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贷利率调整如何转?
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利率转换办理注意事项
1.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2.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3.借款人有多笔个人消费经营类贷款的,需要逐笔办理。
办理时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罕见!券商将未到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至0%,说明了什么,有何用意?
非常高兴回答您的这个问题,以下是我自己的一些理解和看法,希望能帮到大家,也希望大家能喜欢我的回答。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理解这个原则:
长期债券息票利率的调整是市场上常见的现象。其中,票面利率的上调和下调主要取决于发行者想要达到的目标。发行人希望持有人继续持有的,考虑到市场利率环境,可以采取措施提高票面利率;如果发行方希望债券持有人主动回购,通常会采取措施降低债券的票面利率。
也就是说,主动降低债券的息票率就是让之前购买债券的人,也就是持有人主动把债券卖回,也就是说,把债券卖出去。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不会轻易降低,而是增加,使持股人继续持有;放低的做法很少见!
根据传统的金融理论,这种行为或暗示券商基本上是面向未来的,对未来的发展和未来的收入能力有很大的信心。因此将主动回购债券!
谢谢大家阅览 ,希望大家喜欢,欢迎一起讨论!
券商将未到期债权票面利率下调至0%确实少见,一般券商都是上调居多,毕竟发行债券主要是因为发行方需要筹借资金的一种方式,也说明发行方缺钱,如果按照这种下调到0%的方式解读,很显然是券商资金充裕,不再需要发行债券的表现。
那什么是债券?
金融机构过发行债券形式筹措资金给出的债务凭证,承诺在债券到期日偿还给债券持有人金额和利息。影响偿还期限的因素:金融机构资金的使用方向、债券变现能力和市场利率变化。
此次事件的主因是广州证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下调了本期债券存续后一年的票面利率由5.25%下调到了0.00%,发行人虽然有调整票面利率的选择权,但也说明持债人后期没有利息收益了。
那此次事件的原因是什么?
一、广州证券已经被中信证券收购。
广州证券的100%股权已经被中信证券收购,已经度过了资金困难的时期,并且此次广州证券发债的成本是5.52%,这在业内是非常高的,为了压缩成本让持债人尽快回售,采取了这种无利息的下调行为。
也有另一种原因,广州证券已经不能为主体来发行债券,目前是属于中信证券旗下,发行主体人应该是中信证券,也是提前结束这种利率的原因。
但是无论整体情况如何,这种罕见的下调到0%就是有种需要钱时投资人是老板,不需要钱时投资人就直接抛弃的行为,很显然也有诚信问题存在。
总之:债券发行人有调整利率的权利,但是由5.25%下调到0%确实罕见,也说明了高利的事情人家也未必会一直做。
感谢点赞并关注,欢迎评论和转发,每日分享更多观点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理解这个原理:
存续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在市场上其实经常见到。其中,票面利率既有调高也有调低,主要看发行人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如果发行人希望持有人继续持有,在考虑市场利率环境情况,发行人可能会采取提高票面利率举措;如果发行人希望持有人主动回售,则经常采取降低债券票面利率。
也就是说,主动调低债券票面利率,是想让此前购买该债券的人,也就是持有人主动的回售,也就是卖出。
一般来说,券商不会轻易的调低,而是调高,让持有人继续持有;调低的做法实属罕见!
按照传统的金融理论,这一行为或暗示该券商未来基本面向好,对未来的发展,未来的营收能力非常有信心,因此才会主动的想回购这批债券!
将未到期债券利率调至0%。
很简单的原因。
第一,人家不需要钱了,借的钱还要付利息,在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做合理的调整,无可厚非。
将利率调整到0,就是在变相告诉投资者,不要再持有了。
第二,就是为了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支出,调整财务结构。
第三,虽然这件事从法理上不存在问题,但是伤心。
用钱的时候,他们一个劲的打电话推荐产品,然后突然不用的,就把投资者退的一干二净。这么肆无忌惮的不在乎投资者感受,还是很少见的。
当然,他们肯定考虑过这些问题,现在都是大数据时代,投资者结构分析的一清二楚,我坚信,他们这么干,绝对是经过缜密布局才会出现的情况。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应出了,光大散户投资者的无奈,无助。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下调至15.4%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好事呀,最好能取消职业放贷人名录和非法经营罪,我自己出借了不少钱给别人,也有不少人欠我钱,真金白银借的也有,生意往来欠的也不少,当然那是疫情之前的事,最近生意难做,自己欠别人不少钱,这个月的工人工资东借西凑,发了一半,还有一半,货款不好收,去借,明显感觉到好难借,有抵押也不好使,银行借款时间太久,怕影响员工,加上银行的钱也不是那么好借,天天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放多少亿低息支持,不知道钱去哪里了,承诺5个点手续费,要电费单给,要税收证明去税局打,要财产险买,但是还是不好使,我是15号发工资的,要是早几天发现现金储备不足就好了,当然,最近想一股脑子,交给律师处理,解决3角债的问题,企业已经财务不健康了,资产占三分之一,债权应收款比重五成,剩下流动资太少了,律师告诉我,欠别人的要还,别人欠我的要分批起诉,现在对民间借贷审查很严,其中包括有十几个工资预发,签借贷合同的,然后没在我这里工作的,按照浙江高院的规定,一年6个,超过6个就变成职业信贷人,我说工人工资的利息才收月千分之一,年化1.2,无所谓,律师告诉我,进了这名单,所有利息无效,抵押无效…包括我出借给供应商的,包括顾客债权转民间借贷算利息的,包括我真金白银借给朋友,而且我预发工资给工人的行为,很有可能变成非法经营罪,未取得放贷资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款,我辩解那都是我的工人,大家互相帮忙,收的利息也不高呀,我只是收回理财利息而已,甚至都不如,律师杆我说,除了你三姑六婆,你父母亲,剩下的人,都算不特定对象,特别是我解决招工困难时,说的,只要好好干,可以预支工资,算一点点利息,干够8年,借钱买房也没关系,利息比银行便宜…想想真是物是人非呀,现在最想的就是把工资解决了,压力好大呀,企业逐步收缩,然后改卖的卖,该卖房卖车,都无所谓啦,把欠的还了,别人欠我的,慢慢收,叫做良性破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