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报道:近日某地一群女生狂扇一女生嘴巴,逼其下跪喊:爸爸我错了,这事你怎么?
看到校园暴力我就怒火中烧!
我怎么看?我要是孩子家长挨个踢他几脚吧说你以暴制暴,我孩子受委屈挨打了谁管?有"未成年"罩着可以胡作非为?
去年有个"未成年"女孩因同学长的比她好看骗到家里把同学杀害了并分尸,也是因为未成年免刑事责任逍遥法外!这胆量还会差再多杀几个人吗?留在社会上只会给社会添阴影。
还有一位学生把亲生母亲杀害照样"挽救未成年"在学校又上学,闹的学生家长集体声讨不允许杀人犯和我们孩子同校!
挽救未成年?受网络暴力影响他们越练胆儿越大,杀人放火强奸偷盗只会给和谐的社会添负担!
如果是我的孩子胡作非为,我坚决让他去服法!有行为能力就该受刑!
顾忌到年龄和社会上的影响,惩戒手段的不强硬,打击力度不够,给了一些人心理上的暗示,以为打人骂人欺凌人,顶多就是教育、批评,家长赔款,连打不会挨。而且,学校也不会开除他们或她们,使这种风气在各地漫延开来,逾演逾烈。
我认为恢复工读学校势在必行。曾几何时,我所在的区里就一座工读学校,座落在大山里,学校里的保卫干事都是实枪荷弹,重重的大五四手枪。再淘气的孩子进了工读学校,也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让种地就种地,让摘菜摘果就摘菜摘果,不敢有丝毫的反抗。我们是要以人为本,要关爱未成年人,但是,部分已成为畜牲的未成年人,我们还要拿他们当人看和对待吗。我一点也不赞成动辄就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端出来的某些专家和学者,你们在下面呆过多少天,你们与现在的孩子接触有多少。现在孩子的心智有的都超过了大人,小孩皮大人心,干的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杀人案、杀母案不都是这些看似弱小的孩童做的吗。
未成年人犯罪不能轻处。对未年人犯罪,我们的手段太轻了。像杀人案、杀母案的小孩就那样的放回家了,稳妥吗,不经过强大的思想教育和改造,他能变好吗,长大了会不会再次走上歧途。建议对此类犯罪,不管多大,都要关在监狱内好好地接受教育,5年也好,8年也罢,在他们的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
被打家长不能再软弱。被打孩子的家长要坚决地挺起腰杆,不建议你打回去,但建议你起诉打人孩子的家长。要从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金方面请求法院支持赔偿,因为养儿育女是家长的责任,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必须做出相应的赔偿。同时,请求学校开除这些学生,否则就要上告再上告。不给答复坚决不收兵。不能让这些打人的孩子,以为白打了没有人管她们了。要让她们一辈子都记住,打人没有白打的,这个代价不是她们承受得起的。
看这个视频,深深地震惊了,笔者为被打的孩子揪心,愤怒不已!
再看留言,各种各样的愤怒、五花八门的报复方式,更让我震惊!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设想被打的女孩是自己的妹妹、自己的女儿,因而言辞一个比一个激烈,充满血腥。
可是,你们是否从另一个角度设想呢?如果施暴者是你的妹妹、是你的女儿呢?
毕竟霸凌者三个,被霸凌一个,难保三个欺负人的丫头就一定与你家无关!
在这里,谁也不会为霸凌者开脱(这里需要着重注明!!!有的人喜欢不看完文章,就发飙。甚至恶意断章取义!)。
但是,分析问题的时候,如果你有这个能力、智慧和素养,从两边思考,正方、反方都要设身处地的掂量掂量,你的言论也许就成熟了许多!
大家,一定要多想想:
如果你是被霸凌者的亲人,你会咋说?
如果你是施暴者的亲人,你又会咋想?
我们需要集众人智慧,解决问题,而不是分成两个阵营,互掐!对骂!
