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作文难忘的一件事内容是偷爸爸的钱?
小时候,曾经因为想买一只冰棍而偷了爸爸一块钱,这件事至今无法忘却。
那是一年的夏天,天气好热,村里来了一位卖冰棍的老大爷,许多小朋友都在买,可我没有钱,口袋里空空的,又真的很想吃,怎么办呢?
于是就悄悄地回到家里,突然看到父亲的上衣挂在墙上,当时正好没有人在场,就偷偷地将手伸进了爸爸的上衣口袋,运气还不错,掏出了一块钱,立马就跑出去买了一只冰棍,高兴极了。
但这件事至今爸爸也不知道,而今天的我却感到又一份内疚!
拿了父亲的房产证犯法吗?
如果是偷的可能构成犯罪,罪名应为”诈骗罪“。有案例判决”儿子偷父亲的房产证抵押贷款 被判诈骗罪“。因为抵押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所以抵押无效,故而父母的财产没有实际损失,所以儿子的行为并不构成偷窃的犯罪的构成要件。
但如果儿子有非法占有钱财的目的和欺骗抵押贷款的故意,那么就可以认定为是诈骗罪。
在没有得到父亲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偷拿父亲的房产证,当然违法,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要相互尊重,如果你需要父亲的房产证,你就必须给父亲说明情况,父亲同意给你,你才可以用,父亲没有同意,你是不可以拿来用的,你要是私自拿了,就是违法。
如何看待湖南永州五旬女子为圆男友“父亲梦”,偷拐亲戚家女婴被判两年刑?
每次看到这种问题,心理都不免有点不舒服,要说这位何某秀不是可怜人吗?必然是一位可怜人,她年届50,怀孕生育当然是不再可能的了,但中年恋碰到了自己能走过一生的老伴,希望能留住这个人,而这个人刚好又希望有个孩子,才做出来这种事。但是她的行为又是极端恶劣的,作为长辈,不修德行,居然抱走自己的侄孙女,这是个矛盾的人,更是个矛盾的事。
何某秀的生平决定了她的心态
我在中华网上,查到了这条由中国青年网发布,中华网引用的新闻,中间介绍了一个细节:何某修本人的婚姻是极其不幸福的,在认识男友凤某海之前,他和丈夫已经分居20年,这个男友是她在广西贺州认识的,爱情的升温让他不仅和自己的丈夫迅速离婚,还做出了这种荒唐事。
那究竟她会做出这种事呢?我们必须要重视一点,何某秀不仅无子,还和自己的丈夫长期分居,在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打工,在心理长期属于孤单的状态,这种孤单的生活状态下:
一方面这种生活状态让她的性格走向乖僻、古怪,从而更加变得自我封闭,这样的人会对爱情呈现出比较强的偏执心理,会对自己的伴侣有极强的依赖,我们都说爱情使人盲目,而她这种盲目就更为极端。
另一方面,她的母性心理会比其他女性更强,就如很多失独或者未育女性一样,她对孩子的珍爱程度是超出我们能想象的范围的,而这种心理在前一种情绪的促进作用下,变成了一种病态的占有欲。
对于这种心态的思考
这个何某秀难道不知道抱走别人的孩子是错误的吗?她绝对是知道的,但她这种病态心理让她难以理智地思考自己的作为。她长期不与人交往,是非观也逐渐的薄弱。这种情况我们也有所了解,一个孤僻的人常常做出我们不能理解的事情,就是这样的道理。
所以,一个人生命最不可缺少的交流,平时多和朋友交谈,多交朋友,别别人叫你不去,别人聊天你玩游戏,感情淡了要补回来可是很难的。当然,也希望大家多去关心一下这类孤单的人,他们很可怜,你的陪伴可能能让他们心里好受很多,我们希望所有人都被善意相待。
而我们更要明白,一个人心里有多大的问题,不代表你就该被原谅,一个人故意犯的错必须付出代价,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没人关心你不是是否观薄弱的理由。
何某秀将付出怎样的代价?
比较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何某秀犯的是拐骗儿童罪,这个罪名跟拐卖儿童罪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其实这个罪名很简单,《刑法》中的表述为: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等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儿童或者监护人的行为。简单来说,不论你用什么手段,不经孩子父母同意带走他,都涉及这种罪名。但如果你的目的是买卖人口,就得是拐卖儿童罪了。
拐卖儿童罪载于刑法262条,按罪应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何某秀的犯罪情节严重,估计有2年的时间给她去思考自己的所做所为了,不仅失去了男友,还失去了自由,这就是代价。
我们应该关心可怜的人,当然,如果他们犯下了错误,这种可怜也不是我们宽恕他的理由,毕竟,不是他才需要完整的家庭,孩子、孩子的父母,都是另一个美好的家庭。
谢谢各位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