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和劳斯莱斯相撞,责任划分出来了,面包车主责,你怎么看?
前一段时间,面包车和劳斯莱斯相撞的交通事故引发了众人关注。面包车违规左转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这起事故导致劳斯莱斯严重受损,经过4S店定损,初步的维修费用超过237万!
这个定损结果一出来,大家都为面包车捏了一把汗,因为面包车只买了50万的三者险。如果判面包车全责,剩下的187万就要面包车的车主自掏腰包。
虽然两车相撞的过程被监控全程拍下,但交警在当时并没有开出责任认定书,因为无法断定劳斯莱斯在这起事故中是否也有责任。
经过近十天的调查研判,2020年07月16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福交警大队就7月5日在开福区福元路朝正美苑小区路段发生的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下达了第4301051202000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来开福交警大队签收领取了认定书,并表示对责任认定无异议。责任认定书显示,周某驾驶湘AD72**长安面包车跨越双黄线左转,被陈某婷(女,23岁,湖南省安化县人)驾驶车牌为湘H658**的劳斯莱斯从右侧撞上。
经鉴定,面包车在左转时的速度在33km/h至34km/h之间,超过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转弯时速(转弯时速不应该超过30km)。
劳斯莱斯直行的速度在76km/h至77km/h之间,也超过了福元路的最高限速。故此,面包车以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劳斯莱斯负次要责任。
按照一般的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面包车需要承担70%以上的赔偿责任,按照237万的维修金额,面包车要承担165万的赔偿。
除去50万的三者险,面包车还要赔偿115万!
个人觉得这个责任划分非常合理,并没有因为面包车跨双黄线就判其全责,在事故发生之初就有人怀疑劳斯莱斯是否超速,果不其然,交警的判定证实了这个猜测。
面包车逃过一劫?
这个几率非常小,虽然开劳斯莱斯的不差钱,但这不代表人家不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了,面包车违规左转、超速已经被实锤了,既然敢这么嚣张肯定是有底气的,既然有底气就应该勇敢地为自己闯的祸负责。
面包车的驾驶员不值得可怜,可怜的是他的家人,突然背上115万的债务,任谁都会陷入绝望。
劳斯莱斯为什么不能有点同情心?
前面也说了,开劳斯莱斯的不差钱,但大家别忘了,买劳斯莱斯的钱是人家自己出的,这些钱也不是大风乱来的。
要是在路上不小心刮蹭了, 追尾了, 或许还会同情一下面包车。
人嘛, 总有不小心的时候, 偶尔大意一回也正常。可这次事故面包车纯属自己作(zuo, 念一声)的。 估计霸道惯了, 赌定对方会让一下。
没想到碰上一个开劳斯莱斯的女司机, 赔吧!
虽然咱不支持违章行为, 可从人性来讲, 他想偷个懒, 压了实线也就算了。
可他是不是得有点AC之间的数, 起码让一让直行车?
然而现实中转弯车把直行车逼停的不要太多,这次的面包车确实嚣张过头了。
电动车酒驾无证逆行全责死亡,撞到一辆劳斯莱斯造成200W损失,交警怎么判啊?
谢谢邀请!
首先电动车属于酒后驾驶电动车,且逆行撞到机动车后死亡,目前交通事故的认定为全责认定,要综合考虑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等。
类似这类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应该可以说非常明确,主要是电动车的原因,责任划分上应该非机动车为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机动车的责任可以说较轻,且还有200万的车辆弱势,非机动车不仅死亡了,家人还面临着机动车赔付的问题。
今年上海也是发生了几起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后与机动车碰撞,且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死亡,但最后的责任认定都是电动车的全部责任,机动车无任何责任,主要原因是电动车违法出行了。
希望非机动车作为交通参与者的“弱者”,在法律层面上会有倾向性,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在机动车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承担最高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所以造成很多人潜意识的认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非机动车是否有违法行为,都是机动车承担责任。
另外非机动车违法的原因是违法成本低,现场违法无法视频采集,加上车辆灵活性强,违法现象属于较常见,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自身违法问题,还要承担事故的责任及后果,所以无论什么车辆,出行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及他人的出行安全。
电动车驾驶员无证、酒驾、逆行撞上价值1000多万的劳斯莱斯幻影,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而劳斯莱斯幻影的车损估价达到200多万,对于这样一场交通事故,大家觉得该如何判才比较合理?
站在电动车驾驶员角度
现在很多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可以说是非常的嚣张,横冲直撞闯红灯的情况屡禁不止,而这些人敢如此做主要还是因为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的条例来约束他们,最主要的是这些人的违法行为却需要咱们车主来承担,正常行驶的车辆如果撞上违章行驶的电动车,不管责任在不在机动车方面,最终的判决方案就是定司机的全责,毕竟司机有保险,可以让保险公司来买单,但是说实话,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作为司机的我们,内心还是有点不服气的。
而事件中的主角——电动车驾驶员在该起事故中涉嫌无证驾驶、酒驾、逆行,还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劳斯莱斯,虽然最终的结果是电动车驾驶员死亡,但是这么多主观因素加在一块,也掩盖不了电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所以按理来说电动车驾驶员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站在劳斯莱斯驾驶员的角度
站在劳斯莱斯驾驶员的角度来说,其实是非常倒霉的,自己车辆正常行驶,却被电动车撞得面目全非,并且肇事司机还在事故中死亡,大家都知道劳斯莱斯是顶级豪华车,尤其是这台幻影,更是其中的限量版,一个中网10多万,车头小金人20多万,一条手工画的车身腰线都要大几万,并且全部需要国外订货,不但价格贵,订货的周期还非常的长,所以说从劳斯莱斯车主的角度出发,损失相当严重,即使后期车辆完全维修好,折旧的费用也会相当的高,因为在二手车市场中不关你是什么原造成的车辆事故,都会当成事故车来估价。
站在第三方角度来说
事故中的两个主角——死亡的电动车驾驶员以及劳斯莱斯驾驶员,会让人有一种代入感,比较同情弱势群体的电动车驾驶员,但是事故的判定不能以谁强谁若来决定,而是要依据客观事实来判断。
电动车驾驶员无证、酒驾、逆行且撞上劳斯莱斯,虽然当场死亡,但是他还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劳斯莱斯车主正常行驶,所以在这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但是根据交通法规定,在事故中虽然机动车无责,但是需要承担最多不超过10%的人道主义赔偿,而这笔费用由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承担,其实这条法律的目的并不是想要机动车驾驶员赔偿,主要还是为了安抚电动车驾驶员的死亡事故。
最矛盾的地方
如果电动车驾驶员被判全责,而劳斯莱斯车主被判无责,却要承担最高不超过10%的人道主义赔偿,看似合情,但不合理,既然无责,何来的赔偿?
还有如果判电动车驾驶员全责,那么就需要电动车驾驶员一方承担事故的所有赔偿,而劳斯莱斯车主的车损达到200多万,虽说对于违法的弱势群体不该同情,但是电动车驾驶员一方必然是赔不起的,而保险公司对于这样的判决,也不会赔付劳斯莱斯驾驶员的车损,这么一看,损失最大的还是劳斯莱斯车主,所以最终的情况只能是劳斯莱斯走保险,没必要和电动车驾驶员一方去扯皮了。
对于这样的事故,大家怎么看?如何判决才是非常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