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通道被占阻碍救护车通行致使伤者死亡会怎样,你怎么看?
事件发生在15日傍晚,六安高速上发生堵车,120好不容易进入求救者的范围,走应急车道却被三辆汽车所堵,老人生命危在旦夕,其女儿情急之下分别给这三辆车司机磕头请让路,在警方协助处理下,终于走出应急车道,但是因救援最佳时间已过,老人没有救活。
如果只是普通拥堵,行走应急车道,根据法律法规,需要对驾驶者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但是,因为阻碍救援,耽搁了他人生命的,那么还需要负法律责任,而不是扣几分发几百块钱就能免罪的。
在生命面前,这些人太冷漠,一己私利,对法律法规漠视,扣分算什么?觉得花点钱都能搞定,反正生命垂危的不是自己家人。有网友觉得这些人该拉出去枪毙五分钟。其实,不用五分钟,太浪费了,一分钟就搞定。
此事引以为戒,每个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高速行驶时,切记不要超速,不要无故占用应急车道,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尊重生命,以拯救生命为先。
天道循环,善恶有报,勿以善小而不为。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按理来说,第一个占道者应该处于行事处罚,并承担经济处罚,按国家人命规定价值的百分之五十,但按国情论,那种执法队伍中,犯错误的,黑势力组织所有人员等等,违法乱纪,贪赃枉法者,全部都得枪毙,道理很简单,他们的危害远远不止一条人命,可以衡量的,
不知道细节。不过,救护车来了,应急车道车辆都会让行的,此乃人治天性的。。多一半司机不知道此事,,据说因为此事某人下跪,,呵呵呵吧😊。天下奇闻,,不是司机没人性就是下跪的没人性,或者都没有人性。。。。国法无情,需要依法办事,接受交警部门处罚,,家属也可以提起诉讼,获得民事赔偿以及追究可能的刑事责任,煎蛋可能性不大。。我不赞成👍这个,下跪行为,这分明就是对人性的侮辱。
问题偏颇,几近不成立。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主要责任肯定在事故当中。占用应集车道可能会延误救治,但与伤者死亡之间一般不会有直接关系。就是不会直接导致伤者死亡。交通违法,承担交通违法的责任。延误治疗的责任,需要查证。分清责任大小后再行处罚。性质、情节、后果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占用车道行为与伤者死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被害方可以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
长春一救护车遇堵车患者死亡?医院:用时11分钟, 你怎么看?
堵车,救护车里的患者死亡,肯定不是第一次。这个问题很多年前我就想过,长春年年修路,很多路无法正常通行,那些不乘坐救护车的老人、病人,都无法及时就医。不仅是长春,很多国内城市都如此。为什么国家有关部门不能协调好了再工作呢?市政、交警、医疗,燃气、电业,都是,就拿修路来讲,很多路,市政修完了,燃气公司又刨了,说修管道,过几天管道修好了,不一定又有什么节目。还有许多路,堵死了,然后交警就来查违章了。
救护车被堵路口几分钟,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此大家怎么看?
这是一个令人惋惜的悲剧,但是我们很难找出谁才是真正的“责任人”。
8月29日早上7点多钟,在吉林省农安县红旗小学门口,经过斑马线的行人因为没有让行前排机动车辆,导致一辆120急救车被卡在其他车辆中间动弹不得。据了解,当事急救车是赶去附近小区接患者,最终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也挺纳闷儿的,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应该懂的,120急救车的报警声常响肯定是赶着去救人,听到了这么刺耳的声音,为何路过斑马线的人们无动于衷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若是救护车急着赶去救治的人是自己的亲人呢?我看网络上很多人都在批评斑马线前排司机不分轻重缓急在那里“礼让行人”(看视频该路口应该是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灯的),其实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
1.前排车辆是否是故意不让路?
