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陷殴打搀扶者被拘诬陷殴打搀扶者被拘留多少天)江宁区:老汉骑电动车撞护栏摔倒,少年扶起他反遭诬陷,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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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老汉骑电动车撞护栏摔倒,少年扶起他反遭诬陷, 你怎么看?

在道德舆论上予以谴责和鞭挞,让这些缺德之人身败名裂、臭名远扬。在法律上,要追究这种蛇蝎之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判定为诬陷他人的诽谤罪,图谋敲诈别人财物的诈骗罪等。让这种无良小人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弘扬社会正气。

这样的事情还真难死人!我曾经在水中救过两个孩子,也曾经以各种方式帮助过很多老人。现在我已66岁了,坐公交车只要看到年龄大的,带小孩儿的,我都会给他们让座。看到网上经常报道不良老人的事情,心里很难过。希望这只是个例,尊老爱幼的美德还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推行下去,否则,我们何以为人?

之所以,之前今日头条不是出过这样的一个问题吗,那就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是什么?这就像这件事情一样的是当今社会最可怕的之一。明明是在做好人好事的,结果,居然,竟然被人讹诈了,大家说这社会还能做好人好事吗?这是一方面,然而,最可怕的就是当这件事情到了官方手里时,官方如能调查清楚后还好人好事者一面正义旗帜的,那,好人好事归根结底还是得到很定的,然而,如像第一次的那样好人好事亲历者,居然,竟然被官方判了赔偿之罪的,那么,好人好事的谁还敢去做呢!所以,我认为,当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情时,官方首先要切底地调查清楚,反正,现今的电子眼多得是,所以,绝不能冤枉做好事的见义勇为者,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有人情味和正义感,相反,只会让社会走向极端,因此,碰到这种这样的事时,请官方慎重加慎重,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人们才绝对的尊重和信任公权力的!对吗?

现在有些老人真让人讨厌,而且说句粗话有的根本就不做人事,甚至骂一句有的几乎就不是东西。尊老爱幼你让人怎么去尊他?以老卖老他爱幼了吗?特别是有极个别(其实不是少数)的老妇人,打扮的妖艳古怪扭扭捏捏,言行举止尖酸刻薄,稍有点不随意就强词夺理无理取闹,骂人恶毒致极。说真的都让人作呕!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助人为乐这个词变成了助人为仇。你借钱给亲戚朋友吧,你要用钱你还不能要,要了就说你小气不够朋友。你扶倒地的人吧人家还倒打一耙最后还赖上了你。你花钱买个座想休息休息吧,你还不能坐还要让给似老非老的人,你能不让吗不让试试?我要说再遇上上面这种人这些事,千万不要惯着他们要好好的给点颜色给他看看。

九日,四川邻水小学生扶老人反被讹视频热传,结果反转你怎么看?

监控设施设备简直就是个活宝。如果不是有监控,“四川邻水小学生扶老人反被讹”之事实真相,很可能真难搞清楚了,那或许将是又一个冤案。就是在监控设施设备密布的今天,居然还有人敢公然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在警方都没有定性之前就乱发布虚假信息,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撞到老人的学生开始说了假话,家里大人误听误信;二是撞到老人的学生家长心知肚明,故意颠倒黑白;三是好事者道听途说,不分青红皂白,不加核实,就在网络里曝光,抢眼球,赚流量;四是后来经过全面仔细地筛查,发现有清晰的监控视频,才还原了事件真相。

但是,不管属于哪一种情况,都是大错而特错。换位思维,摔倒的老太太,不仅要承受肉体上的痛苦,还背上了恶名。人在前面走,祸从后面来;剜骨痛难忍,恶名传天外;岂非伤口撒盐,雪上加霜,疼处加痛。事件一反转,性质就全变了。

问题是假消息是谁发的?是怎么发出去的?按道理说都是有资质才可以发布信息的啊?就算有资质,可以随便乱发假消息吗?发布假消息的目的何在?用意何在?想先入为主?想先声夺人?想以假乱真?如果是故意颠倒黑白,栽赃诬陷,就应该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是误传误听误信,尚属无心之过,当引以为戒。现在,视频已还原事件本来之真相,发布假消息的真相也该浮出水面,静待警方的答案!

在此,不禁想问一句,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听风就雨的大神们,该作何感想?该不该给被撞的老太太的伤口上撒的盐清洗一下啊?该不该给被撞的老太太的家人说声对不起啊?声张正义,为正义鼓与呼、发声,本来很好。但是,大前提是必须搞清楚事实真相,否则,岂非当了帮凶?本就是非事,何必找是非?抢新闻,赚流量,反把自己置于尴尬境地,岂是智者所为?

建议,凡是个人发布重大消息,不仅要有资质,也要严加审核,尽量避免闹出天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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