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离世刘元被陷害)汉代十大公主?

小编 502 0

汉代十大公主?

汉朝著名的公主主要有:

1、馆陶公主刘嫖。汉朝第一位长公主,地位如同诸侯王;

2、乐平公主刘小迎。东汉第二任皇帝刘庄的第十个女儿,能文兼武;

3、乌孙公主刘细君。汉宣帝长女,后作为和亲公主嫁到乌孙国;

4、湖阳公主刘黄。为东汉开国皇帝光武帝刘秀的大姐;

5、新野公主刘元。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

6、宁平公主刘伯姬。汉高祖刘邦的第九世孙女;

7、涅阳公主刘中礼。汉光武帝刘秀的第二个女儿;

8、淯阳公主刘礼刘。汉光武帝刘秀的第四个女儿;

9、平阳公主刘奴。汉明帝刘庄的女儿;

10、隆虑公主刘迎。汉明帝刘庄的第三个女儿。

如何看待水电站职工与同事饮酒后死亡,家属索赔同饮者遭法院驳回?

饮酒死亡诉同桌,终于看到法院判决同饮者无责了!赞一个!

俗话说得好,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最近这些年喝酒死亡告同饮者的案子太多了,几乎只要在外因喝酒喝死了到法院去告一块儿喝酒的,法院多多少少都会判决同饮者承担一定责任,哪怕有的人根本就不认识这位酒友,甚至没跟他碰过杯!喝酒过程中强行劝酒是恶习,但矫枉过正,搞得在一起喝酒出了事就担责也就不对了,毕竟法律上的果得对着恰当的因!

(刘元离世刘元被陷害)汉代十大公主?

说说这次发生的事儿吧:

死者王丹的亲属称,王丹与刘元等11人均属某水电站员工。2016年11月7日19时许,刘元等6人在宿舍开始喝酒,而后邀请王丹参与喝酒。21时许,王丹又被邀请到陈东等5人的酒局喝酒。24时许,醉酒的王丹被送至5楼职工宿舍休息。次日早上8时,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王丹身体出现异常后,立即将王丹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检查发现王丹已死亡。后经甘肃某司法鉴定所鉴定:王丹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平均含量为365.11mg/100ml。王丹亲属认为,刘元等人与王丹喝酒,致使其不幸身亡。该11人应连带赔偿王丹家属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医疗费等费用的80%,即62万余元。(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刘元离世刘元被陷害)汉代十大公主?

以往此类案件,一般的判决结果是饮酒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如是否劝酒、赌酒等,以及是否在死者醉酒后尽到照顾义务而判决同饮者共同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但这次这个案子,法院作出了不同的判决。

临洮法院判决认为:

王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在聚会喝酒过程中,不能理性控制饮酒,导致过量饮酒而发生死亡的悲剧。但在在饮酒过程中,并无证据证明同饮者对其恶意灌酒,导致受害人陷入危险境地,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而且在王丹醉酒后,其他饮酒人将其安全送到宿舍休息,尽到了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此外,王丹死亡后,家属始终未对其死亡原因进行鉴定,没有证据显示王丹的死亡与刘元等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综上,法院依法驳回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刘元离世刘元被陷害)汉代十大公主?

这样清醒的判决,我觉得真得点赞,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要有过错,一起喝酒本身不能算过错,从法理上讲,如果让同饮者承担责任,必须找到在整个过程中的过错,而且这个过错还要和死亡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通常来讲,共同 饮酒出事儿,同饮者如有过错可能会担责有几种常见情况

1、 过度劝酒、强行劝酒、赌酒等不文明饮酒方式。

过度劝酒、强行劝酒,明知或应知对方已过量还劝酒。如果因此引发对方身体发病或发生其他事故,劝酒的人,就可能会面临承担责任。

2、发现同饮者过量放任不管,也有责任。

  有一种情况,酒桌上的人恐怕也见过。有人已经喝多了,但不承认自己喝多了,没人劝酒仍主动要求继续喝。这时同桌的人还是应该劝阻的。当然,这种情况下如果没劝出事了的责任,肯定比主动劝酒的责任要小的得多。

