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遛狗不栓绳造成他人间接或直接受损伤,是否构成公共安全罪?
被恶狗所伤是每个中国人都可能随时面对的无妄之灾,噩梦会随时可能降落到每个人身上,中国每年有1000万人被狗所伤,500人因感染狂犬病而失去生命,而作恶的“狗的伴侣”和其豢养的恶狗可能不需要面对任何法律制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无力感和不安全感啊!是时候了,所有有良知的市民,所有不想被恶狗践踏人权与生命的国人,行动起来吧,推进中国恶犬法的立法。只要有一个人被恶狗所伤,所有的人都不安全,今天是别人,明天有可能就是你或你的家人。铲除恶狗,还城市应有的安宁,还街道不再有屎尿遍地。
这就是尴尬之处狗咬人无法可依,人咬狗有可能拘留按毁坏财产罪拘留看那狗值多少钱,一些人鼓吹向西方学养狗理念,,人家西方对他们伴侣和朋友咬人其主人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有巨额赔偿的风险,所以国家应立法,养狗必须植入芯片,不按规定养狗按交通肇事的罚款力度罚,狗咬人狗主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不能光学人家的的养狗理念,不学人家的管理方法吧?为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保定小女孩的悲剧不在重演国家应尽快立法保护无辜的弱势群体不受狗患的威胁。应以人为本。
80岁老人遛狗被中年男子暴打,疑因小狗追人!谁的错?
一次出门办事在小区路上,一对老年夫妇拉着一只狗(看样子很凶的狗),他们把栓狗的绳子放了有3、4米长,狗在乱跑撒欢,我有点胆怯,让他们把绳子拉短一些,我好过去。没想到其中一个老人出言不逊,去哪说理?唉!没办法!我只好绕道而行了……。
具体情节,并没有报道,只有一个大概内容:说一老人遛狗,小狗追着中年男子,然后两人发生口角,再然后,两人扭打在一起。就像马保国一样,年龄大了,老不以筋骨为能,80岁老人被中年男子按地上摩擦。老人家属报警,事件还在调查。
这是众多的养狗人和路人发生摩擦的一幕,说实话,这种情况,几乎天天都会发生。个人估计:老人的狗追着中年男子,中年男子不高兴,质问老人为何不把狗用绳子牵着。老人说什么狗不会咬人之类的话,然后双方爆了粗口。
看起来,老人有错在先,当然,作为中年男子,也不应该对一个年逾八旬的老人拳脚相加——要知道,一旦倒地不起,就摊上大事了。
这些对错,自有警方去判断。我们今天要说的,是养狗的问题。
早在几年前,笔者就写过一篇文章《你可以养狗,但不应该变成狗》。主要意思就是,养狗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因此影响别人的权力。
前几天,笔者散步,在成都繁华的来福士广场,几个遛狗的人,都没有用绳子拉着。狗在广场溜达,看到有人特别是小孩,就上去嗅一嗅。有一条狗,还用腿保住一个小孩,把孩子吓得哇哇大哭。遛狗的人还说,不要怕,它不咬你的。
然后,小孩的家人就和他发生了冲突。
其实,狗咬不咬人,有谁知道呢?正如庄子所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套用一下“汝非狗,焉知狗不咬人?”
再说了,即使它不咬人,那还不把人吓着吗?
不管你多么爱狗,做人要有人德,养狗起码也要有狗德!
再说了,你的狗吓着人了,难道不应该道一声歉吗?
个人估计,那个老人,如果道一声歉,什么事都没有。结果,出语不逊,激怒别人。从感情上来说,有时候真的该揍。当然,法治社会,动手始终是不好的,打出了问题,也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