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缓解“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这点我觉得日本做的很好,闯红灯被撞闯红灯全责,闯红灯没被撞罚款,插队罚款,捡到东西不上交按盗窃算,上交后失主必须按东西价值的百分之十折合成现金给捡东西的人,只有法律更严谨了,人们的自觉性才会提高
我们先来看一项研究,通过违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以及行为习惯4个角度解析“中国式过马路”行为意向成因,发现行人产生从众闯红灯行为意向为41.95%。
“中国式过马路”
指的是“不管红灯绿灯,凑够一撮人就走”的现象,其背后体现的是集体破坏规则和“羊群效应”。“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严重威胁了行人的安全,同时会导致交叉路口滞留车辆的增加,通行能力下降,在交通高峰期加重了交通堵塞。如何规范和约束“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已经成为困扰城市交通管理的难题。
为何会出现“中国式过马路”
1、法律观念缺失:
深究其因,可以先从文化层面开始分析,“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出现是因为我国自古以来法治传统的缺失,我国公民普遍不具有法治精神,同时“法不责众”这一在我国公民心中根深蒂固的思想正是规则意识缺乏的体现。
2、生命和秩序法律价值冲突:
相关的行政法规一方面基于行人的弱势地位规定机动车遇到强行闯红灯的行人必须进行避让,而另一方面又对行人闯红灯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文规定。这是两种价值的冲突。
3、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
根据一项研究表明,中国人过街时等待忍耐时间极限为90秒。如果超过90秒,那么行人过马路将面临失控局面。而现实中大城市等待时间往往超过了100秒,而且信号灯给予行人通行的时间和等待时间成反比,导致行人不能安全顺利通过交叉路口。
4、道路权利分配不合理:
王克先先生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若干问题研究》中提到:路权分为三种:通行权,即在道路上行驶和行走的权利;先行权,即比其他交通参与者先行通过道路等交通设施的权利;占用权,即在规定条件下对道路进行占用、使用的权利。“中国式过马路”在很大程度上正凸显出我国法规在路权分配上一直对机动车过度倾斜、行人等非机动车的路权被严重挤压的不公正状态。
5、行人闯红灯付出成本过低:
主要体现在道德成本、违法成本和风险成本
道德成本:现实中国人只达到了法律标准的要求,意味着只满了最低层次的要求。而闯红灯还应该收到道德规范的惩罚,国人在这方面认知普遍不高。
违法成本:即使闯红灯,遭遇罚款可能性小, 即使罚了款,数额太低,无震慑作用。
风险成本:指行人闯红灯可能会遭受人身伤亡的危险,但目前的情况是机动车驾驶者发现行人闯红灯时会即使采取制动措施,因此风险成本也不高。
如何改变“中国式过马路”这一不文明现象?
1、提升国民素质为根本
法律只能为民众行为规划提供一个限制性的硬性规定,设施只能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要改变“中国式过马路”,还得靠国民自觉自律,加强道德责任感。
2、优化行人过街设施
对人口流量多,机动车交通量高的路口,设置人行天桥或者地道。完善信号灯设置,调查研究国民对等待时间的忍耐极限,根据过街距离和交通量大小确定信号灯时间,保证行人通过。
3、加大行人闯红灯违法成本
严惩行人闯红灯现象,增加罚款力度,并将违法记录计入个人信用记录中。
“文明过马路,安全你我他”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创建,危机意识牢记心中,从自身做起,提升自身素质与道德责任感!
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式过马路”一经网络传播,立刻引发网友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的讨论。现已被证明这其实是一种世界式过马路。
出现“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有:①交通信号灯设置不科学等,行人等的时间过长,所以就只能铤而走险过马路了。②部分社会成员存在盲目从众心理,安全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这部分人有一种不怕车的心理,你车如果撞上来他就敢讹你,所以车就只能让他,养成了的习惯,想改难了。特别现在国家又推出了“车让人的规章制度”,我就在想如果车在让人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算谁的。③我国法制建设不健全,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当然现在每个城市都在致力于“中国式过马路”的治理,所以效果还是有的,但也有的人还是一样,要改变这种情况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是长期坚持的结果。
缓解“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就必须提高人民的思想素质,安全意识,还需要国家的大力监管,现在很多马路边上有了行人闯红灯的曝光显示器,对行人闯红灯是一种警示,大多数人被曝光后都会觉得丢脸,所以有一定的作用。也有的城市在红绿灯路口放置了一个音响循环播放着提示。行人闯红灯还需要交管部门的有效监管。
“中国式过马路”的解决方案受影响最大的并不是“交通安全”,而是“交通效率”,行人闯红灯与车抢道显出的无秩序造成的后果就是无通行效率。1侥幸心态,没有意识到,这种“侥幸”离“不幸”其实只有一步之遥。2从众心理,心理学上的“破窗效应”有相通之处: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块玻璃没有及时修好,别人就很可能受到某种暗示,去打碎更多的玻璃。当身边的人都在闯红灯,就会不自觉地“追随”。3红绿灯不科学、交通管理混乱,人们就慢慢淡化了红绿灯的观念。为聚众闯红灯提供了借口或理由。4执法力度不够强硬,罚款金额不足以限制闯红灯。如何解决?本人以为似应兼顾“疏通”和“堵截”两个方法。一般认为应当“堵截”,解决行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而执法人员从严惩治闯红灯人员,问题就解决了。实际上这里忽略了“疏通”的方法,没有解决红绿灯设置不合理的因素。建议在解决方案中考录“中国式过马路”本身的合理因素,采用自动和人工变灯结合的方法。即:行人达一定数量,可以人工(按钮)变灯,这样就不会出现闯红灯的情况了。为了限制可能的频繁变灯,可以规定变灯的最小间隔,在这个间隔内不允许再次变灯。这样既有灵活性,又避免了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