3、对严重醉酒的同伴酒后未尽照顾义务,引发责任。

  司法实践中已发生过不止一起因人有酒后醉倒或发病在回家的路上,引发的向同桌饮酒者索赔的案件了。所以同桌饮酒,如果有人明显处于醉酒状态,其他人最好把他安全护送回家交到亲属手中,或者通知亲属来处理。

4、酒友酒驾出事故,同桌担责。

  酒驾入刑,酒驾易出车祸,这个不用多说。但大家光记住自己不酒驾还不行,同桌吃饭的人如果开车,应阻止其喝酒,如果喝了酒,就要阻止他再开车。因酒后开车引发事故,最后要求同饮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案子也不少,虽然酒驾者本人肯定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其他人没进行劝阻,可能多少也会承担一定责任。这个我本人有一定保留意见,但确实有这样案子,从各种角度考虑,大家还是注意为好!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谢邀!回答:生活中同事之间,朋友一起喝酒是正常的事。一旦其中之一人,有不测了……!他的家属肯定是不依不饶的,人生中寞大的痛苦就是失去亲人和朋友!心中的纠结就围绕在一起喝酒的几个人的身上了。埋怨,痛苦,委屈,眼泪……一股脑的洒向活着的人,索赔更是一种讨个说法的办法!家属们觉得在心理上提出这个索赔要求,感觉是合情合理的!也是一种心情安慰吧!既然法院判决不予以支持,那就另当别论吧!人在做,天在看。许多的事情,岁月会告诉你的!友友们!早上好!

我觉得这是一个迟来的正确的判决。

我们现在有一个特别特别不好的现象,一出事,先不考虑自己的责任,先考虑别人的责任,能让别人负担点最好。这种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一定要刹住,不然,我们许多正常的交往即将变成一个笑话。

对于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来说,自己不能预见危险,自己不能管理自己,非要把责任赖在别人身上,非常非常不妥。

(刘元离世刘元被陷害)汉代十大公主?


当刚开始出现这种判例的时候,大家一致叫好,看做是我们对个人权益注重的觉醒,后来越来发现越不对,很正常普通的聚会,无端的摊上官司了,难道一起聚会还要先写个法律文书,进行个体检,全程录音录像才能确保无忧吗?那人们之间正常的交流如何进行?

自己管控不了自己,出了问题相关人员负责任,我是他什么,我怎么那么大的责任和义务,何况有些时候都不知对方是谁,不知他如何来的,喝没喝多,我是不能理解期中的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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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通过这个判例,还是把责任的主体回归到其自身,不要再搞看起来有道理,实际负面效应多多的事情了。

饮酒者若是成年人,理应自行承担自已行为的法律责任(饮酒酒后虽然己去世,但饮酒行为在生前)。劝酒者在中国太多,己是酒文化的一部分,若劝酒是违法或犯罪,应在法律条款中明文罗列予以禁止,何必等喝死了人才找一条不着边际的条款免强判一个“违法”或“犯罪”来“安慰”死者和家属,何以体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因为自己的举止造成后果,就该承担责任,不能因为死亡而作为家属敲诈他人的借口,其中不乏借死者发一笔意外之财之人!要知道邀请的人非朋即友,请你喝的也绝非毒药,如因饮酒死亡也绝非邀请者的本意,而是自己缺乏自制能力你造成的!

刘备为什么到四十多岁才有儿子?

