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遇害干部系独女江苏遇害的女孩)王羲之后人有女的吗?

小编 439 0

王羲之后人有女的吗?

有的。王孟姜(约342年-?),名不详,字孟姜,琅邪临沂人,王羲之与郗璿的独女,王玄之、王凝之、王涣之、王肃之、王徽之、王操之、王献之的同母姐妹。

王孟姜嫁给了南阳刘畅,生子刘瑾,王孟姜的女儿嫁给了谢玄的独子谢瑍,生下谢灵运。

家庭成员

父亲:王羲之

母亲:郗璿

兄弟:王玄之、王凝之、王涣之、王肃之、王徽之、王操之、王献之

嫂子:谢道韫,王凝之的妻子,谢玄的姐姐

夫君:南阳刘畅

儿子:刘瑾

女儿:刘氏,夫为谢瑍

外孙:谢灵运

王羲之唯一的女儿我们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后来嫁给了浙江余姚的刘畅。 她和刘畅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刘瑾很有才华,曾近担任尚书,太常侍卿,在仕途上很有成就,女儿刘氏,嫁给谢奕的孙子,生了一个儿子,是著名诗人谢灵运,所以说,谢灵运是王羲之的重外孙。

王羲之有七个儿子,一个女儿。七个儿子都擅长书法。。。

王凝之是王羲之的第二子,以善“草隶”闻名。

王徽之,字子猷,是王羲之的第三个儿子。

王操之,王羲之的第四个儿子。

王子猷名徽之,是东晋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第五个儿子。

王操之,王羲之的第六个儿子。

王献之,字子敬,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书法家

南京女大学生被诱骗至勐海县遭谋杀,洪某为何对同居女友下此毒手?

第一是性格原因,这个男人性格绝对不是温和的人,第二能痛下毒手,而且是伙同,这里边信息量很大,首先应该是这位女性知晓了她的神秘男友一些隐藏的秘密,而且这些秘密会让这个神秘男友或者说以及他背后的伙伴万劫不复,所以才会有同伙作案,凶手中里必然有一个对案发地极其了解,案发地在边境附近,时常出现偷渡,贩毒的影子,我个人猜测这位神秘男友可能沾染了毒品,以至于被这位女友知晓,所以他也可以说他们非要灭口才能心安

南京女大学生交友不慎,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了。在这起凶杀案中,不能说她一点责任都没有。女生是在地铁上与犯罪嫌疑人洪某邂逅的,之后确定了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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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是外貌协会的,对洪某的长相很满意,而且对方还有肌肉感。在洪某吹得天花乱坠的情况下,该女生很快坠入了爱河中。据死者好友说,她爱得很卑微。洪某的掌控欲很强,时常和她发生争吵。

绝对不是因为生活琐事,洪某才杀害这位女生的。也许是她知道了洪某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和犯罪同伙张某某和曹某都有关联。所以这两个人为了保全自己,铤而走险,将女生杀死并抛尸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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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自己不出手,却将这种重大的事情交给另外两个人去做,这样岂不是容易导致信息外泄吗?所以我认为这三个人是一条船上的,而且那两个人听命于洪某。

假如女生将秘密散播出去,三个人都会吃上官司。与其这样,不如尽快将其解决掉。幸运的话,没被发现,就可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还有存活的机会。但是女生把消息透露出去后, 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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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是官二代,一直没有告诉女友自己具体做什么工作,就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俘获了女生的芳心。女孩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带他回家见了父母。

这件案子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估计是案中案。普通的争吵不会让对方产生杀人的想法,最大的可能是死者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让对方有了危机感。

首先感谢邀答。

(江苏遇害干部系独女江苏遇害的女孩)王羲之后人有女的吗?

本文的观点,洪某对同居的女友下此毒手,主要还是因爱成仇,并不存在其他的原因。

两个人很偶然的在地铁上相识后,就一见钟情开始了交往,双方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性格脾气等各方面,二人都一无所知互相不了解,二人同居生活到一起后,慢慢的开始产生了矛盾,三日一吵,五日一闹,最后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最后一次争吵可能很严重,于是李某某赌气离家出走,飞往了西双版纳,洪某可能已经气得昏了头,通过哄骗的方式,得知了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于是就找到了曹某某和张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将李某某诱骗到了勐海县城郊的山林里,杀害了李某某。

如果李某某真的想离开洪某,跑到了西双版纳,洪某即使本事再大,也不可能知道李某某去了哪里,只能说,李某某到了勐海县后,告诉了洪某自己住在哪里后,洪某才派去了曹某某和张某某。

(江苏遇害干部系独女江苏遇害的女孩)王羲之后人有女的吗?

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简单的因情杀人案,里面不太可能存在别的原因,洪某杀人的动机很简单,李某某想离开他,因此洪某才动了杀机,至于别的原因,本文观点不太认同。

如果洪某真的从事一些秘密的事情,这种秘密事情根本就不可能让李某某一个女人知道,这类事情都会瞒着父母,又怎么可能会让认识不到一年的女友李某某知道,二人更不可能因为洪某某所做的这些秘密事情而吵架,而且还吵了半年架,如果真有天大的秘密,不要说吵架半年,只要吵架两三回,洪某预感到了李某某要泄密的危险后,就会立刻将李某某灭口,而不是还要等到7月9日,才下此毒手,所以,二人吵架不是因为洪某有什么秘密,就是两个人感情有了危机。

总之,李某月被害一案,本文观点认为,是因为二人感情矛盾问题,而让洪某铤而走险,谋害了李某某,并不存在其他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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