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打车遇到猥琐司机怎么办)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事件,同样是强制猥亵,两人为啥判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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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事件,同样是强制猥亵,两人为啥判罚不一样?

之所以会有判罚不一样,应该是两人的行为性质不一样,做出判罚都是按照法律和嫌疑人的行为相互匹配的,我们应相信公安机关的通报。

大家看看猥亵罪和一般猥亵的区别后就不难理解为啥两人的判罚会不一样了。

猥亵罪与一般猥亵的区别: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打车遇到猥琐司机怎么办)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事件,同样是强制猥亵,两人为啥判罚不一样?

王周谁猥亵谁?中国法律只有男的有猥亵,女的没有,但从整个事件来看,明显王男是被动的,周女是主动的,没点自制力,还真的要坐牢了。

至于张与周,事情描述的不太清楚,具体情况不得而知,只能按警方结论去推理。

所以,职场如战场,酒场就是江湖,保持一颗平常心太重要了。

阿里的曲一王成文被警方以猥亵罪刑事拘留,猥亵罪的证据有哪些?

强迫出差———这个在定义上有偏差,法律认为只要没人用枪比你都是自愿。不会管你是否会被开除。

强迫喝酒——没人绑住你双手,你都是自愿的。p8阿甘一句话说的好,没有不喝酒能谈成生意。被强奸是早晚的事。

擅自开房卡——神志不清也算同意?这个是得到多人证明的,现在只有酒店申明说受害人清醒确认。

强奸———证据不足就不算强奸?全世界都知道你杀人了,但是没找到尸体,没找到凶器,一样法律不会叛你有罪,死刑。

上司(实际平级)拿走内裤———如果p6和p7算平级?处长和区长平级吗?局长和科长也是平级?内裤谁拿走的,真的很重要。手机被谁偷的,你必须交代清楚,在哪儿被偷,谁偷的?

由此推理———(警方不可能拿到实证?法庭翻供?警方全体引咎辞职?),

受害人成功被刑拘,诬陷强奸,涉及违法,诬陷拿走内裤,涉及违法。

以后被强奸被猥亵的自认倒霉,千万不要告发,因为迎接你的不是罪犯的伏诛,而是被无情的网暴致死。

什么是猥亵和猥亵罪

  •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对男性实施性骚扰,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证据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 (一)物证
  • (二)书证
  • (三)证人证言
  • (四)被害人陈述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六)鉴定意见
  •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济南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王某文、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无证据证明强奸,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根据警方通报,阿里受害女周某被同事王某(曲一)和客户张某"强制猥亵"已经定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为什么无证据证明是QJ,因为通报里有两段信息值得关注、值得去细细解读!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强制猥亵"与"QJ"的区别

何谓"强制猥亵"? 即强制用性交以外的方法,满足实施者性欲的淫秽行为。通俗一点讲,实施者对受害女什么都做了,就差最后一步采取"实质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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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QJ行为"="强制猥亵"+"实质行为"。阿里女员工到底有没有被QJ? 只要看王某和张某有无对她采取"实质行为"。

现实生活中,是有极少数这种人只喜欢在"外围骚扰",不喜欢"进城干活"!

但是王某和张某绝对不是属于这种人,为什么?

通报里有两段信息,值得关注:

(1)关于王某(曲一)的,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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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客户张某的,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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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王某网购了避孕T"和"张某从家里拿来了避孕T"。通过他们的这种行为可以推定他们不是拿TT来吹泡泡的,而是打算用来"干活"的!

那么,王某和张某究竟有无"实质干活"?

(1) 先分析王某,王某第2次进入房间长达20分钟,对周某强制猥亵后又去网购避孕T。从他这个行为分析,他应该无"实质行为"。因为他网购TT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想干活"。所以在TT买回来之前,他肯定"没干活"。

(2) 再分析张某,张某第二天早上在周某房间长达一个半小时,离开前还带走了周某内裤。他带走内裤的目的是什么? 不是什么怪癖爱好,而是想掩藏什么? 掩藏可能藏在内裤上的证据!

为了更清楚理解,我们用逻辑推理再总结一下:

(1) 如果王某(曲一)已实施了"实质行为",那他干嘛还要去网购TT。

(2) 如果张某未实施"实质行为",那他干嘛要带走内裤。

所以从逻辑推理角度看,可以推出张某QJ了受害女。

但为什么警方在通报的最后仍写了这么一句话: 没有证据证明强奸事实发生,案件仍在进一步查证中

因为推理是推理,要推理+证据才算得上法律上的实锤!

