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4050能干多久?
4050人员公益性岗位三年合同已到是可以继续签定的。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从业员工同样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期限届满的,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但也有规定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达到规定比例的,即可按规定分别享受和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
不好说!如果是退役军人安置的公益岗,只要你不犯错误,正常情况下应该可以干到退休没问题!如果是别的渠道安置的公益岗,很有可能也就是让你干满三年!因为所谓的公益岗安置原本就是个权宜之计,让你暂时过度一下,千万别打算一直干下去!
55-60岁招工信息女工?
这种招工信息是真实可靠的。这个年龄段的女同志都退休了,自己孩子已成功,孙子辈也在上学读书。这部分人士一般有较多空闲时间。她们可以重新考虑就业,其目的并非主要去挣钱,而是扩大交往面,适度以工练身。
最适合这部分人的工作是:家政保姆、公司或物业保洁、饭店洗碗工、超市理菜员等,收入虽然不高,但工作压力不大,练练体质,身心愉悦。可以考虑再就业。
50岁以上人员再就业该签订什么劳动合同?
一、50岁以上签订劳动协议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继续留用,那么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新入职,那么也应当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各地规定
我们来看各地不同的规定
1、认定为劳务关系,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只要劳动者的年龄过了退休年龄的,一律按劳务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机构也不再允许缴纳社会保险。
2、认定为劳动关系,以广东为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3、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以上海为例。上海市依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认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
三、从实际情况分析
我国劳动法只规定了禁止使用童工,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然从事劳动的人员,法律并没有禁止性规定。根据1996年l0 月30日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的规定:“已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