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裙子太短容易暴露怎么办?
1. 方法一:捡东西时,穿短裙或短裤常发生走光就是当你的东西不慎掉落的话,你必须弯腰捡东西就是最不雅观的。这样很容易走光,切记!你一定要蹲下捡起,这样才是保持美丽的方法。
2. 方法二:搭乘手扶电梯时,女生穿着短裙或短裤去逛商场,还是有点危险,商场内的手扶电梯是个特别容易“走光”的场所,无论你是弯腰还是抬腿,都很容易暴露裙底风光。建议当你站在手扶电梯上时,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站姿,谨记压紧裙摆,如果你手有提包包,也可以用来遮盖你的短裙。
女生应选择适合自己的裙长以避免暴露。
因为裙子过短容易造成不雅的暴露,不仅不利于保护自己的隐私,也会给他人带来不适。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女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身材、场合和气氛的裙长,保持个人风格的同时,更能体现自己的好品味。
同时,在穿着裙子时也要注意自己的动作,避免走路或坐下时过于大意,造成暴露。
女生在地铁里穿吊带,露大背算不算不雅呢?
我认为女生在地铁穿吊带漏大背,算不上不雅,穿衣看个人喜好,不能道德绑架,毕竟也没有哪条规定不允许地铁穿衣漏背。
反而我觉得地铁穿吊带露背还是地铁的一条靓丽的风景线,帮乘客排忧解闷,不过就是容易坐过站。
这样的吊带可以吗???
这是另一种“不雅”:搞不清什么场合穿什么服装,叫做“失仪”。
跟高跟鞋一样,以为一穿高跟鞋就时髦,就高大上。实际在高跟鞋的老家,人们并不穿着高跟鞋满大街跑。不分场合穿高跟鞋,自己受罪不说,还惹人暗好笑:学洋派学了个四不像。
吊带露背是礼服的式样,出席大型招待会、舞会或仪式,走红毯,可以穿,一到室外,就要穿上外套——全套礼服是有外套的。在人挤人的场合单穿里边的,这是自找猥亵。
地铁里面人多混杂就不要这样吧,别说穿吊带露背的衣服,就算稍微有点暴露的着装都会引来联想翩翩,虽然居住在小城市里,好几次出差都领略了地铁的拥挤不堪,有一次在广州白云那一段给挤得差点跌倒,回头看一个女孩用双手把我往里面推。
本来还想说她两句的,看她一副惊慌未定的样子也就算了,观察了一下在地铁高峰期几乎人贴人的挤,大部分女孩子都是着正装的,她们也很有经验一上车就找有利位置,对所有人都抱着怀疑的眼神警觉性非常高。
不光在地铁公交不要穿着暴露,日常生活中也要引起注意,特别在搭乘电梯的时候,经常在电梯间遇上穿着性感的女人,有些真的令人吃惊吓了一大跳,就算见惯大场面也无法想象,虽然不是面对面但给你来个一览无余的背脊,只能说现在的女孩子真敢穿!