向年轻男孩奶茶投安眠药男子已被抓,涉嫌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罪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即年满14周岁的人。本罪在犯罪方法上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猥亵他人要用强制的方式才符合本罪的要求,因为强制体现了被害人对性意愿的违背。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胁迫。
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使他人不敢、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等精神强制的方法,使他人不得反抗。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他人难以反抗的手段。
其他情节恶劣,是指除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他人以外的恶劣情节,例如,因猥亵他人致被害人严重精神抑郁,或者导致被害人自杀、因自杀而重伤等情形。
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且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对异性实施猥亵行为,也可以对同性实施猥亵行为。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亵的行为会产生伤害妇女性感情的结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罪中,行为人往往具有刺激性欲、发泄情感、报复她人的目的,但主观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本案中,该男子符合客体要件和主体要件,所以该男子的行为就是强制猥亵罪
外卖小哥与喜茶员工因取餐矛盾被殴打,喜茶饥饿营销被吐槽,你怎么看待恶意饥饿营销?
现在的服务员态度真的是不好讲,大部分都是狗眼看人低!这种事情的发生外卖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喜茶每一家店出餐都是非常的慢。但外卖系统派的单子距离差不多,时间相差太久!同样的距离可能喜茶六十分钟另一单子只有三十分钟,等喜茶做好出餐别的单子都已超时,而超时所带来的一切责任都外卖小哥的!可想而知某团的平台规则有多垃级、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的外卖小哥干着某团还在骂着某团的原因!
曾经为一杯喜茶我等了20分钟,观察了一下为什么这么久,概括三个字:磨洋工,整个店里有15个员工,其中至少有5个人是没事干的,这是其一,其二明明可以一个人完成的工作,非要两到三个人去做,比如说一个人把水笼头打开,另一个人就负责举着杯子在接,然后两个人就同时干接一杯水这一件事,如此的运作模式,真的是蔚为奇观!
不知道在消费完顾客的好奇心和耐心后,这样的品牌还剩下些什么?
说到喜茶,吐槽最多的是第一是贵、第二是排队时间长、第三味道也没有想象中好!有一种哥虽然只是杯奶茶、但让你有种高攀不起的感觉!
从喜茶的话题掌握、在互联网时代,创造可以被传播的内容,引爆社会热点,是成为爆品的一大方法。喜茶显然不缺故事。但是像这种故作姿态的营销方式又能进行多久呢?
当一个所谓慢功出细活的喜茶遇上分秒必争的美团后,意外不可避免就发生啦!其实我觉得美团应该在这方面有所改进啦!以后凡是接到喜茶的单、必须标明7个小时左右送到,据说很多人排队都要等上7个小时、就是为了喝杯喜茶!!这群年轻人真是腰好腿好胃口好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打架是不对!!但是打件事件无意中变成热点话题,而我们继续的吐槽间接又为、喜茶跟美团做了次广告……
呵呵,喜茶是没自注下单给你们吗?喜茶自提柜不懂的用吗?喜茶怎么饥饿营销了?严重怀疑一群没买过喜茶的人在瞎扯。
监控出来了:13:06分骑手到店取餐。
13:11分骑手在出杯位催单,情绪激动。
13:16分,喜茶将饮品交付骑手,骑手准备离开时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引发视频中的打架事件。
呵呵,从骑手到站到拿到手才10分
钟,你们这些黑喜茶的脸会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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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饿营销可以搞,但喜茶一直这么恶意的搞饥饿营销就有些过分了。而且,在分秒必争的外卖配送业务方面,喜茶明知道外卖是分秒必争的赶时间,却依旧磨洋工般的出餐慢,这就是喜茶的问题了。说实话,如果喜茶一直这样搞下去,早晚会完蛋。
对于外卖用户来说,效率是第一位,如果喜茶一直是这个速度,那么肯定会被外卖用户抛弃的。至于愿意线下等一两个小时,就为了喝一杯喜茶的人,只能说是智商有问题。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是真为了喝喜茶而一直排队的。
根据媒体的报道,喜茶排队的顾客里面,其实有很多人都是被雇来的托,就是为了营造喜茶的一种受欢迎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