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起冲突,导致老人“脑梗死”!家属索赔14万多吗?
昨天才回答了一个关于养狗拴不拴绳的问题。就这个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和各位铲屎官交流下。首先,如果真的出现问题中的这个情况,我觉得对方家属的索赔一点都不过分,因为你伤害的是对方的亲人,我们不讨论自己和狗狗的感情与对方亲人之间的感情那一个更深厚,但是只要因为你的过失造成了对别人的严重伤害,你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点毋庸置疑,换位思考一下,就能理解对方的痛苦以及对方所要求的赔偿是否合理了。
关于养狗问题,我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在私人领域,比如自己的家中,拴不拴绳完全是主人的自由。可是一旦进入公共区域,请各位铲屎官务必拴绳,因为你无法保证在出现突发状况的时候你可以即时对自己的狗狗实行控制,也不能保证在出现狗狗攻击人的情况时,你可以处理得当。因此造成的后果,你是不能估计,也不能承担的。所以为了他人安全也为了自己,出门遛狗时一定要拴绳。
遛狗拴绳的好处,对自己而言,可以防止狗狗丢失,对他人而言,可以防止狗狗暴冲,保证他人安全,所以希望各位铲屎官,不要为了自己的方便,而允许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存在。
其实现在很多人对养狗还有偏见,认为养狗不卫生,危险,只有各位养狗的朋友文明养狗,各个细节做到位,才能让狗狗有个更好的生存环境,也能纠正那些偏见的存在。
文明养狗,大家一起响应
老人遛狗不栓绳造成他人间接或直接受损伤,是否构成公共安全罪?
被恶狗所伤是每个中国人都可能随时面对的无妄之灾,噩梦会随时可能降落到每个人身上,中国每年有1000万人被狗所伤,500人因感染狂犬病而失去生命,而作恶的“狗的伴侣”和其豢养的恶狗可能不需要面对任何法律制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无力感和不安全感啊!是时候了,所有有良知的市民,所有不想被恶狗践踏人权与生命的国人,行动起来吧,推进中国恶犬法的立法。只要有一个人被恶狗所伤,所有的人都不安全,今天是别人,明天有可能就是你或你的家人。铲除恶狗,还城市应有的安宁,还街道不再有屎尿遍地。
这就是尴尬之处狗咬人无法可依,人咬狗有可能拘留按毁坏财产罪拘留看那狗值多少钱,一些人鼓吹向西方学养狗理念,,人家西方对他们伴侣和朋友咬人其主人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有巨额赔偿的风险,所以国家应立法,养狗必须植入芯片,不按规定养狗按交通肇事的罚款力度罚,狗咬人狗主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不能光学人家的的养狗理念,不学人家的管理方法吧?为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保定小女孩的悲剧不在重演国家应尽快立法保护无辜的弱势群体不受狗患的威胁。应以人为本。
泰迪犬起身走了两步致老太受惊摔倒,狗主被判负全责赔偿20万,大家怎么看?
首先这个判决肯定没问题!
从狗主来说,遛狗不牵绳就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狗主承担。但是,另一个问题由此产生,如果狗主牵绳了,狗走两步,老太太吓得摔倒了,这个又怎么说呢?
从法院判决来看,一审判决,狗主承担30%责任,后二审改判狗主全责,理由是晚高峰未尽到看管责任。怎么说呢,狗主担责没问题,可是这个担责比率未免有点想当然。这个也不去说了,尊重法官。
我反而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将老人摔倒与狗联系在一起,各位你们想到了什么?
老人摔倒是不是要扶?这个已经存在很长时间的问题,以及某些养狗人士因为不道德行为引起的是不是要禁狗?这两个问题联系到一起,我想起了一句古话“恶人自有恶人磨”!
前段时间,母亲因宠物狗追逐自己的儿子,踢了狗一脚,被狗主暴打的新闻还记得吧?类似新闻真不少,而与此同时,路人扶摔倒老人,被讹的新闻也不少吧?这两大社会恶势力凑到一起,为什么我反而觉得不一定是坏事呢?有些狗主不是成天护狗吗?别人说不得打不得的,现在好了,你再不牵绳试试,不用说狗咬人你吃不消,就是走过来一个老太太往你狗子身边一躺你也吃不消,分分钟让你二十万起步!那些跑马路上碰瓷的人总算是找到个安全的好办法了,你说路上找车碰瓷,万一碰上个女司机,油门当刹车,搞不好小命就没了,以后可以找狗碰瓷了!就地一躺,二十万到手,还安全!
