强度高,睡眠不足,常会诱发心理疾病。
一起生活的伴侣如果多替对方着想,给对方温暖,解除对方郁闷的心结,必要时带伴侣去看心理医生,用药物调节不良情绪,也许就不会因心里问题而出现行为偏差而带来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这种悲剧的制造源于个人的性格和认知,能深刻影响他们行为和思想的人就是朝夕相处的家人和伴侣,但愿家庭成员能多为对方考虑,多给予对方关怀和爱,也许就能挽回一条生命。
首先很痛心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并央及无辜路人,愿逝者一路走好,伤者早日康复。然后请允许我纠正一点:不是越到过年这种事越多,这只是小概率事件,和年节无因果关系。新闻报道中介绍该死者是高龄产妇,二宝才几个月,丈夫在外地工作,独自抚育两个孩子,辛苦操劳可想而知。所以我推测发生悲剧的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产后抑郁症,这是极少数产妇在生完小孩后的一种心理障碍,或轻或重和自己的性格,心理承受能力有关,需要家人的关怀和心理疏导。死者老公在外地工作,没有亲人在身边,她独自操持家务带孩子,身心俱疲,这也许就是一时想不开的导火索。其二:她已48岁,这是女性更年期的开始,特殊阶段心理脆弱,情绪波动较大,容易激动,孩子的哭闹和繁杂的家务使她得不到充分的休息,没有心理平静緩冲时间,更加焦躁不安,所有的压力堆积爆发,导致精神崩溃,走上绝路。以上猜测纯属个人拙见,对与错,敬请谅解。逝者已逝,无论原因如何都不能挽回悲剧,只能以此为警示,提醒有孕妇产妇的家庭,多关怀照顾她们,分担家务,化解她们内心的焦虑,让她们心情愉快轻松,育儿时更多体味到为人母亲的幸福,从而无怨无悔,坚强乐观,只看到人生的希望,溫暖和美好。
谢邀!此题我还是刚看到,也有网友作了介绍。对此一死一伤的当事人表示同情!对跳楼女子我认为既然已成现实就要勇于面对,做人要有担当。要勤奋努力,克服战胜困难。不能消极轻生,把孩子责任抛给别人。自己选择轻生还伤及无辜,祸及他人更是不能饶恕。此例对别人也是个警醒!
2月8日中午12时许,上海市徐汇区安福路近乌鲁木齐中路一小区发生悲惨一幕:一名女子高坠身亡,而途径现场的一名协管员被砸中受伤,后被送医救治。
这名高坠的外籍女子年约48岁上下,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尚小,是该小区的一名租户。据了解:她每天进出小区租借的房屋,与人和善并无明显异常,确切原因警方尚在调查中。
48岁,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年龄尚小,唉,说白了又是一个二胎的母亲坠楼,是否轻生还不知道,但是产妇抑郁症轻生的问题越看越多。
2月7号,重庆一位37岁产妇,与公婆住在渝北某小区,家中有一个13岁大的女儿和一个5个月大的儿子,丈夫在成都工作,抑郁症选择了跳楼轻生。
在照顾小孩期间,由于每天泡奶粉,洗奶瓶,换尿不湿,洗宝宝换下来的衣服,哄娃。可能一波忙完了,才坐下,宝宝又哭了,孩子休息时间没有概率坚持哭闹,宝宝身体免疫力差,容易得病,别总是嫌弃妻子没有照顾好孩子,没有老公的理解和关心,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对生活和情感失去信心,总感觉做什么都无力,活着太痛苦 ,大多数产妇在带孩子时期出现抑郁症,想轻生一了百了的人很多。
所以媳妇在带小孩期间,作为丈夫家人尽量鼓励鼓励媳妇。作为妻子,也多体谅丈夫辛苦工作,不用胡思乱想,成家立业都不容易,需要相互包容扶持,上有老,下有小,生命本来就短暂,应该好好珍惜。
印江男子奔跑双手接住坠楼幼童:两人均未受伤, 你怎么看?