巜少见多怪》。
中国人普遍少见多怪的,夏天了,大家想要凉快一点,露得多一点,其实不必太大惊小怪的。只要暴露者认为自己是某种心理的尺度内,我们旁人爱看不看的,看多看少的,全在于视者的心愿。古人有非礼勿视的古训,如果你认为不好看,就不看罢了。衣着得体与否,不仅仅当亊人也略知一、二的,就是她的至亲挚爱之人,也会有个基本的评判的。
但是喜欢暴露的美女,夏天天气炎热,人体的新陈代谢比较旺盛,注意点卫生状况不要忽略了。因为我们的人体的美丽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我们的气息也难免会洩露出来了。收敛性和发散性是数学上的问题,移植到生理功能上来了以后蛮被动的。
一名女大学生在地铁里受乘客热议与关注,光看照片只见她身穿一件露背连衣裙,但是细看照片她背后用红笔写了几个大字,特别的显眼。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都渴望变成一名网红,但也不是全部的年轻人都想成为的,其中不缺乏一些是靠自己的实力与本事来出名的。
地铁每天的人流量都是很大的,因此在地铁里经常会遇到一些古灵精怪的事。就在前段时间,当地铁载客行驶到半路时,中途上了很多新的乘客,这时,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显得十分不一样,衣着也有点暴露,身穿一件露背的蓝色连衣裙,然后她的背后还用红笔写着几个大字,让车内的乘客看得是一脸懵逼。他们刚开始认为这名女生应该是从事直播行业的工作,就没议论她。
但是当车内乘客们观看的一清二楚后,大家开始纷纷议论起这名女大学生来,顿时,该车厢里引起一阵躁动。你们知道她背后用红笔写着的是什么字嘛?她背后写的是“我的背很美丽可以打广告”,看到这些字,乘客才真正的知道这名女生是一位女大学生,在课余的时间选择外出打工,赚点零花钱。但这种赚钱的方式难免有点欠缺考虑吧。
虽然大学生在课余时间赚点零花钱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大家所提倡的,但是不惜出卖自己的后背来为别人打广告赚钱,就有点欠缺考虑了,而且还公然用红笔写在自己的后背,这就显得女大学生有点失礼。
被陌生人在电梯摸屁股,请问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
被陌生人在电梯摸屁股,以前叫耍流氓,1979年《刑法》有个流氓活动罪。流氓活动罪,是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的侮辱妇女,是指采取下流无耻的语言和动作调戏,猥亵妇女。它大都发生在公共场所,例如,在马路上,街巷里追逐妇女,强行搂抱,接吻,抠摸等。这种侮辱妇女与侮辱,诽谤罪不同。其区别在于,流氓侮辱妇女不是以损害特定的妇女的名誉,人格为目的,其行为的目的是公然藐视社会秩序,表现流氓分子特有的变态心理。如在公交车上偷剪妇女的衣褲,用小刀扎过路妇女阴部,臀部,性变态来寻找精神上的刺激,弥补精神上的空虚。他们丧失起码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进行下流无耻,伤风败俗的勾当。
1997年修改《刑法》把流氓活动罪修改为强制猥亵罪,取消了流氓这个罪名。《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电梯里摸女人屁股,没说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也没说摸的次数。我猜测该人趁其不备,没动武的,摸了一次女人屁股。摸一次屁股够不够犯罪?很明显不够。我认为情节不够严重,不够《刑法》立案标准,也不够《刑法》处罚标准。有人可能会说,就你袒护犯罪。不信,那你就报警,由警察来处理,看看够不够追究刑事责任。
不够刑法犯罪,摸女人屁股,是不是违法呢?我说够违法。违的什么法?
首先它违反了《民法典》,这种行为是性骚扰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
其次它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行为是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你起诉要保留证据。起诉不是他犯罪。起诉是因他性骚扰侵犯了你的身体权。你完全可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你也可以选择报警,让他蹲几天拘留。但前提是确有摸你屁股的证据。没有证据或事过境迁就不能起诉,起诉了也不保证胜诉。
这个是可以的,不管你是男的女的,或者对方是男的女的,都是可以起诉的,而且,我们要知道,一般电梯都是有摄像头的,正常情况来说,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就能够还原事实真相,那么对你无礼的人,就必定是理亏并且惨败的结果,当你胜利之后,一般来说是可以获得一部分的赔偿金,这个具体有多少的话,就不知道了,应该不会很多,而且,对方也可能面临拘留的风险,如果因为这个事情,对方记仇,以后对你实施其他的违法行为也是可能的,但是这些都是后话了,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应该首先保护好自己,在面对恶势力的时候,我们应该勇敢保护自己,不能懦弱,否则只会让恶人更加猖狂,就我来说,如果你有时间精力的话,是支持你去起诉的,不能让这些人为所欲为。
你首先要搞清楚。法院受理的是民事和刑事。你这个事儿太小了。也就是说到不了法院。检察院也不会给你批捕。再过来说批捕也要公安局来确认。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你当时应该报警。警察来给他教育或者罚款。你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小事儿。鸡毛蒜皮的事。不要那么娇气。自己小心一点得了。
这类事情归公安机关管辖,直接打110报警,就说有人在电梯里猥亵女性,然后等警察的到来。警察会调阅电梯的监控,确认猥亵行为存在,就会顺着监控一路追查下去,直到将坏人捉拿归案并处以行政拘留7~15天。
合租房遇到过最不讲究的事情是什么?