写在最后,个人觉得这次警方通报里面涵盖了大量信息,做到了"兼顾和平衡"!

(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打车遇到猥琐司机怎么办)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事件,同样是强制猥亵,两人为啥判罚不一样?

这个事情以警方通报为准,虽然有很多疑点不能消除所有网友的疑虑,但是我们要相信警方,相信会给女方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后面可能还会有后续的通报,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通过这件事情我想说的是,女性在外聚会,不管是商务宴请,还是和朋友聚会玩乐,如果身边没有亲人的话,一定不要喝酒,是的,直接就不要喝。因为只要你沾酒了,不管你能不能喝,有些不怀好意的人都会使劲地劝你喝。

为什么我把劝酒者说成不怀好意的人呢,因为我也很反感餐桌上被劝酒,喝不喝是人家的自由,你话到就行了,用话语或者道德绑架别人喝酒,就等于耍流氓行径,非常让人讨厌。

而且女性酒量普遍不好,一旦你喝多了,再稍微有点姿色,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人身伤害。这不是危言耸听,无数案例验证了这个观点。阿里这件事就是证明。所以这个女员工在酒桌上喝酒,就为这件事的发生埋下了祸根。

当然我们不能怪这个女员工,涉嫌犯罪的还是那两个涉嫌猥亵的男性同事。因为大家都是同事,谁也想不到他们会做出这种事。说到底防范之心不可无啊。

我们老板之前很崇拜阿里铁军文化,的确阿里能取得现在的成就,和他们的拼搏文化紧密相关。但是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到他们也有很大的弱点和不足。估计以后一段时间,我们老板不会提学习阿里了。

#侵害阿里女员工嫌疑人涉嫌强制猥亵#

【济南警方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进展】疑点多多,我觉得,上述警方的【查证】,显然不够严肃。现邀大家共同探讨:

【经查证……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1、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的内容除了告知房间号外,内容还有些什么?目的是什么?为何张某会因此带一盒这么多的避孕套过来?难道是要求张某与自己做爱,要求张某过来取走自己的内裤?

2、张某花了45分钟时间才到达周处,可否确认是周自己起来开门?而开门后即时又睡倒不省人事任由张某用1小时36分钟时间猥亵摆布?

3、这1小时36分钟时间里面,既然内裤都脱掉了,避孕套也有了,如果说没性器官接触而一直在用手猥亵,这还是正常的、带避孕套有备而来的男人吗?

4、取走内裤的原因是什么没查清。是因为张某口味重,喜欢有体味的女性内裤?还是张某想把内裤拿回家给自己的老婆邀功?显然,内裤上粘有罪恶的证据更为可信。

5、带来的是一盒避孕套,这一盒到底是多少个?一般男性,特别是张某这年纪的男性,要在1小时36分钟内多次射击用完一盒(10个?)避孕套是不可能的,甚至连戴都戴不上,因此,有剩余是绝对的,而在内裤都取走情况下,专门留下未开封的避孕套,不能不说是有专门的目的。嫌疑人故意布阵让大家觉得没有强奸,为逃避犯罪误导警方,是可能的。但警方也明确披露【查证未开封】,却是在误导群众思维。

6、留下的是一只还是一盒?警方没具体明确说明。再有,又怎么确认带来的仅仅是一盒而不是一盒又2只套套? 警方也没法查证核实。

(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打车遇到猥琐司机怎么办)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事件,同样是强制猥亵,两人为啥判罚不一样?

虽然鸡蛋和石头,天然先站鸡蛋

虽然王某、张某不完全被冤枉

但还是感觉

气死我了,脸都被打肿了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没必要硬撑着说没反转

煽起全网愤怒的关键信息全TM撒谎的

强迫出差+灌酒,单这两点就够打工人深恶痛绝的了,肯定一点就燃啊

然鹅,非强迫出差,无人强迫饮酒

特意强调男领导带着避孕套四次进入房间,进行侵犯,内裤不见了

然鹅,避孕套是女员工自己早上7点多打电话给商家人,商家人过来一两个小时就留下未开封的避孕套、带走内裤,这两件事大概率女员工是知情的

特意强调早上醒来浑身赤裸、羞耻感和恐惧感

这女员工到底是几点醒的来着,我糊涂了

特意整了一段夫妻情深,看的我都潸然泪下

早上7点多叫张某带着避孕套来检查昨天签的合同吗?

以后再遇到类似女性小作文,抱歉我先不站队,鸡蛋我也不敢站,我要先等警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