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马上结束被辞退如何补偿?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若是认为员工能力不符合要求,但又没有证据,此时辞退劳动者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但要是可以证明确实是员工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话,则此时辞退并不需要支付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试用期满十天被公司无故辞退有补偿吗?
过了试用期辞退你,可以结清在职时的工资另外补偿你一个月的平均月薪。
如果从你入职到现在,没有试用期劳动合同或者过了试用期没有正式员工劳动合同。这就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如果公司辞退你,并且不打算给你补偿金。那你这个时候可以反过来告他们,去劳动局走劳动仲裁程序起诉该用人单位。理由就是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无理由辞退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这几条够他们难受一阵子了。试用期被强逼离职怎么办?
对普通上班族来说试用期这个概念肯定不会陌生。一般用工单位在员工新入职时都会规定一个月至六个月的试用期,以考核员工是否符合公司录用标准。但是,法律对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这些法律规定,普通劳动者乃至一些人力资源从业者都不甚了了,或者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误解。
应该说,我国法律并没有给予用工单位“无因解除权”,即使在试用期内用工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给予赔偿,甚至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而试用期解除合同和平常的解除合同唯一的不同在于多了一个法定的条件,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为了避免用工单位滥用该条款,变相成为“无因解除”试用期员工,司法实践中对该条款的适用是有很严格的标准的。首先,用工单位需证明有书面的明确的录用条件;其次,用工单位需证明曾明确告知过劳动者录用条件;最后,用工单位需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同时,无论是在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过程中,上述事项的举证责任都是由用工单位承担,无法举证的则用工单位需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知道了这些法律规定,劳动者遇到试用期遭辞退的情形时大可以据理力争,维护自身合法的劳动权益不受侵害。
试用期几天被辞退有赔偿吗
1、试用期过了劳动者被辞退是有补偿的。
2、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过了之后被辞退,公司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补偿是根据劳动的工作时间来决定的。工作不满半年的,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过了试用期被辞退了是为什么?
过了试用期被辞退是因为你不符合条件。因为,你既然过了试用期被辞退,这说明你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能力没有达到公司的要求和满意,反之就是即使你工作能力达到了公司要求,但是和其他试用期期间试用的员工相比还是差点,所以试用期后不得不被辞退。你可以继续找你能力之内的工作,要相信自己!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