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乘客获刑3年)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2021年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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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2021年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2013年一名黑龙江女孩嫁到舟山市,在舟山落户,在她嫁过来后由于不用上班所以闲来无事,就在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名男子,两个人在网上聊得很投缘,这名妇女把自己装扮成为年轻貌美的白富美,男的对她非常的满意,逐渐有了经济上面的来往,两个人发展成为网络情人关系。

(强奸乘客获刑3年)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2021年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由于这名女子的外貌长相一般,远没有她发给对方的网络相片那么好,所以她一直在伪装自己跟对方交往,对方多次要求见面都被她拒绝了,但是这样不是办法,迟早会被识破甚至经济上面的来往都要全部归还,所以在对方再一次提出要见面的时候,她最终只能答应见面。

但是由于自己的长相太差,她自己知道一旦见面了就会见光死,所以她想到了其他方法,她刚好有一个来投奔她的表妹,她表妹年轻漂亮身材好,于是她打算让她表妹去跟男网友见面,但是她表妹不同意去,她最后通过在饮料里面放安眠药的方法把表妹迷倒,然后带着她表妹去男网友的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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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表妹方下后说她表妹就是她,然后她就离开了,而这名男子看到迷晕的女孩后色心大起,就在对方昏迷当中强奸了她,最后这个受害女孩醒过来知道自己被强奸了于是报警,警方很快抓获了受害人的表姐以及强奸犯,经过审讯男子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强奸了受害人。

而受害人表姐,也就是强奸犯的女网友,的作案行为也被完全供述出来,最终男子由于强奸罪,2014年被舟山法院开庭审理,最终以强奸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受害人的表姐参与了这个案件,帮助了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强奸,所以属于从犯,最终她被取保。

但是在取保当中,这名女子又耍起来了小聪明,偷偷的潜逃了,到另外一个地方以双胞胎妹妹为假身份生活,几年后露馅被举报,警方很快把她再一次抓了回来,她将面临着法律的制裁,在强奸案里面她就已经是属于帮助犯罪嫌疑人犯罪,属于从犯,应该受到制裁的。

(强奸乘客获刑3年)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2021年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竟然在取保期间逃跑,这说明她一直以来其实都是耍小聪明,首先冒充白富美骗钱,怕见光死被追究,于是又自作聪明的让自己的表妹去顶替自己骗人,把自己表妹送到恶魔嘴巴里面,被抓后取保期间,又自作聪明的逃跑,她自己供述就是想熬过20年过了追溯期后在出来,所以又自作聪明的演一个不存在的所谓双胞胎妹妹这个戏,最终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我国法律,对此种行为规定为强奸,姐姐和男子系共同犯罪,共同承担强奸罪的法律后果。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手段。

(三)“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男子对妹妹实施强奸行为,使用的是“其他手段”,即下药,使妹妹无法抗拒,从而达到奸淫的目的。因此男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姐姐在男子实施强奸行为时,协助男子给妹妹下药,起到帮助作用,构成强奸罪的共犯,姐姐和男子系共同犯罪,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姐姐的行为也构成强奸罪。

吴亦凡涉嫌强奸会被判几年?

吴亦凡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刑罚。#朝阳检方以涉嫌强奸罪批捕吴亦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

男性被侵犯的案件中,女性会被判多少年?

强奸罪条件有三点,一是违背妇女意志,二是暴力胁迫手段,三是发生实质行为。

我们分析女生强奸男生成不成立,再说判几年。

假如男生配合,就不是强奸,顶多是通奸。

假如男生不配合反抗,那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符合条件一。如果反抗中使用的暴力符合条件二,如果最后与女生发生实质性为,无论主动被动,都符合条件三。

三个条件都满足,因此男生反抗的话,应判男生强奸罪成立。[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12-16 14:12

强奸在我国指男性违背妇女主观意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成为强奸。2人或者以上成为轮奸,与未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行为,不论对方主管是否愿意,都构成奸淫幼女罪。到需要注意犯罪主题必须是男性,也就是女性单独是不够成强奸罪的(教唆除外)如题,最多是猥亵,应该会被拘留和罚款。如果造成男方生殖器软组织挫伤的,附带民事赔偿。

四川4女子帮闺蜜“找渣男玩”,被判强奸罪,帮忙咋惹火烧身了?

这个新闻话题听说过,大概是这几个女人一起喝个酒吃个饭就说了句不关痛痒的醉话:“我要找渣男玩”,四个闺蜜真叫了个男的出来把她接走,随后男子的做法更是荒唐,令人发指!最终连同4个闺蜜在内的6人因强奸罪获刑。

(强奸乘客获刑3年)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2021年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交朋识友还真得带眼识人。

强奸罪法律解释:

《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可见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性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本案中的受害女,因为醉酒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意图,当时是出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因此她所做出来的言行举止是不受个人意志所控制的。

女性在强奸罪中起到教唆、帮助作用的,可以成为共犯,从而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说妇女不能独立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只有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才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

(强奸乘客获刑3年)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2021年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强奸乘客获刑3年)姐姐给妹妹下药,遭男子强奸,2021年法律对此如何规定?

被害人承诺无效。酒醉后的一句醉话,不是被害人真实意思表示,其表示想找个"渣男"睡觉,违背其真实意思。故被害人承诺处分性权利无效。

某渣男、四闺蜜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本案中,某渣男在被害人醉酒昏迷失去性反抗能力,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属于违背妇女的意志,以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四闺蜜在强奸罪中起到教唆、帮助作用的,成为共犯,从而构成强奸罪的帮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