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游泳馆“性丑闻”曝光,大尺度聊天记录流出:我被恶心吐了
最近发生了一件让广大家长义愤填膺的事情。
广东某游泳培训机构男教练,利用职务之便,偷拍未成年女孩侧面照片。
非但如此,还发布到百人大群中开黄腔。
各种污言秽语,看得直叫人作呕。
群里竟还有附和者恬不知耻的索要受害者照片。
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被曝光后,偷拍教练理直气壮的狡辩:
“我们本来就是做泳池的,经常拍自己的学生不很正常吗,又没有什么的,就是小学生而已呀。”
呵全身上下嘴最硬的家伙。
倘若此举真的如他所言般正常,为什么还需要鬼鬼祟祟的偷拍?怎么会那么畏惧家长?
“现在好多人,不敢拍,边上全是家长。”
事情的该与不该,他心里可跟明镜似的。
表面上一副理不直气也壮的态度,不过都是自己猥琐恶臭本性的伪装。
可怕的是,把未成年人身体当做自己性凝视下作行为的一环,这并不是个例。
之前,某账号发布了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看书的照片,乖巧又可爱。
谁料评论区充斥的尽是不堪入目的龌龊。
但凡是个家有女儿或尊重母亲伴侣的正常男人,都不可能仗着互联网的开放和自由,说出这样没下限的言论。
有人一边对烂俗破梗宽容至极,一边对女孩的衣着坐姿挑三拣四,甩锅他是真的很有一套。
不要以为这些社会蛀虫只是对着照片过过嘴瘾。
在大家看不见没留意的地方,他们早已形成了一条凝视未成年人身体,买卖儿童色情产品的产业链了。
前有以招募童星为由,借选拔面试的机会,诱骗女童拍摄隐私部位。
稍有犹疑,就会“机会只有一次”等话术进行施压。
后有恋童癖网站,以兜售海量幼童大尺度视频来牟利。
蝇营狗苟,令人不齿。
可见,未成年性凝视现象、性安全问题,多么严重。
②
性凝视现象泛滥成灾,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尚且步步为营,遑论未成年的女童。
遗憾的是,还有许多成年人甚至利用“性化儿童”,达到有利可图的欲望。
前段时间,幼女奶辣穿搭蔚然成风。
有些商家窥见商机,将自家童装的卖点转移到不合幼童年龄段的“熟女”风,企图利用幼童展现所谓的“性张力”,还巧言之穿衣自由。
这种行为用心之罪恶,说白了,就是打着“自由”的幌子,实行“儿童软色情”之实。
很多不明就里的家长,被“穿衣自由”所蒙蔽,于无意识中,把孩子拖拽进性凝视的深渊。
在一群奶娃子还不知道审美为何物的时候,露背、包臀、黑丝等成熟性感的衣服,通过改制被套在了自己的身上。
还被调教摆出各种凹出胸臀曲线的诱惑姿势。
这样的动作出现在幼女身上,让人产生了强烈的不适和割裂感。
在各方“合谋”下,孩子最终沦为了参与其中却最无自由意志的工具人。
纵然有网友表达出对奶辣风的鄙夷和愤怒,但“穿衣自由”俨然成了不少人屡试不爽的反击利器。
可是细究一下,这到底是孩子本人做出选择的自由,还是被迫强加的自由呢?
电影《艳娃小传》中,10岁的薇莉塔为了得到妈妈安娜的爱,对妈妈的所有要求唯命是从。
安娜为了跻身上流,不惜让女儿担任自己的模特,拍摄了大量与薇莉塔身份年龄不符,且充满色诱话题的照片。
薇莉塔没有拒绝就是自愿的吗?