你以为刘禅是刘备第一个孩子吗?错了,刘备在刘禅之前至少有一个儿子(我说的是亲生儿子,不是养子刘封)和两个女儿,甚至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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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了解三国历史都是通过《三国演义》,其实真实的历史和演义毕竟有出入。首先,刘备早期不是只有甘夫人、糜夫人两个女人。根据《三国志•蜀书•二主妃子传》有关于刘禅生母甘夫人的记载:先主甘皇后,沛人也。先主临豫州,住小沛,纳以为妾。先主数丧嫡室,常摄内事。也就是说,甘夫人是刘备在徐州小沛时纳的妾,因为刘备几次丧失嫡室(正妻),所以代为主持刘备的家事。看见没,刘备有正室的,还“数丧”(可以解释为丢失了好几次,也可以解释为丢失了或者死了好几个)。那这个(或者这些)嫡室有没有给刘备生下子女呢?答案显而易见,有的。这些证据都在《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中。

一、刘备有子女两次被吕布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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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主传》有好几处提到了刘备的儿子。第一处是说陶谦死后,刘备占据徐州,与袁术交战,结果吕布乘机攻取下邳,原文“布虏先主妻子”,就是说吕布把刘备的妻子和子女掳走了。文言文常识,“妻子”在古文中是“妻”和“子”。那这个子会不会是刘禅呢?不会。因为刘禅是刘备后来到荆州后才出生的。这里刘备被吕布掳走的是几儿几女不是很清楚,但至少有一个儿子在,否则不会说“妻子”而会说“妻女”。之后刘备与吕布讲和,吕布“还其妻子”

但是刘备倒霉的妻儿后来又一次被吕布俘虏。之后刘备又与吕布交战,不敌向曹操求援,吕布派高顺攻打刘备,曹操派夏侯惇救援,结果夏侯惇被打败,高顺“复虏先主妻子送布”又把刘备妻子儿女俘虏了一次。直到曹操亲自率大军攻来,擒杀吕布,“先主复得妻子”

二、刘备有子女被曹操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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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助刘备灭吕布后,刘备随曹操入许昌,但不久就参与了董承的衣带诏密谋,刘备担心在许昌被害,于是又逃出去回到徐州。之后,曹操亲征刘备,刘备惨败,“曹公尽收其众,虏先主妻子,并禽关羽以归”。可怜的刘备妻儿又被曹操俘虏了,这次关羽也一并搭进去了。

与小说描写的不同,后来关羽虽然回到了刘备身边,但历史上完全没有“保皇嫂过五关”的记载。而刘备那倒霉的妻子和儿子也就再也没有在史书中出现过。根据曹操的爱好,恐怕妻子不是被曹操收了就是犒赏哪个部下了。而儿子没用,恐怕早就成了刀下之鬼。另外,糜竺、糜芳的妹妹糜夫人,在徐州时嫁给刘备,后来再也没有记载,恐怕也是在这个时候落入了曹操手中,并没有被关羽送回刘备身边。至于甘夫人显然躲过了一劫,应该是跟随刘备逃走了,所以才能在后来生下刘禅。

三、刘备有两个女儿被曹纯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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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之前应该已经落入曹操手中的妻儿,刘备至少还有两个女儿。刘备自从徐州败逃后,先归袁绍,很快又脱离袁绍,投身荆州刘表麾下。曹操南征刘表,正逢刘表病逝,儿子刘琮接任荆州牧后投降。于是曹操发动了著名的当阳之战,追杀刘备,刘备再次“抛妻弃子”逃走。此战,众所周知赵云拼死寻回了甘夫人和刘禅,但是其他的亲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在《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关于曹操族弟曹纯的记载中说到,曹纯追杀刘备,“获其二女辎重”也就是说,曹纯把刘备两个女儿俘虏了。虽然年龄不详,但鉴于当时刘禅刚出生不久,我们合理推断,这两个女儿一定是刘禅的姐姐。这两个女儿后来也没有出现在正史中了,估计也和刘备早期的妻子一样,被曹操纳了或者犒赏部下了。

综上,即使刘备两次被吕布俘虏和徐州被曹操俘虏的“妻子”中的孩子是同一个儿子,再加上曹纯俘虏的两个女儿,刘禅最多也就是刘备的第四个孩子。何况更大的可能是之前被吕布、曹操俘虏的子女不止一个。那为什么刘备之后都没提过这些妻子子女,称帝后连个追封都没给呢?恐怕是因为他们下场比较凄惨,并且见证了刘备早年狼狈逃窜的凄惨历史,所以,刘备实在觉得屈辱,不想去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