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医疗为何受好评?
日本其实也有很多私人医院和小诊所的,性质大致与我们现在的社区医院差不多。但千万不要怀疑这些小诊所的医生水平不过关,在日本很多老大夫或大学医学院教授等在累积了一定经验后许多人都会选择开诊所单干,甚至许多小诊所的大夫都是东京大学和顺天堂大学毕业的。
一般来说,以日本人的习惯,有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就都选择在附近的小诊所解决了,而限于医疗设备等因素小诊所搞不定的,诊所医生则会写一封介绍信,然后附上患者的病状说明和诊断情况等,把患者介绍到大医院去。之所以有这么多小医院、诊所存在,日本人美其名曰是为了更高效地利用医疗资源。
日本很多经验丰富的老医生选择出来单干,一方面确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为了更有效化的利用医疗资源,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认也是看在“福泽谕吉”(一万日元的钞票肖像)的面子上了,据说,日本的个人“开业医”可全都是名副其实的高大上的有钱人。
有一次,笔者上班时手指不小心被别人用过的针头扎了一下,乖乖不得了,经理马上汇报给总公司,总公司立即指示用“劳灾保险”紧急处理。于是,笔者马上被带到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消毒、验血等检查,为保证安全起见,三个月后又去做了一次相同的检查,直到确认万无一失了,医院才给开具各项检查证明。
有趣的是,因为是用劳灾保险处理,所以,所有费用都是公司和保险公司支付的,但当公司相关负责人因办劳灾保险手续所需去医院索取检查报告时,却被医生干脆的拒绝了,理由是这涉及到患者个人隐私,只能交给患者本人,而当时恰巧笔者在国外,结果公司只能等到笔者回来亲自去医院取回检查报告才把最后手续处理完。这也是一件小事,可从中透射出的日本人的严谨的职业操守和对他人的绝对尊重。
因为我本人有过日本患心肌梗死和遭遇交通事故等的特殊经历,对日本的医疗体制了解比较多,也在各种中国媒体上经常介绍日本的医疗制度。光在悟空问答就讲过好几次,比如“高额医疗费”这个日本医疗体系中最好的制度如果自己本人没有动过大手术或者是身患癌症等慢性大病的话,就是日本人知道的都不多。
支持日本医疗的是日本的全国民保险制度,其特征是:
1. 全体国民受公立医疗保险保障;
2. 自由选择医疗机关;
3. 用低廉的医疗费用实现高度的医疗;
4. 作为基本的社会保险方式,投入公费维持全国民医疗保险。
“日本医疗为什么受好评”的原因主要在于:1.日本医疗普遍性的高水平、2.全民性受益的公平性、3.照顾低收入群体的公益性这三点,在日本可以说这么一句话:因为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或者患者本人的疏忽或者法律的规定(比如日本对器官移植管控非常严格,一般日本人要进行器官移植只能去日本国外)会造成患者不治,但绝不会因为贫穷或者住的偏僻而造成患者不治。
其实对于日本医疗,与其问它好在什么地方还不如问一下它为什么会这么好。
个人认为,这是因为日本全国民保险从一开始的目标就相当明确的原因。
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网页上在介绍全国民保险的意义时明确表示:
×我国通过全国民保险制度实现世界最高水平的平均寿命和保健医疗水准。
×今后也有必要以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全国民保险,保障国民能够安心安全地生活。
(日本厚生劳动省官网上对全国民保险意义、特征以及费用来源的说明)
有了明确的目标之后,就朝这个方向去努力,而不是成天在微不足道的问题上“改革”。
个人觉得,比如到底是怎么报销,是以药养医还是以医养药什么的都是小事,其实宪法上已经就重要的问题给出了大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现在的问题是把宪法落到实处。
“人均GDP还不够高”不是理由,日本把全国民纳入公立健康保险是在50年前的1961年,那时的日本比现在的中国要穷多了。
日本的全国民保险的出发点是“全国民”,没有东京都和北海道的区别。田中角荣在《日本列岛改造论》中就明确说,东京这样大城市的人生了病能活,他老家新泻县的人生了病就要死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一定要改变,他们做到了。
“日本地方小,中国地方大”的说法也不是理由,日本是江苏省的三倍,是广东省的两倍,江苏或者广东做到了南京、广州和小县城里医疗条件一样吗?这还是两个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呢。问题在于不少人认为医疗的不平均是理所当然的,就没有想过这是不应该的,是要改变的。所以说,中国是要明确确定国家对于人民健康应该负担的责任,然后落到实处,不需要成天搞看不懂的“改革”,力图减轻政府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