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cba总决赛裁判 CBA裁判临场改判遭怒骂,这种“知错能改”该怎样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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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裁判临场改判遭怒骂,这种“知错能改”该怎样看待?

CBA国际级裁判乔龙升老师前阵子的改判风波,相必很多CBA球迷都知道了。

在CBA常规赛第32轮江苏对阵浙江广厦的比赛中,当比赛剩下40秒时江苏以107-105领先广厦。此时林志杰在三分线外做投篮假动作,随后投篮命中,裁判鸣哨宣判了带球走违例,随后通过录像回放确认判罚有误,并将球权改判给广厦队。

从规则字面上来说,当然带球走不是适用回放的场合,即便是本赛季CBA联赛扩大了即时回放系统的适用范围,也仍然未涉及到这个状况。

实际上,在一般场合,我也极度不支持滥用录像回放、去挑战裁判员的执裁感觉和第一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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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具体到这个判罚,有这么几个要素需要考虑。

首先,这是赛季进行到关键时候的关键哨子,直接影响到比赛结果;然后,这个误判比较明显,或者至少说是误判的可能性非常大。

既然判罚后球已经成死球,有一个可以审视这个判罚的机会, 那么这个时候去容忍一个明显的误判决定比赛,其实也并不是很合乎规则精神。

虽然不属于规则明文许可的内容,但是基于裁判的自由裁量权,对明显误判的改判在比赛中其实是常事,这纯粹是从竞技比赛公平层面做出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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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名的一个例子是2015年CBA总决赛上,当值裁判对明显的球回后场误判进行了改判。当时舆论一致认为改判合理——然而今天谈的这个Case性质实际上是一样的,因为规则也一样没说过可以改判回场违例。

另外我记得本赛季20轮京疆比赛,宋延平老师也录像回放改判了几乎一模一样的投篮假动作单脚离地误判,这里就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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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总决赛判例:球回后场违例的前提是双脚及球都进入前场,这是一个明显误判,临场进行了改判。

实际上林志杰这个球的争议无非两点,一是后续有个三分命中,但是宣判带球走后这个投篮应该是无效了;另外就是在不允许录像回放的情况下看了录像,然而既然有一个明显失误需要改判,我觉得看一下总比不看要好吧。

说句实在话,带球走的误判不是乔龙升做出的,如果他选择从场上消失,让同事和球队来承担误判的结果,这当然是可以的——反正这么做最后也不是骂他。

然而作为主裁判员看到了误判,在和同事沟通一致之后更改判罚,这其实也不失为一种“篮球”的,负责任的做法。

2015cba总决赛裁判 CBA裁判临场改判遭怒骂,这种“知错能改”该怎样看待?

所以虽然我并不支持滥用录像回放,但是对于关键时刻的明显误判,在比赛停止没有后续影响的前提下去做确认和改判,我个人也很理解这么做的初衷。至于这么做是好还是不好,我自问水平没到这个层面,不敢妄下结论。

顺便说一句,关于这个判例某个营销号近日推了一篇近乎人身攻击的文章,用了一堆在尺度以内甚至完全正确的判罚来对乔龙升进行质疑。

上面这些姑且算是对规则认识不到位,然而除此以外该营销号还列举了一些无法查证的“我听说”,其中唯一有据可查的是睢冉和杰特在微博对裁判的质疑:

2015cba总决赛裁判 CBA裁判临场改判遭怒骂,这种“知错能改”该怎样看待?

营销号编辑怒喷108号裁判就是乔龙升,但实际上,他们所提到的108号裁判并不是乔龙升。

这种做法就不能仅仅用规则水平不济去解释了——只能说这个世界上比误判更多的,大概就是这种为了点击率不择手段的误导了。

阁楼我不是一个喜欢蹭热点涨粉丝的作者,同时也并不喜欢超出规则去讨论判例。

不过后来想想,既然专业裁判囿于行规不好公开评论,那还是勉为其难写上一篇。否则中文网络只有这些不负责任、外行到爆的营销号发声,对裁判也好对球迷也好,恐怕都太不公平了吧。

(本文作者为壹球签约专栏作者@华丽阁楼)

CBA裁判专职者不足一成,姚明说的“一瞬间”判断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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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男篮外援培根(左)与CBA职业裁判闫军沟通。 图/新华社

4月29日,CBA季后赛第二轮战罢,4强球队全部产生。无论是辽粤对决,还是新疆对浙江,在比赛越来越精彩的同时,外界同样期待裁判能拿出上佳表现。毕竟,本赛季CBA的裁判问题已多次抢戏,引发的关注和争议甚至超越了比赛本身。

新京报记者采访业内人士,了解到中国篮协统一管理下的现行裁判晋升、考核、选派等制度以及暴露出的弊端。中国篮球裁判整体水平下降非短期所造成,而要改变现状,更需要直面问题,积极求解。

