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撞小学生被判死缓撞死小学生特大事故)西安两小学生家长厮打,双方赔了钱还被拘留,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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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两小学生家长厮打,双方赔了钱还被拘留,你怎么看?

你好,谢谢邀请!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校园的真实故事:

有一年,四年级里有一对同桌,平时两个孩子关系很好。上学放学也经常是一起走出校门。然而有一天,两个孩子因为一点琐事发生争吵甚至还动了手。中午放学后,孩子各自将事情告诉了家长。双方父亲在学校门口就上演了全武行。

然而,没过几天,当双方的父亲去接各自的孩子的时候,令人尴尬的事情发生了:两个孩子有跟往常一样说说笑笑的走出校门,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双方的家长反而不高兴了,都拉过自己的孩子骂孩子没出息!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小孩子的世界你不懂!孩子在学校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作为家长不能仅听孩子的一面之词,而是应该静下心来仔细分析。凡是孩子之间发生争吵往往双方都有过错。只是双方各自错误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孩子之间的矛盾既然双方都有错,那就应该引导孩子正视自己的错误,学会宽容和理解。学会珍惜友谊,学会认错。

退一万步讲,即便只有一个孩子犯错,家长也不应该替孩子出手去解决问题。因为,解决和同学之间的矛盾纠纷本身也是对孩子人际交往能力的一种锻炼,家长是无权剥夺的。

从理性的角度我们可以说出一大堆理由,可以从法律后果,从对于孩子的示范作用和心里影响,从个人素质等很多方面来批评,但这些难道双方的家长不知道吗?

我们能想到的,他们未必不能想不到! 但为什么还会这么做? 再广一些,很多用暴力和非理性来解决问题,发泄情绪的有相当一些知识文化还是很高的人,为什么会这样? 哪里出问题了?

这才是我们真正要反思的!

我们现在约束个体行为的主要是法律。我们的法律是条文型的,大多是一种很粗的范围,缺乏具体的执行标准,就像渔网一样,大的犯罪可以疏而不漏,但日常的小毛病却无能为之。也就是说,即使你足够的理性,付诸法律,也是无可奈何,不能惩戒对方,而且间接成本巨大,人们自然忽略了采用这一合法途径。

那么国外是怎么办的呢?小违法大惩戒,即使在我们看来不是什么大事的事儿,一样可以入刑,有时严厉的超出我们想象,比如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校园欺凌事件,最厉害的要盼20多年以上,几乎想当我们的死缓了!这种案例法,一旦前面有成功案例,后边就可以参照判罚,这是阻止人们日常犯罪的很大威慑力。

试想一下,如果这两个家长在美国干这样的事儿,估计胆都吓破了!

那么我们传统上,或者过去是怎么解决的?

我们有族长或者领头人,如果被欺负了,自然找族长去说理,然后由族长出面和对方的族长谈,找回面子和损失,一者矛盾可以在相对理性下解决,二者可以避免激烈的冲突,三者可以照顾到受害者的面子和心里。

而这些恰恰是现代法律缺乏的,尤其是精神损失和面子心里,支持的力度远远不够,这也是很多人不是为了钱,而是面子要找回来!法律条款很难做到。

所以不论是否有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大多数人要用暴力来解决面子的问题,和受没受教育,素质如何,没有太大关系。

我们的国民,整体上还没有完成从熟人社会转变成陌生人社会的心里适应期,大家住在一起,但心里还是陌生人,不知道如何去处理和应对这种矛盾。

单纯的处理大家很简单,刑拘罚款,但心理上的矛盾和仇恨依然存在,如果那一天又发生冲突,照样会大家,而且还会变本加厉的讨回来面子,我们解决的只是表象,问题还在,矛盾依旧。

而且两个孩子从此没有了何解的可能,就算孩子愿意,家长也不会答应,这是一辈子的疙瘩了!

重塑社区的管理,尽快的建立真正的社区,就像单位似的,我们的社会管理还任重道远。

(冲撞小学生被判死缓撞死小学生特大事故)西安两小学生家长厮打,双方赔了钱还被拘留,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