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宫颈癌中期,在当地三甲医院误诊半年,怎么办?
若是医疗事故,你可以告。
若是根据当地的医疗水平,医生的个人水平,疾病的发展阶段,医生没有及时判断出是宫颈癌,医生没有重大过失、故意的话,你应该只能接受,尽快治疗。
如果宫颈癌误诊半年,那么对疾病的转归会产生根本性影响,这种诊疗延误,也具有一定的诉讼价值。建议到医院复印全部病历,并找到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医疗纠纷专门性问题分析评估,如果评估有价值,建议立即进行起诉,如果经过专业评估没有诉讼价值,建议放弃这个问题。
我是@每日来说法,关注我,为你解答更多法律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上是可以提起侵权之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想要获得胜诉却是很难。
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事故中侵权责任的过错认定,由医院承担自己无过失的证明责任。也就是说,由医院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这就是现实中,为什么很多医院没有家属的签字,是不会动手术的原因,因为一旦出现医疗事故是要担责任的。
医疗事故诉讼中最大的问题在于举证难,患者通常需要鉴定才能认定。但是现实中,很多医疗机构的检验报告是不通用的,所以患者如果申请司法鉴定,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和经济成本。另外鉴定往往还受到技术水平的制约,各地的技术水平也不一样,同样很难被认定。
宫颈癌前病变可怕吗?
宫颈癌前病变可怕吗?
宫颈上皮内瘤变(CIN)是一组与宫颈浸润癌密切相关的癌前病变的统称,指子宫颈上皮部分被不同程度异型性的细胞所取代,有恶变的潜能,属于癌前病变。根据异型增生的程度和范围,非典型增生分为三级。级别越高,癌变风险越高。CIN I 和 Ⅱ 分别对应轻度和中度不典型增生,CIN Ⅲ 则包括重度不典型增生和原位癌。从 CIN I 到Ⅲ 是病因学和生物学性质相同、程度不同的一类病变。尽管有个体差异,凡是诊断为 CIN 者,均有发展为癌的风险。
宫颈癌前病变不可怕,因为往往没有明显症状和体征,即使在做体检的过程当中,也会发现宫颈光滑。颈管型的患者,因为宫颈外形正常,容易漏诊或者误诊,这时就需要通过宫颈细胞学检查,来发现早期的宫颈癌。
宫颈癌常伴有阴道出血,多为接触性出血,阴道排液,也可表现为不规则阴道流血,或出现经期延长、经量增多等现象;输卵管癌可间断性排出清澈、黄红色或红色水样白带,其他临床表现包括腹痛及盆腔肿物,可伴有下腹部不适、腹胀和腹部压迫感等,多数患者有异常阴道流血的现象。
宫颈癌前病变或宫颈癌的检查需进行TCT、HPV、阴道镜检查及组织病理可以进一步明确病情。发现宫颈癌前病变并不可怕,但需要根据病理活检结果积极进行后续治疗。
本内容由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肿瘤内科 主任医师 李代蓉审核
点这里,查看医生回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