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压坏路面保险赔偿吗?
一、对于车辆损失:对于车辆损失属于《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中“地陷”保险责任,被保险车辆损失可以赔偿。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对路面坍塌不负有法律责任时,保险人赔付车辆损失后有权对其他责任方(如路政部门等)进行追偿。
二、对于路面损失。
关健是要确定被保险人是否负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按情况应分别处理。如果保险车辆符合装载规定,且不属于限行范围等,对路面坍塌不负有法律责任,则不构成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交强险只承担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如果保险车辆存在过失,对于路面坍塌负有法律责任,则构成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交强险要承担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的赔偿责任。
1、车子压坏路面保险公司一般会赔。车辆压坏路面,保险公司需要赔偿,按照责任大小承担赔偿比例,不足部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高速林时占地如何赔偿?
一、高速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5倍实行一次性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般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果园中果树的补偿执行附表七标准的,不再付给安置补助费。
二、临时占耕地补偿标准
(一)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按人均耕地情况和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确定安置补助费:l亩(含1亩)以上补助8至11倍;0.5亩(含0.5亩)至1亩,补助11至13倍;0.3亩(含O.3亩)至0.5亩,补助13至15倍;0.3亩以下,补助15至20倍,需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政府在修建高速公路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对居民进行征地补偿,有关征地补偿的标准和相关情况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