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遛狗不拴绳还掌掴女学生,他应当被开除教师职务吗?对此你怎么看?
教授遛狗不栓绳还掌掴女学生,他应当被开除教师职务吗?我认为从法律上尚不够开除的罪责,但从人格上已经不配做教师,给教师丢脸掉价。
这位教授事发时还大言不惭,“我是(山东)理工大教师,老师打学生是应该的。(被群众录音)”作为一名教授,说出这样的话,应当查一查他精神上是否有病!
先不说身份,一个常人,首先要有社会公德,养狗不能不守规矩扰民,不能把自己的爱好强加给他人;第二做人要有起码的爱心,对于被吓到的孱弱怕狗的女孩子,提出来的合理的要求,自己本身就应当有所醒悟自责,管好自家的宠物,而不能跟畜生一样吠人咬人。
而且一养就是三条,看来此教授是精力旺盛,财力不菲,工作轻松自如,悠哉悠哉。好些老百姓还在为生计四处奔波的时候,该先生已经先天下之乐而乐了。
对于这位教授的劣行,如果查实,有关部门应当重新审核一下其教授的资质,追查一下是否有论文造假之嫌。以及检查一下他平时的工作情况和几年来的教学业绩。
我个人认为无论大中小学院内绝对不允许养狗和停车!这个教授素质太低,如此猖狂,通过这件事他还怎么面对学生们?不知猖狂后颜面扫地的他现什么心情?咋样?得瑟大劲了吧!
看了下目前教授的处罚,是行政拘留了五天,学校记过。
不得不说,这个教授的表现让人瞠目结舌,尤其是老师这种职业。
首先遛狗不栓绳,还是三只狗,并且当时已经围着两个女孩扑腾了。
两个女生要求教授管下自己的狗,无可厚非但是教授说的话就真的让人觉得叹为观止了,类似,“我是山东理工大学的老师,我打你怎么了?”我是这里的住户,你们是租房子的,咬你们活该”
以上是女生和媒体爆料出来的话,一个教授为人师表,不是应该充满爱与智慧的人吗?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过后还打了女学生三巴掌,表示老师打学生是应该的。
不过记者采访教授,教授表示自己也挨了一巴掌,说是女生先动的手,因为他说骂对方,你这不是也冲着我叫吗,等于暗示对方女生也是狗。
不过既然警方对他做的处罚看的出来,错肯定是在教授,否则不会仅仅只处罚教授
我想说,谁告诉你,打学生老师应该的,且不说教育法规定了,严谨一切对学生的体罚,就说虽然你顶着老师的身份,这事和教学有关系吗?为何可以自己不讲道理还殴打学生。
拘留五天没有什么问题,毕竟三巴掌的确也就够治安拘留处罚,但是也请调查下狗有没有狗证这些。
并且打完人,我以为是从小到大老师教育学生要赔礼道歉,所以,作为教授做出这样的举措,是不是应该道歉呢?
最基本的这种举措,应该有个正式的道歉,应有的赔偿
教授溜狗不拴绳子还打人,他应当被开除教师职务吗?我觉得应该,虽然没有任何一条明文规定,也找不出可以涵盖这类事的惩罚依据。但这个教授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不合格了。教授在人们的心目中是高,大,上的形象,是精英阶层,是社会潮流的引导者,是人们效仿的对象。那么,我们要问,这个教授是我们的榜样吗?我们象他学什么?他能不能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
从整个过程看,这个教授非常无理。第一溜狗不拴绳,没一点社会公德。他不可不知道不拴绳的狗会给社会带来什么危害,但他无视整个社会,他是一个自私的人。第二,自己有错,却强词夺理,欺负女生,连打带骂。这样的教授还是人吗?应该真是“叫兽”了。他骂两女生是狗,实际他更符合狗的特征:无人性,乱咬。第三,“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感觉非常可笑的一件事是:该教授竟自报家门“我想山东理工大学的老师,打你们怎么了?”还说“我是这里的住户,你们租房子,咬你们活该!”什么逻辑?真颠覆了我们的想象,这是教授说的话吗?这怎么看至少也是个无賴,流氓黑社会啊!
由此看来比狗患更可忧的是智商低于狗的养狗人。狗无错,不懂事的人有错。狗是畜牲,狗咬人错在主人。如果自己的狗咬了人,自己比狗更疯狂,那真是人不如狗。从这个教授身上我们看到了这一点。法律虽然仅给了他五天行拘,并不是这件事的终结,也不仿碍学校给他其它处分,对一个学校,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来讲,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率先垂范更重要。学校应该从严治校了不仅是光抓学生,应该首先从老师抓起。据学校讲:双方已达成了和解,当然,学生是会原谅老师的。但学校应该严苛,老师应该自律。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说,他的行为还够不上犯罪~这一点从他所受的行政拘留就能够看出来;从校规校纪和教师职责层面来说,也许他的行为还够不上开除公职这种处理,因为作为学校来说肯定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而且从学校表示双方已经和解就可以看出来校方还是想要维护这名“教授”的;但是,从道德层面来看,这个“教授”如此的行径就算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都已经需要打个问号了,更何况他是一名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的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还是大学“教授”,以如此修养,留在教师队伍里只会败坏教师声誉,为“教师”这个神圣职业抹黑,所以,必须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