说起跟人合租,我真的有发言权。从2008年的十月开始,到2011年十月,整整三年的时间,我都是跟别人合租,最多的时候,七个人合租三室一厅加一个书房。我是年龄最大的一个,住最小的卧室,书房房里住着两姐妹,一个上班,一个刚毕业在实习。朝阳的卧室里,大的住着三个女孩,都二十多岁,当初并不相识,为了省钱,住一个房间。还有一个刚毕业的硕士生,男孩,也住一个大卧室。平时吃饭,都是以房间为单位,各做各的,偶尔也聚聚餐,大家AA。年轻的女孩都比较懒,不想做饭,或者有人觉得做了不合胃口,经常到我这儿蹭饭,有时就抓住那个男孩,让他请客。想想那会,是我此生最艰难的时刻,但因为有几个小妹和小弟相伴,也充满了快乐!
三年的时间里,搬了四次家,那种颠沛流离,让人难过。唯一获得的是丰富了经历,见识了人心。有房东的半夜骚扰,还有房东情侣想要跟我合伙做饭吃饭遭拒绝半路涨价,以我当时的条件,不得不再次搬家。最后一次是被房东赶出来的,原因是,没收到租金。原来我把一季的房租交给合租室友,结果她把钱吞了。
人说,家,越搬越穷,真不假,搬了几次家,好多衣服鞋子都稀里糊涂不见了。那会,每搬一次家,都会伤心很久,大概觉得没有安全感吧!虽然我的职业需要到处跑,但在我内心,是需要安定的感觉。每搬一次家,每租一次房子,都有问房东,我能住多久,内心总是希望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越久越好,这才是家。
某一天,买了一本有关心理学的书,书里有一段文字大概意思是说,要想心灵安定下来,必须有一个居所,当时我所理解的居所,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想住多久住多久,没有人骚扰,没有人半路涨价,没人有权利把你赶走,那份心安,租房的人是没有的。我理解了,为什么老百姓,省吃俭用,就是贷款也要买房的心理了。有属于自己的居所,有处安心,心才能安!
我的故事,与你分享。答非所问,跑题了!😜😜😜6
刚从学校搬出,第一次一个人找房子,没有可以合租的人,于是就租了一间隔断间。
房子不大不小,一个人住刚刚,还有一个阳台可以自己晒衣服,唯一一点不好,就是他没有独立的卫生间,是公用的卫生间。
因为小区本来是安置房,所以也很热闹,旁边也有菜场,超市,步行街,都很方便,重点是房租也不贵,正好适合像我这样刚从大学出来的学生妹。
诶,人这一辈子总不会遇到过于完美的事情。
我租了半个月后,隔壁房间搬来一个大叔,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想回到这个温馨的“家”。
这个大叔我就看过一眼,圆圆的脸,壮壮的身形,一副,额我也说不来,感觉有压力反正。
这个大叔就是我所说的猪脚了......
