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4岁女童疑遭继母殴打昏迷进ICU,对此你怎么看?
国外有许多好的经验可以学习,关键是国家不作为。可期待的是,目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加入了国家亲权责任的条款,如果通过,并完善配套措施,会成为保护未成年人受虐待问题的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具体可以:
1.剥夺其父母监护权;
2.对受害的未成年人实行国家亲权责任——孩子由国家安排领养,并监督执行效果;
3.生母判遗弃罪,生父判虐待子女罪,后母判伤害罪。
所有虐待孩子的,都从重量刑。
继父母,亲生父母虐待孩子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父母迫于施暴者的淫威不敢作声,不尽监管和保护的责任,所以急需立法,明确父母对孩子监管不利导致孩子被伤害的法律责任。必要时剥夺监护权。
如果父母虐待,家暴孩子,能不能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呢?回答是肯定的,无论是父母还是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有性侵、暴力、虐待、出卖、遗弃等严重侵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的,近亲属,居委会,、民政部门等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权申请。
在诉讼过程中防止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一步伤害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监护人接近被监护人。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犯和暴力犯罪,因具有隐蔽性而不易被发现,本事件当中,有邻居事后反应知道小女孩被虐待的事情,很遗憾没有及时报警。
法律赋予了全社会监管的责任,希望全民监管,对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打击,如果你发现你的邻居有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要坚决的报警或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不要做袖手旁观的看客
从法律上来讲,女童的继母和父亲,一定是触犯了法律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这是正常,也是应该的。
但是从其他的新闻中我们也能知道,之前邻居也曾经报过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重视,才会引起现在的结果的。
上学的时候,老师和我们说过,法律是用来保护弱者的,但是只能是一种事后的保护。仔细想想,这句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一个人的行为没有触犯到法律,是很难被归罪的,而触犯法律,就是侵犯了被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或是其他权益等,并且造成了一定后果的。
近些年来,家庭成员的关系,似乎成了一部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家庭暴力、虐待等等,只有到了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程度,似乎才会被重视。
但是,在这这种情况下,只能说罪与非罪难以界定。如何清晰的界定这条线,似乎成了实践中的难题。
黑龙江4岁女童疑遭继母殴打昏迷进ICU,对此你怎么看?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近看到最令人气愤的新闻,最近,据热心网友爆料,黑龙江佳木斯的一名女性殴打4岁继女,导致孩子颅内出血,送至ICU抢救,同时网络帖子还配发了多张触目惊心的伤势图片,女童身上有多处疑似烟头烫伤痕迹,千疮百孔,惨不忍睹。
事后,涉事女子已经被警方控制,但是据知情人透露,该女子曾多次虐待女童,前后入院治疗花费数万元。孩子曾经被继母罚跪挨饿。孩子的父亲事后发声:“案件会逐步清晰,我不在乎大家怎么说我,发生这件事我的责任最大”。
对于这件事情,我个人只能是表示自己既愤怒又痛心,孩子在天真无邪的年纪遭遇毒手,孩子又有什么错?是怎样的蛇蝎心肠能够让该女子下如此毒手?孩子的父亲和其他家属,对于之前就时有发生的虐童难道就熟视无睹,并不加以制止?事情还不清楚,但是我们作为一个局外人依然是非常痛心。
当前这个时代,离异重组家庭数不胜数,只能说这是个人自由,但是受害最多的往往是孩子,特别是年纪尚小,还没有能力申诉,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安全的儿童,孩子的父母甚至是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去保护他们。
我也奉劝一些重组的家庭的成年人,如果对方有孩子,你就必须做好将对方孩子视若己出的心理预期,如果你不能接受,或者非常介意的话,就不应该让这个本就有隐患的家庭组合起来。
而作为家庭成员的其他人,必须发挥自己的责任,组织,维护,成为孩子的安全守护者,而社会的各界,也不应该熟视无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起码应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正义,避免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
涉事女子这样的行为本就是触犯法律,自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希望孩子在以后的生命中,再也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了吧,希望命运善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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