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20分钟会怎么样?
迟到20分钟通常会对其他人的时间表和计划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工作场合。这可能会导致会议或其他安排的延迟或取消,使其他人的时间被浪费。此外,迟到也会给人留下不专业或不尊重他人的印象,尤其是在重要场合。因此,迟到应该尽可能避免。如果不可避免,及时和相关人员沟通并道歉是必要的,以减少对其他人的不便和负面影响,并尽量补救延误的影响。
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罚款书行政权利,公司没有行政权利,无权扣工资,可以将工资转化成若干部分,包含考勤补贴,迟到考勤不记补贴。或者公司制度规定明白什么是违反公司规定,什么事严重违反。。。等等,但工资最多不准扣当月的20%
你觉得上班迟到一分钟扣20元过分吗?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好回答,如果规则制定的就是这样的,就这么执行了,不应该有任何异议。提问的朋友是觉得一分钟和10分钟是有差别的,但是在规则的面前一分钟和10分钟是一样的。
迟到就是迟到。作为公司制度得制定者,这个没有过分不过分之说。
我所在公司对这方面没有那么严格,但是个人觉得这个制度对约束还是有好处,当然如果员工真心有责任感的话, 这个制度倒是并不那么好。
作为个人,期望大家用力拼搏,争取做那个制度制定者,那时候你在来审视这个问题的对错。
这并不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却很考验一个人的思考能力,而且这种问题怎么看待就需要站在不一样的立场上,我们都知道,对待一件事情并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物体他都有隐藏的一个阴暗面,也就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的地方,我记得网上曾经有过这么一个例子“小李这个人平时工作认真,踏实,但为人太过较真,不懂得工作上的一切人情世故,即使在对待董事长的态度上也是一句话,从不懂得什么叫做婉转也从不会对对方留任何余地,所以,在某一天早上,小李同志因为迟到了一分钟而被老板当场辞退了”,当然这只是一个段子,但也很明白的说明了一件事情,一个关于尊严或者面子的事情。
在上班迟到这个问题上,如果站在老板的角度来看,那是一个人的道德素质,更是一个公司的品质形象,在公司的角度来看,公司有制度,既然有制度,那么公司所不允许的事情就是对公司本身有影响的事情,那么它就是不应该发生的,试想,假设每个老板都是闲的蛋疼的,他会变态到每天早上上班之前五分钟站在打卡机旁,看着在自己的地盘上来来往往的每一个员工,当然,在他自己的地盘上,他是绝对不想看到自己的员工迟到的,即使是有不得不迟到的理由,但,有一句话,说得好,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当家,体会不到其中的艰辛。
很明显的,如果站在员工这个角度来看,我是给公司打工的,上一天班就有一天的工资,那么除了在公司上班的时间之外,所有的时间都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当然也包括自己的上班时间,因为我是付出了劳动的,换种说法来说,就算是迟到了,那也是我自己的原因,公司不应该横加干涉,在员工的立场上,我们希望公司能有有一个和谐的氛围,比如每个人上班都有三分钟的缓冲期,给我们员工的关怀应该是每个公司都应该做到的事情,比如,在我遇到不得不迟到的绝对原因之上,公司应该给予理解,并且免于处罚。
在我看来,无论站在哪个角度上,工作都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不管是打工的员工还是创业的老板,大家都应该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想问题,在现如今社会,能够达到共赢,才是真理。因为在这个事情上,严格说起来,我们不需要对任何一个人负责,我们只需要对自己负责,但生活着这个世界上,我们并不只是只有自己,所以我们不得不对很多个与我们有关的人或者事物负责,简单来说,我们应该对得起自己以及跟我们有关系的所有。
迟到20分钟扣休息例假半天合法吗?
遲到20分鐘扣休息例假半天合法嗎?勞動者肆意遲到等行為應屬于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當有權在規章制度或企業獎懲制度中,對此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以實現雙方的權利義務平等。 1982年國務院頒布施行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了企業的罰款權,這是我國勞動法律關系中對企業職工罰款的直接法律淵源。然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經在2008年1月15日廢止。也就是說,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單位已經不能再根據該條例的規定在規章制度中設立罰款條款了。 可現實中很多用人單位仍然在規章制度中賦予自己對員工罰款的權利,且這種做法還被一些法律理論和實踐所接受。理由有二: 首先,法律既要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又要考慮保障企業和雇主進行正常、有效的勞動管理和企業管理,維護企業和雇主的合法權益。法律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提高企業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顧; 其次,勞動者肆意遲到等行為應屬于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當有權在規章制度或企業獎懲制度中,對此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以實現雙方的權利義務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