我看了这个报道,通过记者和陈先生的对话,可以看出陈先生的为人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当时没想也没时间想太多,“救人”占据了他的全部心里空间,当把人救下了,查看也没受伤他心里才一块石头落了地。在对话中他表现的无所谓,救人是应该的。他也没企望什么回报,只要孩子没事儿就行了,他说他也有两个小孩,懂得作父母的对孩子的心情。朋友们,这是多么平素而又高尚的思想境界啊!“赠人玫瑰手留余香”这就是陈先生的“所求”吧。我忽然想起来在大街上“碰瓷”的人,相比之下难道不感到自己的龌龊吗?
又一个温暖中国冰冷大地的人!陈先生这一接,接住了一个宝贵的生命!接出了陈先生的温度和高度!给陈先生怎样的奖怎样的赞都应该!陈先生好人一个!但又说回来,一个小孩从楼上掉下来,能帮可能大家都会帮,这是人性最基夲,所以别把陈先生当作一个怪物看待了,好人,正常人。因为冰冷,麻木,残酷,弱肉强食的无助,所以有点人性光芒的闪耀就显得过份的特别和奇怪,陈先生不是三头六臂的哪吒,也不是有三只眼的二郎神,也许正为房贷愁,正为孩子上学愁,正为老人看病愁,正为工作愁的一个好心,普通人而已。让陈先生再普通些吧!让社会更多一些热心吧!最终心们都会享受到彼此的温暖!温暖社会,温暖人间。再一次给陈先生一万个赞!
为什么有些人选择跳楼自杀,难道不知害人害己吗?
"为什么有些人选择跳楼自杀,难道不知害人害已吗?"这个问题,我想,凡是跳楼、上吊、跳水等不正常自杀者,有对未来的生活没有什么希望者;有感情纠纷者;有谈恋爱失恋者;有疾病痛苦者,有患精神分裂症者等,都是一迅间的问题,他们都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如何。
如果他们在自杀之前,考虑到父母等家人怎么办,自已自杀,会不会给别人带来痛苦?他们要是这么想,就不会自杀了。
其实,大都数选择自杀者,都是心理间断性发生障碍,心理有不健康因素等造成事故的发生,如患有短暂性精神分裂症等。
这样的解释,我想,对于有些人为什么要自杀,大家都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吧?
有人坠楼自杀,发生砸死砸伤楼下凑不及防行人的事件,已见过数起报道。
最新的报道发生在重庆,一名31岁男子跳楼自杀,将楼下路过的两名年轻女学生砸死,警方已排除是故意的刑事杀人犯罪案件,而属于意外伤害。
跳楼自杀者殃及无辜的人死伤,这种问题令人头痛!
有人非正常无辜死亡,而肇事者属于无意识单独作案,且肇事者已经自杀身亡。
——该谁承担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呢?
谴责跳楼者害人害己,已无济于事!
——跳楼者对自己的生命都不负责任了,哪还会冷静考虑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况且,跳楼人身躯砸中楼下的行人,的确属于非常意外的偶然事件。
有点牛顿物理运动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从高空抛下一个加速下落的物体,要砸中地面一个移动的目标,概率是非常低的。而自杀者闭上眼睛纵身往楼下一跳,就恰巧砸中从楼下经过的路人,可能性更小。发生这种砸中事件,在数理统计学上属于发生了小概率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件)。
要防止这种情况再发生。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积极防范;
大力宣传“热爱生活、尊惜生命”,尽量降低自杀事件发生的频率。
但这并不能完全保险!因为自杀是动物的一种自然属性,人类也不可避免!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哪个民族,无论贫富与贵贱,无论是否想得开,自杀的事件一定会发生。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全世界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自杀。
第二,被动防范
现代战争有一句名言;——“威胁来自于空中”!
记住!这句话对人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也完全适用!
人在地面活动中,应下意识的远离高层建筑(高楼、立交桥、天桥、高塔、电网、广告牌、临时搭架建筑等),若需要近距离经过时,要留意观察空中,快速通过少作停留。
若养成这样一种良好的意识习惯,不排除会让你一生中免遭一些意外的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