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2008年长期离岗怎么处理?
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事业单位2008年长期离岗应该解聘或除名处理。
长期离岗就是旷工,按照违反劳动纪律处分可以开除。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行的聘任制,不能履行职责可以解聘。不履行手续,长期离岗,可以除名。解聘或除名只是对个人不履职的处理,不是行政处分,而开除采取的是行政处分。二者是不同的。
离岗多久算旷工的法律规定?
未作明确规定,具体视企业规章制度而定。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因旷工被除名的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伯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经批评教育无效,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擅自离岗的检讨书?
首先要表明错误,说一下这种行为是不对的,然后把详细的经过说一下,最好再说一下原因,如果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就找一个理由,比如说有什么急事之类的,最后再说一下以后一定注意,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员工擅自离岗开除通知?
某某员工,不经领导批准,多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经厂部领导研究,给予某某员工开除。希望大家引以为介,自觉遵守厂里面的规章制度。
还把这任员工的以往不良行为也公告出来。
还得要求,工厂里的领导,也要做个表率,以身作则,以实际行为教育好员工。
擅自离岗发生交通事故用工单位的责任?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岗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不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由此可以看出,“上下班途中”必须是发生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范围内,而且是在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中。而该员工未经许可擅自提前下班的行为很明显是属于违反企业依法制订的作息时间制度的行为,其提前下班的行为并属于不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发生的行为。因此,该员工擅自提前下班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函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的法律定义。 因此,员工未经许可擅自提前离岗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的范围: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