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及其注册制能杜绝企业过度包装上市吗?
谢谢邀请,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注册制是个好东西,这里面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注册制可以让那些原本需要包装才能上市的公司现在不需要包装就可以上市了,所以注册制逻辑上是可以大幅度减少包装上市行为的。
一、从“持续盈利能力”变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这个变化是颠覆性的,为何京东、美团这样的公司都不能在A股上市,主要一点就是不能满足连续3年盈利的要求,很多投资者一直诟病A股为何不能诞生伟大的上市公司,为何阿里、小米、腾讯这样的公司不能在A股交易,让投资者错失这些企业发展的红利?所以,这次证券法的修订通过将持续盈利能力改变成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解决了大问题,哪怕那些持续亏损的公司,只有要持续经营的能力,一样可以在A股上市,而A股独有的st板块也将成为历史。
二、没有了业绩变脸的后顾之忧,上市公司自然就少了包装造假的动力
以前要上市,盈利能力是一个关键指标,曾经有一段时间,上市公司的年利润是发审委在审查企业是否过会的重要指标,创业板都曾经一度低于5000万一年的都上不了,而创业板原本的规定是1000万利润一年就可以,可见竞争压力之大,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很多上市公司只好在上市前拼命包装,粉饰报表,然后成功IPO之后,就开始纷纷变脸,搞得投资人怨声载道,也让监管层颜面大失,同时也助长了不良风气,尤其在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企业的经营模式、商业模式与过去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只关注盈利能力已经跟不上形势发展了。
三、取消盈利的要求之后,信披监管一定要跟上
应该说,没有了盈利的压力,上市公司造假会大幅减少,但是包装肯定还会有的,因为有些上市公司还要做市值管理,还要资本运作,而适度的包装对企业的融资和整体形象都是必要的,所以投资者依然不能大意,监管层更是要更加严格的做好信息披露的监管,公司不盈利没关系,但是必须如实、及时的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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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死的,不会自己发挥作用,因此一部新证券法及其注册制能杜绝企业过度包装上市,关键在于把证券法每一个条款落到实处,而不是把他束之高阁。
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实际上相当完整,只不过是处罚相当轻而已,起不到震慑作用,更为痛心的是很多法律根本没有被使用过,成为一个摆设,像造假上市需要回购股份,可是造假上市有回购股份的案例吗?退市制度制定已经很多年了,可是又有多少公司被退市呢?基本上没有。
所以A股问题成堆,投资者长期以老亏多赚少,不在于制度,而在于制度的不落实到位,就像投资者利益保护,各界领导都十分重视,可是投资者利益保护到位吗?没有,甚至有投资者调侃,投资者越是保护,股市下跌越凶,投资者亏损越多、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在其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二百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可以看到,对造假上市处罚的力度跨度很大,从募集资金的10%到一倍以下罚款,造成自由裁量权很大,罚10%就是毛毛雨,而罚100%就是重罚,就是令人疼到骨髓,究竟怎么罚,如果都是处以10%罚款,最严的证券法就成为了空架子,怎么可能遏制造假上市。
因此新证券法能不能杜绝造假上市,关键在于执行力度。只有以上限处罚,才能杜绝造假上市、
杜绝虚无包装,最好的办法是给投资人“发枪”。美国股市其实也不是只有美国证交所盯上市公司那些虚伪概念,美国是全民盯上市公司。因为抓住上市公司违法乱纪和纰漏,各方可以通过这些瑕疵赚到钱。美股既不保护上市公司,也不打压上市公司。我们将维护美股稳定的力量,归类“五禽戏”:
秃鹫
一种秃鹫叫浑水。美国资本市场上有很多秃鹫,他们找上市公司的纰漏,并且以此做空取利。
另一种秃鹫叫野蛮人。资本市场上股民用脚投票,公司跌破净资产,这个时候另一种并购资产的秃鹫就出现了。他们买下这些一文不值的股票资产,然后再包装,再分割。好的,有点肉的资产重新打包,卖给其他投资机构。
饿狼
美国的证券律师一般盯着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一旦发现违规,他会根据股东信息,一家家的给股东打电话,收集诉讼签名,获得风险代理。打赢官司分钱。律师最后会将代理权合并,变为一个整体的集体诉讼。所以感觉十分像狼群,群居的动物。
美国大部分集体诉讼以和解了结。并不需要一定判处上市公司有罪,但是这的确能够从上市公司刮出一层油。
猫头鹰
美国证交所会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从罚款中抽出一定比例。这群人就是猫头鹰。为了奖励,职业调查员也是可以的,只是猫头鹰多了,吃到肉的几率就小了。
一般举报人为上市公司内部人,会保护他的隐私,并给予奖励。
狮子
美国证券市场百兽之王,政府体系中只对国会负责的美国证交所。普通法系一般都要通过法院。所以才有没证据48小时拘留,谁可以延长拘留和罚款,法院。但是美国证交会可以提前冻结资产,限制出境。早年是不可以的,在利弗莫尔的《大作手回忆录》里面,那些股票庄家骗子骗完了就去国外了,美国证交所的权力扩充起源于《塞班斯法案》。美国的监管其实不救援,1929年才有了证交所出来管事,貌似金融警察,日常搜集证据和起诉上市公司。安然后,证交会有了很多权力。
百灵鸟
负面能抓眼球。美国的媒体说别人坏话的同时,也对本国上市公司的丑闻毫不掩盖。国内似乎看空事件很惨的事,人家会认为你利用负面,图利。在美股,图利才是合理的,所以媒体获得上市公司负面,并大肆渲染报道,客观上让上市公司感受到了无形压力。当然,百灵鸟要歌唱,关键还是森林公民能够容忍他的歌唱。告诉你真相,是皇帝新装、讳疾忌医,还是感恩戴德。不同的市场会有不同的选择。
综上
美国不是单纯依靠证交会,我国也不可能单纯依靠证监会。现阶段,我国投资人还没有武装到牙齿,新《证券法》算是给了把红缨枪。是进步,尚不足。所以先是要转变理念,然后逐步适应,最后才会有制度上的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