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护士上夜班或加班?好话?
不管是医生还是护士,凡是从事救死扶伤医疗服务工作的,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上夜班或加班都是很常见和正常的,一点都不奇怪,如嫌苦怕累,就别选择这项工作为职业.所以用不着去空谈什么豪言壮语..
如何看待陕西西安蓝田女护士上夜班途中被同一小区王某杀害?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韩亮,女,三十四岁。有身孕五个月的胎儿。一月六日晚上九时,当天下雪路湿道滑,步行赶往四公里之外的单位值班。可是9点55分在家的丈夫打电话,没打通无人接听。可有一条短信回复“正在开车”。韩亮丈夫立即报警,九日下午公安机关,把杀人嫌疑犯王某,31岁,蓝田县前卫镇康庄新村人抓捕归案。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8年1月10日办案警察,带王某到达蓝田县灞河河堤指认杀人现场。当地上千村民围观大骂斥责,王某的抢劫杀害孕妇韩亮的暴行。局面一时有些失控,最后警方只好起用无人机,广播喊话让群众冷静。在村民的配合下完成了现场勘查。
杀人犯王某和被害人韩亮,在一个小区天鹅湖小区居住。韩护士家中还有一个五岁的男孩。韩亮被杀后王某抢走钱包,手机和手提包。
王某杀害韩亮也把没有出生的胎儿一起杀害了。这是有目的性的劫财害命案。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我们不竟会问。一个有身孕的女人上夜班,道上有积雪路面湿滑。单身前往四公里的医院治夜班,是有点危险性的。遇上王某这样的十恶不赦的坏蛋后悔晚矣。王某肯定在当地就是劣迹斑斑。要不然村民们要围观斥责呢!强烈要求以法严惩王某,给逝者一个交待。让法律彰显除恶扬善的权威!
谢谢您邀请回答!
首先,对陕西蓝田县人民医院女护士韩亮的不幸遇害予以哀悼!对蓝田警方快速破案予以点赞!对残忍的凶手王某予以严厉谴责,并坚信王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蓝田警方的努力下,快速侦破了这一尸两命的凶杀案,使残忍的凶手终将受到严惩,既告慰了已逝者,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还应该使人们从案件中获得一些警示。1、安全意识应时刻放在首位,来不得半点的麻痹和大意。从文中的描述来看,韩亮距离到上班的县医院有4公里路程,且需经过一段平时人员都稀少来往的路段,又是雪天路滑的,一个单行女子手无缚鸡之力还身怀六甲(五个月),确实是不应该单独出行去上夜班。滑倒摔跤怎么办?遇到坏人怎么办?这些易发生的意外情况都应该引起家人们万千注意才是呀,安排好家中事务送一程是应该做得到的。或许平时麻痹了、大意了,事实也证明了韩亮遇害过程中得不到他人相助,导致无法挽救。2、单行女性遭遇强奸、抢劫、盗窃等犯罪分子时的对策。通常类似抢劫等犯罪分子图的是钱财,遭遇到这种不幸情况的女性最好不要与犯罪分子抗争,避免激怒犯罪分子而惨遭毒害。就让犯罪分子先得逞,过后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侦破处理就是了,毕竟钱财是身在之物。即使是遭遇到强奸还是先忍着,犯罪分子还是难逃法网的。
人们必须记住,人的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时刻拧紧安全之绳,才能维系你、我、他的珍贵生命!
小编的回答,您满意吗?
谢谢邀请。观点:大雪夜孕妇独身前往县医院,虽然相隔仅4公里,但是这段路终究没有走到头。所以劝诫那些上夜班的女士最好结伴而行或者家人陪同,送行最好。
一、悲剧本可以避免
事实不在赘述了,但是通读下来,本案原本是一个可以避免的悲剧。元月6日,大晚上的还下着雪,就这么让一个孕妇独自步行去上班,这一家子人的心太大,虽然仅隔了四公里,但是试想任何一个平常人家都应该不会让自己的老婆怀有身孕单独步行上夜班的吧。
而且晚上9点钟左右,受害人的老公难道不可以送一送吗?结合新闻可知,王某也确实是因为看到受害人夜晚独自出门才临时起意抢劫最终杀害受害人。
二、王某难逃法律的严惩
根据新闻所知:案发当晚,受害人上班途中遭遇嫌疑人王某,王某见受害人韩某一人独行,临时起意,抢劫杀人。王某抢劫时,曾遭到韩某强烈反抗。后嫌疑人王某杀害韩某并拿走其随身物品和包,但其包内并无多少现金。
并且据新闻报道,受害人本身怀有身孕,王某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尸两命,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当严惩。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一)入户抢劫的;
-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 (七)持枪抢劫的;
-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故而结合王某的行为,可知其犯罪情节属于严重情形之一,至少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