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福利时,发放现金与购物卡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
1、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从超市买购物卡,是可以开发票的,而发票内容可以写成食品、清洁用品、办公费等等。
这样,在记账时可以将这部分开销计入费用或应付福利费,不用体现职工福利,而这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
2、对于这些发放购物卡的商家来说,每发出一张购物卡,其实是商家的一笔债务,到时候是要以商品的形式偿还给消费者的。商家提前将消费者的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获得的是巨大的流动性。
3、如果公司直接发放现金,这部分账款会计入工资收入,当收入增加时,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相应提高了。如果是购物卡的话,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不受影响。
1. 公司取现有限制,公司日常开支,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但一般有上限限制,5万元,但做帐仍需计入某个账目;
2. 如果不提供发票而直接发现金的话,要计入工资费用,个人缴交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其他形式的福利,比如购物卡,可计入福利费,招待费,办公费之类,比较灵活,个人不需缴交所得税;
3. 某些福利,比如大米,油,水果等,是与合作供货方购买,采购甚至领导会有隐形“福利”;
4. 从公司一厢情愿的角度来讲,当然不愿意随便发现金给员工就算了,现金一到手很快就用完,而其他形式的福利至少能用一段时间才消耗完,能让你“记住”公司的“恩情”。以上。
关于走帐纳税的问题是:
1、现金无发票要进工资费用,个人要纳税,公司计提以工资为基数的附加费时,基数变大,如工会经费等
2、购物卡可开发票,可进福利费、招待费或办公费等(根据发票开成什么),个人不用缴税,额度内的企业所得税无影响
3、另外像上面朋友说的购物卡可能有回扣和礼品之类的超值回报。
工资只发500元,剩余工资用购物卡、券取代工资合理吗?
法律认为合理,就合理,上税的时候不用交钱,交产品就行,老板吃饭的时候就上一碗白开水泡屎,因为购物卡用来消费的,省了去银行拿钱的步骤,老板吃饭也是直接吃屎,省了,消化这个步骤
您好!
这种现象是不合理!
依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购物卡和购物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商场自己印刷的数字,商场认,还算有点用,不认,就是废纸,而且这些购物卡估计也只能本商场用,所以说实际上就是只有五百块钱工资,其他的都是浮云。
如果老公工资卡在我手里,突然发现他还另外藏了张储蓄卡十多万。他是防着我吗?
你工资卡怎么不给他呢 ? 他都给你了 还要怎么样? 他另外存点钱有什么问题?1他自己用自己的钱 比较方便 不用申请 2来不来想防着你 的思想 只能说你心眼小。我看已经不错了。若是换了我 甭说你来管我的钱 我不管你的钱就算好事了 。一个家庭 除了正常开销 投资理财 购物 节约 。。等等 这些你是否能做好 否则何德何能要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