现状

58名CBA裁判,专职裁判不足一成

2022—2023赛季,中国篮协从CBA公司收回了裁判管理权,设裁判委员会实行统一管理。一名国家级裁判纳入中国篮协管理体系下,一般要从U系列比赛的最低年龄组开始执裁,通过积累一定数量的场次,接受监评,合格者可以执裁更高年龄组比赛,再到NBL、WCBA这样的成年组职业联赛,最后是金字塔顶的CBA联赛、国家队赛事。

上述三级赛事体系,裁判员按照20%—70%—10%原则升降级。据悉,2023年至2025年周期内(2023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我国现役国际级裁判员(不含三人篮球)14人,国家级裁判员680人;共有58人参与2023—2024赛季CBA联赛执裁,91人参与2023—2024赛季WCBA联赛和2023年NBL联赛执裁。

由中国篮协裁委会统筹的这条晋升之路,给了裁判很多实践机会,他们需要逐步积累经验、锻炼能力,最终具备胜任顶级职业联赛执裁的水平。然而,这条路没有捷径可走,每年升一等已算顺利,绝大多数裁判需要至少五年才有机会到CBA接受更大的挑战,但这离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裁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因如此,国内公认培养一名优秀裁判与培养一名优秀运动员所需要的时间不相上下,甚至周期更长。

在业内看来,这样的晋升体系设定初衷是好的,但在实际执行层面,能够完完全全走到最后者少之又少,太多人因为各种原因中途放弃。其中一类情况是,大部分裁判在学校任教,需要承担中学生、大学生体协旗下校园篮球赛事的执裁工作,如此一来便要向中国篮协报备,有时无法兼顾,要面临二选一的问题,有人权衡本职工作和篮协工作会放弃后者,也就造成了中国篮协管理的裁判队伍人才流失,特别是有经验、有能力者。

2016年3月,中国篮协出台了《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暨实施细则》,对裁判年龄的规定为“年满50周岁的不再担任裁判工作。如工作需要,国际级裁判员退休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5周岁(职业裁判另订标准)且体能测试、规则理论考核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当年,杨茂功、班琦、王俊智等老裁判受制于新规,只得因年龄问题逐渐隐退。

新规规定裁判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这其中大多数人的体能和精力完全不是问题。多年的丰富经验和资历无法继续奉献在赛场,无疑又是一大损失。

事实上,在新规出台之前的2015年,CBA便拟启动职业裁判员计划:吹罚CBA的裁判员将真正以裁判为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谋生手段,远不同于“兼职”领津贴的形式。2019—2020赛季,CBA联赛推出名为“獬豸计划”的职业裁判制度,有5名专职裁判与CBA公司签约。但遗憾的是,CBA的专职裁判至今仅有“金哨”闫军等5人,在58名CBA裁判中不足一成。至少从目前来看,CBA裁判距离完全职业化还很遥远。

随着不少昔日名哨纷纷退出一线,转任技术代表、裁判讲师,目前的CBA裁判实际上能胜任主裁判者数量不足,水平受外界诸多诟病也就在情理之中。联赛近几年迅速发展,影响力扩大,裁判队伍却成为掣肘,无法与之匹配,这一点也已成为业内共识。

2015cba总决赛裁判 CBA裁判临场改判遭怒骂,这种“知错能改”该怎样看待?

深圳男篮主帅郑永刚(中)与裁判交流。 图/新华社

考核

裁判“一瞬间”的积累还不够

“中国篮球走到今天,如果还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确实不符合篮球发展规律。”2023年12月3日,CBA常规赛第12轮,宁波队主帅阿的江对CBA裁判的判罚提出质疑,他因此被罚款2万元。本赛季,因不满裁判判罚,发表过激言论甚至有冲动举动的主帅,还可以排出一长串:郭士强、郑永刚、朱世龙、刘维伟、张庆鹏等人均因此被罚款,后三人还被追加停赛。其中,朱世龙因“指责裁判和摔战术板”被罚金额最高,达到了7万元。

本赛季至今,CBA已开出22张罚单。其中,今年4月有4张罚单,累计处罚了13人。这么多张罚单,凸显了裁判的“控场能力”仍有很大进步空间。

中国篮协主席姚明曾在媒体开放日上谈及裁判执裁难度时称,观众还有机会看回放,但裁判在场上做出判断,往往靠的是一瞬间的直觉,没有太多时间去想。这一说辞难以服众,在业内看来,更无法成为错漏判酿成舆论风波的理由,因为现役裁判队伍整体上没有足够多的“一瞬间”的积累。

国内现行的晋升考试制度与国际篮联保持一致,裁判身高男性不低于1.8米,女性不低于1.7米。考试方面,先过体能和理论,每一批根据实际情况,一定名次内的人最后有临场考试的机会,吹半场或一场比赛。国际篮联采取这样的考试程序,前提是默认一名国家级裁判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积累了大量经验,具备应对复杂情况的素质,由国家级冲击国际级,登上更高的平台。

