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犬扑倒路人致骨折,狗主人承担医疗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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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我看来该犬主能够主动地承担责任值得点赞,但是说真的,一直以来我都在提倡文明养狗,为狗狗佩戴牵引,这个事件的主要因素就是不文明的养犬造成的,犬主主动地承担责任,能够间接弥补一点自己的过失,但主因还是存在的,赔偿就一定要有。其实从题主的图片中可以看出,金毛是在和其他狗狗玩耍中意外伤到老人,所以我认为这种情况下让主人赔偿所有医药费,再加上一部分适当的赔偿 就可以了!但究其不文明的养狗行为我觉得应该予以一定的处罚,这样才能让他引以为戒,以后绝对不会再犯。
其实金毛,哈士奇,萨摩。这几种狗意外伤人的事件并不少见,但并不是说真正的伤人而是对人的过度亲热, 扑人,把老人小孩扑倒。都会造成伤害,我们小区就有类似的事件,最终犬主赔偿了2万。原因很简单后果很严重,就是家里的金毛看到一位老人因为过度亲热就把老人扑到了坐在了地上。其实我一直所说,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全主应该尽到的责任和义务。 佩戴牵引就能够避免类似的时间发生,还能给别人尊重何乐而不为那?不佩戴牵引遛狗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杭州女子为护子被遛狗不牵绳男子打致骨折,对此你怎么看?
近日,浙江省又上了一次国家级头条!上次是警犬流浪,这次是爱犬欺人,都是狗主人独创新闻素材。
浙江省杭州市余姚县发生母亲为护子遭渣男痛打一案,引起全社会哗然。如果谨评文字叙述绝不能引起如此反响,完整视频让人们愤怒达到空前!
古往今来,就有"男不给女斗"不成文的规矩!打女人更不应该。特别是因自已狗儿子欺负幼小孩童,孩童妈妈护子被渣男痛打更不该中不应该,且理直气壮,竞达到无法无天猖狂的程度。
——两个孩子左闪右藏,母亲被打的无辜,三岁的小妞妞蹦跳啼哭声无奈,什么外地人混等。直接引爆泪点,这视频我每看一遍,特别是小女孩蹦跳,我受不了!您看到也受不了!
近年因狗引发的争执屡屡发出,"狗权大于人权"这一话题浮出水平。城里养狗是生活富闲的标致,农村养狗是看家护院。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动物,规范养狗势在必行!每位狗的主人千万不要犯此"渣男"的严重行为。
我对余姚发生案件作出如下处理意向!
一,犯故意伤害罪成立!
二,流氓滋事罪成立!
判有期徒刑四年,不得缓刑假释,附带民事赔偿责利。
社会反感的是极端的爱狗人士,其偏执奇葩的行为(跪狗,拜狗,哭狗,为狗做法事)有邪教的性质,己经走火入魔,已经分不清自己是人是狗,把自己幻想成狗,为狗攻击跟自己生活方式不同的人,要别人认何自己的奇葩行为。更甚者为了狗而骂年老的父母。
二哈,吉娃,泰迪等一众宠物犬(田园犬是看家护院的好狗)只是寄生在人类家的寄生虫,讨好,卖萌,奉承等行为动作是它的天性,其目的只是为了吃你手中的狗糧,所以善良的女性会被这些行为欺骗,看着可爱的小狗,乖巧听话的动作,小小的身子,让人产生爱护和怜悯。还会在孤独时若有若无的听你说悄悄话(父母儿女夫妻因为工作忙不能做到)。时间长了,就会把小狗幻想成小孩(更有甚者把它当的儿女),女人的母爱就被无限放大,为了狗(不一定是为了自己家的小狗,而是任何和自己无关的狗)而攻击拥有自由权利的人,更甚者还会攻击自己的父母妻儿。此时,她已丧失自我,失去良知,失去一切做人的准则,像邪教一样,为了他们认为天下独一无二的道德信仰,(其实已经出现心理疾病)而为狗道传教。行为极端,语言泼辣,拦车打人抢狗。这种行为,就连三岁小孩都知道这种侵犯自由人权,是不可取的。在狗肉摊跪狗,拜狗,哭狗,为死狗做法事。用这种低级,无脑的行为来证明自更有爱,自我认为会得到社会认同,这种想法极其幼稚可笑。知道吗?为什么没人阻拦,因为绝大多少人当笑料一样看你们疯癫表演下去。养好自己的狗,保持宽容的心态,不要去干涉别人的自由,更不要强迫别人跟你一样的生活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