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小时不玩手机赢钱8小时不玩手机赢钱正常吗)“南宁一刑满释放男子狂偷手机换钱,只为给过世女友立“”怎么看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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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刑满释放男子狂偷手机换钱,只为给过世女友立“”怎么看这种行为?

别拿这样的借口侮辱爱情!更不要用不义之财来侮辱已经过世的女友!

首先,该男子是一名惯偷。黄某今年因为盗窃被刑事拘留了九个月,这才刚刚出来几个月,又因为盗窃被抓进去了。那些有过盗窃经历的犯罪分子,很少有人会彻底改变。除了一种精神上的偷盗成瘾,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因,那就是团伙拉拢。正如电影《天下无贼》里演绎的某些片段,现实中,贼也是有贼路的。想要洗心革面,真的不容易。

其次,惯偷多是满嘴跑火车的主儿。据黄某称等到刑满释放出来后他才知道,自己的女友因为癌症病逝了。事实真相具体是否正如黄某所说,现在还很难下定论。(如果他还有一线良知,应该不会拿患癌过世的女朋友撒谎)但正如那放羊的孩子,谎话说多了,谁还敢相信你?

再次,退一步讲,由于黄某没有一技之长,偷窃可能是他目前最容易变现的行为。本来我想试着相信他的理由,可他无意间的一句话,已经把自己出卖了。黄某声称由于无法面对女友逝世,自己为了借酒浇愁,每天都要花很多钱,所以才会重操旧业。唉,什么都不要讲了,既然犯了罪,就要接受法律制裁,倘若人人都能编造一个看似高尚的理由来脱罪,那还要法律何用?

话说回来,如果黄某真的是有情有义的人,更应该下定决心改邪归正,你对女友的忠贞可以化作断绝偷盗的动力。你改过自新从新做人的时刻,才是对过世女友的最大安慰。如果有心,担负起照顾女友家人的责任,一定好过那一块冷冰冰的墓碑。

有好的出发点不代表可以乱来。

很多恶人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他们真的这样认为,同时却干着恶行。

这跟一个赌徒想让家里过上好日子要去赢钱一样的道理,更何况,为了达到自己的心愿,不惜偷窃,已经构成了犯罪。

法律讲的是证据,看的是罪行,主要看"行"而不是主观目的性,无论你有多么正当的理由,只要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就难逃法律制裁。

别说为过世女友立碑而偷窃了,最悲哀的一件事莫过于前不久,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担心她死后,她的智障儿子没人照顾活受罪,思前想后便毒死了儿子,她做这件事是抱着必死心态的。但就这件事而言,可以说是人伦悲剧,值得我们社会各方去反思。

从感情上来说,她情有可原,甚至出发点也是为了儿子好,但情有可原,法不容情,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剥夺其他人生命的权力。

回过头来,该刑满释放男子的偷窃行为与老太太杀子行为还大不相同,性质上也有本质区别。

他有前科,是个惯偷,很容易对偷窃形成“路径依赖”

也正式因为这一点,他为了寻得女友的竖碑钱,很容易想到偷窃,于是便对自己的偷窃行为进行自我合理化,以减轻心理上的罪孽和对女友的亏欠感,所以你就能理解他为何会“重操旧业”了。

很多人就是这样,一旦开始,就无法停止,永远在恶性循环里找不到出路。因为他们很难戒掉自己的心瘾,也很难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虽然社会可能有种种不公平,但不是自己作恶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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