宠物不拴绳好象已经进入了法律,出门遛犬不拴绳,出了事故,理应犬主负全责。你可以说我家泰迪不咬人,这是你了解的,不等于别人了解的。动物再灵不如人,人是万物之灵。
不管如何,尤其是载入法律的一些条文,即有此规,肯定有它道理。这绝不是两个人吹牛皮写下的闲篇。即定下了就得执行。也有的人天生怕狗,怕得要命。就是栓着绳,也会呼喊二叫。假若是你当如何。
无论如何,只要你遛
犬时栓着绳,出了事故即使有责任,相应责任也小
谢谢邀请。
首先我觉得法院判的没错,是应该狗主赔偿全部责任。
因为狗主高某没有拴上狗绳,导致了泰迪狗走向老太太。是老太太心里恐惧诱发摔倒致残的直接原因。
遛狗一定要牵绳。远离人群,特别老人和孩子,减少不必要纠纷。
法院判决完全正确,作为狗主人遛狗栓绳这是基本的常识,遛狗不栓绳错在先,吓到老太太致使其摔伤,狗主人必须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代价。人权应该是大于狗权,为法院判决点赞,
如何评价宁夏爱狗人士遛狗害惨老人,赔偿30000多元?
这都怨自己!是人都知道狗是畜牲,一旦发难人肯定受害,狗身上有很多传染病,如动物病,狂犬病毒,腥红热病毒,皮肤病毒等等,但有些人说这是造谣?不知这些人是没文化还是胡说八道,但结局是痛苦的!你想玩你就养,咬了人你包赔,死了人,你吃官司,你有钱不能买命吧!奉劝有些装相装大的人自醒吧!告诉你拉硬是痛苦的,花30000元不多,但买教训晚点啦!希望有些养狗人多学点知识有好处,没文化真可怕呀,害人害己!害民伤财,一臭一生!
规定牵绳处不牵,全责。即使牵绳因狗叫或其他动作吓着人跌了啥,也得赔,就如路上开车你按喇叭惊到老人摔了不也判有责吗?。。。作为一个爱狗人,尊重以及置身处地为怕狗人想一想,约束自己及狗的行为,矛盾自然就少了。。。最后,告诫下其他养狗人,养了就要好好训导,谁不喜欢听话又温柔的狗呢。。。养而不教,君之过也!
如何评价七旬老人被金毛扑倒致左腿和腰部骨折?
必定是狗主全责!
就题主所描述,该金毛已经扑人数次。经常不牵狗绳,这种就是惯犯。不顾他人安危,更加不顾自己狗狗的安危,只是随心所欲按自己的想法,没有一点道德,枉为人!
城市养狗不易,除了顾及自家狗狗的身心健康以外,也不能打扰到他人。
然而有太多太多的狗主人,总觉得自己的狗就是善解人意的,是家人。就要别人也把它当家人。这怎么可能呢?狗又不是RM币,你可能让别人都喜欢么?不牵狗绳,狗走在路上吓到人了,有多少狗主人害怕摊上事跑了的。最终买单的还不是狗?被打死,侥幸逃脱也成了流浪狗。
更别提被伤害的路人了。受到伤害找不到人,一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他们就活该被伤害吗?
就在前几天,我们经常遛狗的地方,又出现了,有人在投毒。
而就在相同的地方,三个月前,我们送走了三条狗狗。那是一个公园,很多狗主人在散步,走到那里,会放下脚步,在草坪里带着狗狗走一走。一个没注意狗狗偷吃了毒物。发病到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送到医院洗胃,已经没有可能了。死前那种凄厉的叫声,真的让人落泪。而造成这一种情况谁说不是这种不负责的狗主人造成的呢?你做错了事,让你的狗去承担,甚至你的行为给文明养狗的人也带来了伤害。这些人做错了什么需要来为你的行为买单?
泄私愤的人,固然可恶,但是谁又能说,不是呗,这种不文明的养狗行为给彻底激怒了呢?狗一直是以一个被驯服的,帮助人类的形象,进入人类社会。又是什么时候,狗和人站到了对立面?
所以请那些不文明的养狗人放过狗狗吧!让那些不牵狗绳的人放过狗狗吧!这个社会除了养狗还有很多乐趣,带着你的不负责任去祸害你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