她不知道拍摄这些照片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这样做妈妈会高兴,会更爱她一点。
而该片的原型兼导演伊娃·爱洛尼斯科,甚至在自己少不更事的年纪,被母亲安排拍摄了《花花公子》裸体封面,吸引了不少有着萝莉情节的变态。
伊娃坦言:
“母亲在我四岁时开始拍我,我一丝不挂,两腿张开,背景墙上有颗咬了一半的苹果。当时太小,我完全忘记拍过这样的照片,过了15年才想起。”
结局便是,在伊娃真正拥有自由选择权的时候,她把自己的母亲告上了法庭。
当然,相信像这样疯魔偏执的母亲几乎寥寥,大多数的母亲还是爱孩子的。
但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更该警醒,别让自己的爱被利用,更别让穿衣自由成为性化幼女身体的脱敏口号。
否则,孩子的穿着审美被扭曲,遭受软色情凝视的现象只会愈演愈烈。
上海一家幼儿园的负责人称:
“穿着暴露的小女孩每班都有三四个,而且越到大班越明显,个别孩子还出现严重的攀比心理。”
可惜,有些人并不以为意。
你以为是在维护自己自由的权利,实则是在给狼爪子递食。
不少人对《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冷面大叔和天真萝莉嗑生嗑死,但是镜头之外,13岁的女主在影片播放后的十余年里,成为无数童癖们的性幻想对象,不停收到来自他们的信件和电话骚扰。
种种潜在恶果,实在没法不让人担忧。
孩子不是成年人的玩具,更不是成就他人名利和私欲的工具。
孩子的可爱和魅力,从来无需以性化自身来证明。
性化儿童这股斜风,是时候该停止了
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他们单纯美好又脆弱。
在孩子还没有养成自主意识和正确的是非判断前,任何涉及到她们的问题,我们都该慎之又慎的处理对待,全力为她们建筑起性安全的藩篱。
要知道,觊觎儿童身体的人远比我们想象的多。
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仅儿童色情制品这一项“业务”的规模,就高达30亿—200亿美元。
其中有不少未成年人是无意识被偷拍诱捕的。
所以,我们应该尽早向儿童普及性教育,让他们养成自保意识。
告诉孩子尊重自己的身体和感受,任何人投注来让自己不舒服的凝视,都要赶紧远离危险环境,告诉父母自己的处境。这不是小题大做,无需责怪自己敏感多疑。性凝视是侵犯前的试探,置之不理只会让对方猖狂无惧。
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部位,别人不能看不能摸,哪怕是网络线上的也不行。
方圆杂志曾讲述过一个22岁火锅店服务员(化名刘然)诱骗8岁少女(化名妍妍)的案例。
二人在某游戏平台相识并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
刘然为了寻求刺激,引诱不谙世事的妍妍给他发送展示自己隐私部位的照片和视频。
为防东窗事发,还教唆妍妍发视频时记得锁门戴耳机,分享完成后及时删除。
幸亏家长及时发现,否则后果难料。
要教会女孩自保,更要教会男孩懂得尊重。
还记得上海西西弗书店10岁男孩猥亵5岁女童的事情吗?