这一点其实很关键,我想绝大多数的司机朋友都不会冷漠到明知道救护车在自己的车道而故意挡道不让路,而且第1辆车与救护车中间还有好几辆车间隔开,很有可能该车的司机根本不知道救护车是不是在他的车道,若是此时救护车上面的人下车跑到前面指挥车辆让行,拥堵很有可能会就此缓解。
2.如果前排车辆应没有“礼让行人”而受到处罚,这种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
现行的交通法规大家想必广大司机朋友们都很清楚,不礼让行人强行冲卡既要面临扣分还要缴纳一定的罚款,或许很多人都会说这种为救人而违规的情况有关部门肯定会走特殊渠道妥善处理,但网络上由此而生的争议却非常的大,有很多朋友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面对这种情形的处理,远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成本,甚至有部分司机朋友们自认为是“礼让”的行为还被认定为了违规,这其中的矛盾究竟在哪里?如果做好事的代价如此的大,很多人或许会收回自己的双手!
患者死亡,究竟是谁之过?
在相关新闻的评论下面,大家一面倒的将矛头对准了过往斑马线的行人们,认为这是因为他(她)们的冷漠才是导致车辆拥堵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确实,如果过往的行人们能够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暂时停止穿越马路让等候的车辆先行通过,急救车又会增加几分钟到达患者所在地的时间,但对有些病症来说,并不会因为救护车早晚几分钟而直接改变最终的结果,因为很多病症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那么几分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想救护车及时到达几乎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些是本身病人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临界点,亲属呼叫救护车也只是为了尽人事。将这些情形完全抛开而去单论因为耽误了救护车的抢救时间而将责任全部归咎于过往行人或者是车辆,是不负责任的。
遇到此类事件到底该怎么做?
说白了还是一个意识问题,实事求是得说,在这方面我们的邻国日本就做得不错,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的社会准则已经深深的根植在了它们的基础教育体系当中,成为了素质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经常有人会看到在没有车辆的道路上一堆人井然有序的等红灯),而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当中,素质教育一直让位于应试教育,始终处在弱势地位,沦为了“配角”,这导致很多具有高学历的人也经常会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低素质事件,比如前段时间某留美博士因为自己晚点而去强制拉下了高铁的紧急制动阀,连所谓的精英都如此,再看看芸芸众生,唯叹息尔……
那么在遇到此类事件的时候,身在其中的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答案其实很简单:听从内心的良知,能让就让(做起来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不过做善事弘扬正能量会让人心情放松,没有负担,而若是以冷漠待之,除了良心会不安之外,多半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谴责,甚至还有可能触犯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时候“不作为”也是一种犯罪,孰轻孰重,自己掂量吧!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这个事情发生在在吉林省农安县红旗小学门口,8月29日早上7点多钟,经过该小学门口斑马线的行人,因为没有让行前排机动车辆,导致一辆120急救车被卡在其他车辆中间动弹不得。据了解,当事急救车是赶去附近小区接患者,最终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个人觉得,行人有责任,救护车司机也有责任,其他司机也同样有责任,行人的责任是,知道有救护车,还根本就不当一回事,你救护车不管怎么叫,没用,行人正常行驶,这些人不知道救护车的叫声代表什么吗?一分钟,甚至一秒钟,可能就代表一条人命,所以,这些行人是知道的,既然知道,为何还不让路?不给救护车开到?说白了,就是个人素质太低,要提高国民素质,真的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是一代人、几代人的事情。
再说救护车的问题,救护车不必要一直夹在里面等前车和行人啊,你完全可以开出来逆行,救护车等特种车是可以不用遵守交通规则的,如逆行、闯红灯等,人命比规则重要,生命权大于恋童权,何况,交通法对于执行任务的特种车确实有特殊规定,不必遵守,因此,如果他逆行开出来,前行,是可以避免这次救援不及时的,何况,看图片和视频,另外直接逆行道是没有车的。
再说说前面的车辆,我觉得可能也是故意的,明知道后面有救护车在打着各种急救声音,前车不为所动,为啥?除了故意,还能解释你在遵守“礼让行人”规则?礼让行人也要看情况,像这种情况,就没有必要,车子直接开过去,看这些不自觉的,没有素质的行人,敢不敢跟你车子对撞?
再说下交警,在这种小学门口,行人和车辆比较拥堵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过来疏导一下,也许,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交警不要天天坐办公室,也要出来透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