然而,国内从基层到中国篮协整体移植这一程序,通过考试的裁判却呈现出“重理论、轻实践”的特点,到了真正的赛场上往往会犯怵。“大家都为了考试去啃书本、学英语,从各省市一直到国家级别,这种方式出来的裁判一路到了顶级联赛,也难怪这个赛季会出现那么多争议判罚,这还可能只是开始。”现状令业内人士不胜唏嘘。

实际上,早年的多位名哨正是在一场又一场的比赛中不断练级,直到面对比赛中的各类情况时都游刃有余且心态平稳,可以在压力下给出正确吹罚,保证比赛顺畅进行。不过,套用理论考试,老裁判们不见得能拿高分,也有人因为语言不过关,无法晋升国际级,却仍是公认的吹得准的好裁判。

另一方面,过去晋升国家级裁判是两年一批,一个省级单位两到三个名额,全国也就六七十人,而现在一批国家级裁判能达到200余人,有些地方还有政策福利,一年就升一批,这便意味着门槛降低,业务水平打折扣也在意料之中。

2015cba总决赛裁判 CBA裁判临场改判遭怒骂,这种“知错能改”该怎样看待?

主裁判崔哲雄(右)向上海男篮主帅刘鹏解释判罚。 图/新华社

监评

裁判管理应更科学、更透明

作为中国职业化程度最高的两大联赛,CBA和中超的裁判问题历来不少,但堵和疏的不同做法,往往效果截然不同。今年中超不但进一步放宽了外援上场政策,在裁判焦点判罚方面,更是及时向社会反馈,力求公开和透明。截至4月23日,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已公布四期裁判评议工作,对联赛中的争议判例进行文字、视频解读。中国足协表示:“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

CBA联赛管办分离后,CBA公司出台了一套裁判监评体系,裁判队伍划分为从A到E五档11级,根据正判率定期升降级,还包括主裁与第一、第二副裁之间的调整。中国篮协裁委会依然采用这一监评体系,每场比赛结束,裁委会都会对该场三名裁判从比赛控制、判罚等6个维度、共84项逐一监评,并给出内部报告。

但一切也仅限于“内部”,对联赛中涌现的很多争议判罚,中国篮协裁委会极少公开做出解释和说明。从上赛季开始,中国篮协收回了裁判管理权,也取消了CBA以往会适时公布裁判报告的机制。

此外,这一评价机制最大的问题是针对个人,而非将三名裁判视为一个团队或整体。这样就可能导致每名裁判在执裁时,会首先考虑个人正判率而“自保”,比如为了避免越区吹罚,而不去及时弥补另外两人的漏判。

“裁判在场上的职责是保证比赛的顺畅、公平、公正,这不是比个人高低的舞台。”该业内人士介绍,过去评价裁判的执裁,首先看的就是比赛整体是否流畅,有没有左右比赛结果、发生争议事件?如果没有,三名裁判都会拿到高分,个别错漏判亦瑕不掩瑜,毕竟这是比赛中很难避免的。

基于当前的监评体系,中国篮协实行大数据选派裁判,根据裁判个人分数,分别建立主裁与第一、第二副裁库,并考虑属地回避等原则,最终产生每场执裁的人选,在此基础上如有必要再人工微调。

众所周知,篮球场上数据不代表一切。首先,将裁判水平机械地用分数衡量,本身就不够科学,因为一场攻防流畅的大比分比赛和一场胶着的对决,对裁判的考验无法相提并论。所以,大数据选派并不能完全保证才尽其用。有资深裁判认为,目前CBA具备担任主裁能力者不足10人,尚保证不了每轮每场都能顺利执裁。而到了总决赛或常规赛辽粤大战、北京德比这种重量级对决,三人皆是主裁级别都不为过。

据了解,这一选派方式在实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缺陷,中国篮协裁委会后期逐渐加强了人工干预,到了季后赛,经验相对丰富的老面孔出现的频率也更高了。

裁判问题是中国篮球老生常谈的话题。东京奥运会和去年的男篮世界杯,中国裁判已连续两次缺席世界大赛,整体水平日渐滑坡已是不争的事实。

近些年,CBA裁判问题频上热搜,引发外界关注,篮球管理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个“痛点”。中国篮协主席姚明曾在媒体公开日上表示:“对于裁判员相关工作,希望大家多提意见,将我们的比赛打造得更好、更精彩、更流畅。”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解决问题更需花上时间与心血。从基层篮协到中国篮协,必须从实际出发,借鉴以往的成功经验,除弊革新,培养出真正热爱裁判事业,有能力、有担当的人才,才是真正为中国篮球做贡献。

新京报记者 刘晨

编辑 王春秋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