男孩非但诱骗女孩上男厕所,还脱女孩裤子上下其手,而家长却态度恶劣拒不道歉。
大人的一言一行,孩子都会看在眼里,学在心里。
家长无底线的放纵只会成为孵化恶魔的土壤。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作为成年人,一定要坚守住自己做人的底线。
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释放人性之恶,自己的每一次偏向歧途的选择,都会在某天付出应有的代价。
最后附赠一个热知识:偷拍违法。
广州那位涉事游泳教练“福报”已至,喜提依法行政拘留。
文末点亮“在看”,希望每个孩童都能自信快乐的生长在阳光之下,免于背负因为别人犯错而带来的苦痛和精神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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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起来猛摔3次!游泳池内教练粗暴教学视频曝光,涉事游泳馆已停业整顿
8月4日
一段游泳教练教孩子游泳的“粗暴视频”
在网上流传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孩子家长
孩子家长告诉紫牛新闻记者
此事确实是真的
网帖是她写的
视频是她发的
孩子在上到第九节泳课的时候
发生了这件事情
为此他们很气愤
希望大家知道此事
昨天上午10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位于九洲新世界6楼的奇迹健身。在泳池教练公示栏中,记者已经找不到当事的孙教练的个人信息。
就当记者想要采访奇迹健身相关负责人的时候,一位姓朱的家长来找该健身中心讨要说法。据朱先生说,他们家儿子女儿都在这学游泳,但他们家女儿反映,她上课时也遇到了往泳池里面扔的情况。跟视频里面很像,所以他要来看视频。不过,朱先生索要视频无果,随即报警。警方很快来到现场进行调查。目前结果尚未知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找到了该健身房负责人一姓刘的经理,他说,当事教练孙某已经离职。这名教练来该健身房工作已经有1年时间。刘经理表示,他们也看了视频,觉得这名教练的教学方式确实比较粗暴,但是他的本意绝不是想虐待孩子。
刘经理说,当时这名孩子已经上到第九节课,还不会换气,孩子的外婆让教练严格一点。但是孩子在上课过程中不认真,导致教练没控制好情绪。事情发生后,店方和当事教练于8月3日向当事人孩子和家长进行赔礼道歉,并退还1500元学费和1000元补偿。
游泳馆停业整顿内部肃清
警方反馈前后五天监控无类似情况
8月5日下午,奇迹健身馆发出通知表示:“为更好的提供游泳环境和教学,本会所即日起游泳部停业整顿,进行内部肃清和管理培训,具体时间等待总部通知。”晚间6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游泳馆,发现其确实已经关闭了。
“我们这次只是关闭了九洲奇迹健身店的泳馆,其他的还在照常营业。”刘经理告诉紫牛新闻记者,鉴于上午又有家长报案,他意识到可能真的是内部员工出了问题。无论报案调查结果真实与否,他决定好好进行整顿,对泳馆内部员工进行培训,等培训结束后,教学规范后,再择日开放泳馆。
目前,游泳馆已停业整顿
晚间6时许,常州天宁警方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馈:“因朱先生不确认事情发生的时间,根据家长反映的情况,兰陵派出所调取了前后五天的监控,目前还未发现有类似摔小孩的情况。”警方表示,兰陵派出所上午接到朱先生报案后高度重视,中午都没休息,一直对案件进行调查,但并没有发现之前张女士发布的抱摔孩子入泳池的类似视频的存在。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们不会采用抱摔孩子教换气
要使用特殊方法会先征求家长同意
5日下午两点,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常州少体校泳馆区,“每个教练都有自己教学的办法,就少体校而言,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是不会采用视频上那种抱摔呛水的办法让孩子学换气。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怕水的孩子,可能会采用一些特殊的办法,但用特殊的办法之前,我们都会跟家长进行沟通,征得家长同意。在保证孩子不受伤害的情况下,让孩子不再怕水。”常州少体校一位姓姚的游泳教练告诉记者,所谓特殊办法,例如到深水区,孩子脚没法撑到底的,教练先抱着他,适当性地让他自己游,趁他不注意,不抱了,一来二去可能就没那么怕水了!
姚教练告诉记者,他们泳馆都是有视频监控的,教练教学时,家长都可以在等待区看得一清二楚。他们这里有专业队,也有业余学游泳的,要是这样想怎么教就怎么教肯定是不合适的。
律师观点:
视频内容构不成虐待罪.
但可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
“从视频内容来看,教练的行为应该说是比较恶劣的,也确实对于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常州市慎韬律师事务所丁毅律师认为,从刑法角度而言,首先,教练的行为构不成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才处理)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受告诉受理的限制)本罪定罪前提条件必须是家庭成员,也可以是收养,赡养等非血缘关系家庭成员,其次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从本案新闻报道内容来看,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显然教练的行为构不成虐待罪。
不过,教练确实实施了违法行为,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律师认为教练的行为从视频来看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对于该行为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再者, 孩子的父母可以通过民事途径维权。《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父母与健身房之间构成了健身服务合同关系,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书面合同约定,如有首先看约定的内容,如没有书面合同的,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健身房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用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每个孩子都应该被温柔以待!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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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