这个大叔,每天晚上回来后,都不喜欢关门,而且一直会开到晚上11点(大概他11点睡觉吧),不仅如此在里面开着电视机,声音放得很大声的那种。
隔断间其实就是一个房子,隔成好几个房间,没有客厅,没有厨房,公用地方就是走廊和厕所,(偶尔也会有待独立卫生间的房间)所以就会有两个门,一个大门和一个你的房间门,一般大门是开着的。晚上的时候会关山这样的。
而且,重点是,我每次去上厕所,都必须要经过他的房门口,就特别尴尬,而且还会盯着你看,实在太可怕了,让人不寒而栗。
之后的一段时间,我就在外面上厕所了,晚上就去小区的公共厕所上,虽然会有远,但我心安啊。
持续不到半个月,我就决定搬家了。实在太恶寒了,那时候连门我都不敢出,要么不回家,要么就回家不出门。
不过那个小区的生活氛围真的很好,现在我搬到现在住的小区后还是会怀念那边的菜场,那边的超市,那边的集市,那边的风!!!!只是那个大叔,我再也不想再碰到了
我之前住的是隔断间,但是公用一个卫生间的那种,太可怕,每天晚上3号们,总是开着开,一个大叔。但要去厕所,一定要经过他的房间,就特别尴尬,根据被偷窥了一样,还会盯着你看。。。。。。太可怕,之后我每次上厕所都去小区外面的公共厕所。最后,果断搬了
大学毕业后,我来到深圳找工作,因为我是独生女,家庭条件不错,父母要求我到花园小区租个单房,房租她们出。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单房,刚好同事姐姐说她有一套小两房到期了,问我要不要租,我去看了一下,离我们单位不远,环境也不错,价格也适中,就决定租了来然后再把一个房间租出去。
我决定找一个有正当职业的白领同龄人合租,很快在网上发布了出租信息,周末就有三四个人来看房,我选了一个刚毕业的女孩子,戴个眼镜,说话细声细气的,感觉斯斯文文的。
刚开始觉得这女孩子比较乖,早上按时上班,晚上下了班在外面吃过饭就回,作息时间跟我差不多,可是半个月后我发现,这个女孩子特别没有界限感,喜欢用我放在卫生间的洗涤用品,比如说洗发水、沐浴露、洗衣液之类的,我刚开始觉得她可能只是没及时买,过几天就会好,后来发现她似乎用习惯了,不再自己买了。于是我每次用完就把这些收到房间去。但是卫生纸没有收,因为收起来万一自己上厕所忘记拿了也就麻烦了,结果是她从来没有买过卫生纸。
最让我忍受不了是她用过的的卫生巾从来不扔,总是放在卫生间里,提醒了几次说好,但是最后总是我拿去扔掉。三个月后,我只能对她说,如果还是这样,这房间我不再租给你住了。结果接下来几个月我觉得还好,只是有一天,我打卫生间一个柜子,发现里面全是她用过的卫生巾,我当时就打电话给她,让她当天搬走,真是太恶心了。
再后来,我找人合租就不再找这种从学校刚毕业的了,而是找那种工作了几年,看起来干炼一些的女孩子,往往这种人比较有界限感,不过乱用别人的东西,也比较注意卫生之类的,当然这种人也比较冷,彼此之间没有过多的产集和交流。我第二个合租女孩子一起住了四年,在一起讲话时间没有超过一百句,不过也挺好,互不打扰。在我搬到新买的房子前,我请她吃了个饭,算作这四年愉快合租的总结。
我在大学毕业后就从家里搬出来,跟两个陌生女孩小黄、小李合租。一开始我不知道,以为她们两个都是租客,后来才知道小黄是二手房东,她租了这三房一厅后,再转租给我和小李,每间房多收差价300-500元。
二手房东这个也是常见的,我也没说啥,就是小黄的生活怪癖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细思极恐。她给我和小李列出了两条规矩,第一不能带男人回家,因为她讨厌男人。(可能以前被抛弃了)。第二,靠在墙角的小房间不能打开(常年关闭,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我和小李都答应了,毕竟谁无聊没事干会去打开那个小房间?三个女孩之间的界限感还是很明确的。
三个人相安无事过了半年左右,有一天我和小李在家吃饭,突然听见小房间里有响声传来,我正要走过去查看究竟,被小李拉住了,让我不要好奇心太重了,多管闲事,小黄看着也不是一个大度的人。
我停住了脚步继续吃饭,等小黄回来后我们告诉她,你的小房间传出了响声。小黄看了看小房间又看了看我们,我们连忙说没有接近小房间,只是听到,更加没打开,小黄仿佛松了一口气,跟我们说,没事,可能是我之前放的杂物倒了,我有空收拾一下。
晚上我起来上厕所,正想走出房门时,听到客厅有动静,进贼了吗?我拉开一条门缝看着外面,看到小黄打开小房间的门,在鼓捣着什么,小房间里面隐隐约约有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有许多内裤挂在里面。隐约中看到她放了一个小小的东西在小房间的门锁上,关门离开后那小东西闪着红点,在黑夜里格外明显,小黄回头看了几眼,用一些东西盖住了。
我等了好久才敢出去,后来发信息告诉小李我看到的事。第二天小黄出门前又告诫我们,不要动她的东西。眼神中有闪躲和凶恶。
我们可能被监视了,那个高大的身影像是一个男模特。想起小黄之前说的经历,她不喜欢男人却放了很多男人内裤,还有服装店的男模特,这是什么怪癖,想着就有点心惊胆战。
女孩子为什么会收藏这么多男人的内裤呢?小黄对外说是自己对这些男人内裤都不介意的,也没什么讲究的,并且自己是做男人内裤的生意,实际上到底是怎样,藏着什么秘密谁知道呢?
