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宁职院一女生疑似宿舍生子后藏储物柜致婴儿死亡?
此事暴露出女生自己的任性与无知,父母的失职失察和学校的管理疏忽。
女生的任性与无知
一个正在备战高考的高三女生,没有心无旁骛地全身心的投入备考,却早恋分心,还偷吃了禁果。如果说这是女生的任性,那么大学校园宿舍产子则彻底暴露出了这个女生的无知。
不说基本的生理卫生知识早普及在了初中课程中,也不说网上有那么多的女生青春期成长知识,单论女生早恋难道不是受到了网上情爱小说或者影视剧中的性爱情节影响吗?在被这些良莠不齐的信息引向歧路时,难道只学会了情欲冲动,而没学到一点避孕等自我保护常识以及女孩子失身之后的各种生理现象吗?
几个月不来例假就可能是怀孕了,这是最基本的性行为之后的本能意识;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总不能只是天真的认为自己是吃胖了吧!果真如此,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宿舍产子,慌不择法,把婴儿藏于储物柜中,发现时婴儿已发臭,说明仓促间藏匿婴儿时,孩子已死,或者在藏入时嘴被塞上了东西被捂死,不然婴儿不可能没有哭声。
而如果是后者,女生就涉嫌故意杀人。就目前的信息而言,这位女生被追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极大。
任性加无知,酿就了女生的悲剧,可叹可悲。
父母的失察和学校的疏管
说她的父母失职是因为作为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应该基本是大撒把状态的,几乎毫无关注。且不说不了解女儿的心理变化,难道连身体变化也看不出来吗?
12月产子,那就是说高考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五个月了,大学开学前已经七个多月,夏天的单衣根本遮不住隆起的肚子,在家里两个多月,但凡稍微用点心,就不难发现孩子身体上的变化。
可是,挺着大肚子的女儿离家上学去了,他们却毫无觉察,也真太让人无语了。
那么,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生在班级、在校园、在宿舍来来往往,学校里的辅导员和宿管员以及同宿舍的女生都视而不见,直到女生生下孩子都毫无觉察,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还有多少这样无知无畏的女生
校园产子这样荒唐的事件,南宁职院这位女生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2019年12月17日,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宿舍厕所,发现一名刚出生就被遗弃的男婴。孩子母亲是也是一名大一新生,也是在入学前就已怀孕,所不一样的是,云南农职的这位女生入学时就知道自己怀孕了,入学体检找人作弊蒙混过关,经常缺课呆在宿舍,掩盖真相。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而湖南有个大三的女学生更离谱,在临近产子的时候刚好要期末考,就选择住在宿舍考试,结果考试还没来,她的孩子就先来了。
在医院的救护车赶到时,这位女生正准备给自己剪脐带,让医生们惊讶不已。同宿舍的女生表示已经不是这位女生第一次宿舍生产了,上一胎更吓人,她们都习惯了,因为这个女生已经结婚了。
12月31日,网传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宿舍内一女生半夜偷偷生娃后,将婴儿捂死并藏于宿舍储物箱里。婴儿被发现时,已发臭。另有传言称,生孩子的这名女生及男友先后自杀。网传部分消息属实,因宿舍有异味被发现,“南职院近期确也有学生坠楼,但和此次在校内生娃的涉案女生无关,是另一码事。”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视频加载中...涉事女生涉嫌故意杀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说明: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事女生将自己的亲身骨肉捂死之后藏匿于宿舍储物柜中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过考虑到当事人从某种程度上说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而且此案相对其他杀人案件其社会危害性较小,我认为当事人最终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的可能性不大。
十月怀胎为何无人知道?
令人多少有些意外的是,女生十月怀胎居然无人知晓。不仅她的父母不知道,她的同学朋友不知道,她的男朋友不知道,她的学校和老师竟然也都不知道,这些日常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为什么对此一概不知呢?究竟女生是在哪里产下的孩子,又是谁帮其生产?
婚前性行为应该谨慎再谨慎。
这一事件也反映了过早进行无保护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最后自己因为无力抚养子女,直接引发了这场惨剧。其实所有矛盾的起点就在于那次无保护的婚前性行为,如果能够做好防护工作,或者在进行行为之前谨慎谨慎再谨慎,很多事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这所学校应该好好反思了。
根据新闻中的相关信息,这所学校在短时间内在学生中发生了两起重大事件。先是一女生未婚生子后捂死孩子,后是另一女生跳楼自杀身亡,学校学生的心里心理教育和辅导工作显然是出了大问题。
近段时间,网络上有传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内,有位大一女生半夜偷偷产子,然后将生下宝宝藏在宿舍的储物箱里。宝宝被发现时,现场散发出浓浓的腥臭味。
该女生是10月份入校的,两个月后就发生这种事情。孩子是女生和她高中同学偷食禁果后,意外怀上的。宝宝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直接导致悲剧的发生。
女生挺着孕妇进出教室和宿舍,就没有老师、宿管以及同学发现异常吗?按理说,宿管阿姨是过来人,应该能发现些什么。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就开始显怀了。怎么到宝宝诞生了,还没被人发现?这点令人匪夷所思。
女孩的家人对她的关心不够。大一新生是10月份才入校的,也就是说,两个月前,该女生还是待在家里。作为最亲近的人,母亲居然不知道女儿身怀六甲了。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
该女生当初是学过生物的,怎么没有一点危机意识?还没成家立业,尚在求学阶段,就和别人干那种事情,没有考虑可能带来的后果。就算是和他人行鱼水之欢,也应做好防范措施。
如果宝宝生下来是个活体, 那么这个女生的行为将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死缓或者无期都是有可能的。倘若诞下的宝宝是死的,那就可能仅仅是遭受道德方面的谴责了。
这个女学生应该是成年人了,竟然没有危机意识,放纵自己,意外怀孕,继而亲手害死自己的骨肉。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刚刚做上母亲的人所为。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女生为自己的草率付出一生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