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兴一小学家委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学校要求退还”,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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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博兴一小学家长委员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从群里的截图来看,每个班都向家长收取了100元的装修款。这真是在闹教育系统的笑话,家长委员会什么时候也变成学校乱收费的帮凶了?幸好学校退回了所有款项,不然会受到教育主管部门追责的。宁波一小学一年级班主任也向学生家长收取300元的装修款,而且也是一所公办学校,班主任老师向学生家长收取装修教室的费用,这肯定属于教育乱收费现象,班主任老师都把师德师风丢尽了,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成立家长委员会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管理和教育学生,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帮助家长更好的行使教育管理的职责,家校联合教育,才能将孩子培养成新时代有用的人才,也是现在教育最重要的方式之一。而有的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已经变质了,前段时间,有个家长委员会群里向家长发出倡议,考虑到某班主任老师上班挤公交辛苦,于是向家长征求意见,要为班主任老师买一辆代步车,价值在10万元左右,一时间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都认为这是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在拍老师的马屁,他们也知道这种做法是不现实的,但他们的目的已达到,老师也明白是怎么回事,在以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会不断照顾他们的孩子,这真是一件很奇葩的事。
家委会代学校收取教室装修费,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乱收费。学校教室需要装修,那是学校内部的事,与学生和家长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哪位家长自愿向学校捐款应另当别论。对于学校教室墙壁的翻修,属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文化氛围打造项目,学校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相关经费,这是一笔专款专用的费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由学生家长来承担。
山东博兴某小学退还家长的装修款是应该的,家委会收家长装修款是否存在猫腻呢?谁来监督管理家委会收取家长的各项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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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对于学校的做法,老穆表示赞同!
教室内外墙重新涂料,家长应该掏钱吗?
有人认为算,孩子教室涂刷好看了,受益人是学生,所以应该交;
有人则认为,教室是属于学校的,应该学校出钱粉刷,凭什么要家长出钱呢?难道以后学校重建,家长也要出钱?
老穆认为,家长无须出这部分钱!你们觉得呢?
(一)家委会要正确定位自己身份,万不可什么事都要管?
家委会作为家长自发组织,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一个组织,它的功能主要有以下两点:
【1】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有效解决家校矛盾及相关问题;
【2】收取班费,用于学生建设。比如帮学生购买学习用品、运动会用品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家委会的性质渐渐发生了变化,与最初的设想渐行渐远······
【1】有些家委会往往会被班主任所“操控”,不能公正地站在家长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2】有些家委会所收的班费,逐渐成为“学校建设”经费了,而不是用于学生建设。
【3】有些家委会所收班费,往往会被用来送礼等,而不是用在学生身上。
如此这般,可好?
(二)家委会收取一些争议性费用时,家长们大都不好意思拒绝,但心中却大为不快,因而会进行举报!
家委会往往会指派某家长收取费用。这位家长便在群中发个收款码,然后家长交钱。
有些家长,担心不交会被“孤立”,往往敢怒不敢言。但也有家长敢于举报。
倘若此事不是家长举报,学校又怎会要求退还呢?
(三)面对家委会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时,家长到底该怎么办呢?
老穆建议家长不妨先观望一下,看看别的家长什么态度,如果人家都交了,你不交的话,似有不妥。
试想一下,倘若你坚决不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个时候,你可以保存证据,私下进行举报!举报时,一定要注重个人隐私保护。
【结束语】家委会是来解决家长困扰的,而不是为家长制造困扰的。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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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违规向家长摊派资金装饰或装修教室的案例:
山东博兴一小学家长委员会自筹资金装饰教室墙壁,从群里的截图来看,每个班都向家长收取了100元的装修款。目前该款项已经完全退给家长。
宁波一小学一年级班主任也向学生家长收取300元的装修款,而且也是一所公办学校,班主任老师向学生家长收取装修教室的费用,这肯定属于教育乱收费现象,班主任老师甚至把反对的家长踢出群外。
对于这样的现象,我觉得始终是少数的现象,我们没必要去大做文章的,大篇幅的去批判。
作为家委会,他们有这个心思装修教室或者装饰孩子所在的教室,营造一种学习的氛围和好的环境,我觉得这个事情本身没有对错。一般的情况下,按道理是应该需要给班主任老师商量的,班主任老师可能会去请示学校这样的事情。一般的老师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不能做的,不可取的,可能会直接拒绝家委会或者提醒家委会要注意这方面的规定。假如从所有的家长老师学校达到了一个统一意见,做做这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事情,为何不可?只是我们不用大面积提倡而已,个别行为我们可以表示理解。
当然不管怎么说,作为老师和学校一定要站好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个原则要搞清楚,必须画一条明确的线!
家委会本身是一个时代的产物,这个并没有明确规定学校或者班级必须建立家委会,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家委会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范围。也就是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这里是没有明确界限的,虽然如此,我们班主任老师心中应该明白,有些事情我们可以做,有些事情我们是坚决不能做的,比如说像班级摊派收费,装饰教室或者装修教室这个问题就是绝对不能行的,所以从班主任这一关就应该卡住,就不会出现一系列的其他问题。对于案例中出现的问题,估计班主任可能是年轻老师或者是经验不足的老师,其实也没什么,有错改了就行了,收到的钱还没使用,退给家长也没什么大问题。
其实在学校工作,家委会工作等等方面,从家委会、家长、学校、老师都需要共同成长,共同摸索,共同见证孩子进步的过程,在这方面肯定会遇到方方面面的问题,但是我们不是一棍子就打死,遇到问题就把这个人批得要死要活的,有必要吗?好像不动大刑不足以显示我们的“判官”身份是多么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