再后来我就搬走了,找了大学同学合租。
06年刚工作,和一个活波妹子合租,长相一般,身材还行,我住主卧,她住次卧,她天天吃了晚饭穿个睡衣到我房间蹭电脑,为了缓解用电脑的尴尬,我们建议一起用电脑看电视,冬天冷,我坐被窝里,这妹子也挤过来,说冷挤下!从来没一起过夜!我俩都开朗,平时都喜欢打打闹闹,是不是跳我背上!让背起转圈,我也乐意!她下班不高兴喊抱抱,我也开心!周末我帮厨她弄饭,我呢还在她面前哆嗦两拿手菜,在外人眼里感觉也像情侣吧!有时还陪她逛街。当时我有个女朋友在南方!她有时开玩笑都说要不和你女朋友分了吧,我们过!我也满口答应但是从没那么做过,大概合租了一年!女朋友回来我就搬走了,后来和女朋友结婚当天她还来我们婚礼了的,现在想想我都觉得神奇的经历,可以肯定的说,无论如何打闹都没往哪方面想,更没做了,如果稍微放纵一下,估计我俩的娃都十几岁了吧!不过我娃,也有可能有缘无份吧!也可能刚学校毕业太单纯了吧!后来再也没联系过!
电梯广告太露骨引不满,南宁业主撕掉电梯广告惹争议,你怎么看?
小区电梯广告的规范与管理。
1、业主是小区电梯的权利主体,因此,对于小区电梯的利用包括广告发布等权利,应当由业主行使,收入也应当由业主享有。但是,实际生活中,小区电梯及小区其他广告位的利用都是由物业公司决定的,其收入也基本上由物业公司收取,与业主委员会分成的较少。这是一个矛盾,如何协调实际上是一个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搏弈问题。
2、小区里的广告内容应当有所限制。虽然广告发布者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核,但是,小区是人们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尽管业主众多,但是,其仍然具有私人属性,并不完全等同于面向社会的公众场所。因此,小区内的广告内容应当有所限制,比如题目中的提到的广告内容。这主要考虑到不加限制的广告内容可能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
3、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广告位以及停车位的利用和收益,损害了业主的权利和利益。这里可能的原因有,一是物业费收取困难,物业公司以此收入作为自己经营方面的补贴。现在几乎每个小区的物业费都存在收取率低下的问题。这其中既有业主方面的原因,也有物业公司方面的原因。物业公司为了获得经营利润,不利不采取一些措施,以保证自己的收益。二是业主权利意识淡薄,对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广告位等谋取利益的行为不关心。三是业主主张权利存在困难。比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本身是一盘散沙,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等等。
4、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加强业主的自治能力的建设。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对此应当提供更多的帮助,首先是帮助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其次是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更多的指导。另一方面,业主委员会自身需要提高自己的权利意识和组织意识以及服务意识。现在已经成立的一些业主委员会上述意识不强,不能履行业主委员会的基本职能。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