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件受害者康家不应该报警,你觉得对吗?
曾春亮对康家说过若报警杀他全家,没有引起康家重视。
其实,现在社会人的思想错综复杂,很多人对自己的未来都是模糊不清的(曾春亮也不例外),康家也不可能正确判断出曾春亮的思想。一般地,对于曾春亮这样的人,都是保持不得罪为好(他无牵无挂、一无所有、又是累犯、什么都不在乎。)。
再说,康家并没有损失什么,完全可以不选择报警,如此,也不会招致杀身之祸,更不会让他"破罐子破摔"连累无辜(杀了一个无辜的驻村干部)。
这个问题是个纠结的问题!我陷入了沉思,有点疑惑、有点迷茫,或许有一种更加合情合理的方式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杀人案件在初始阶段,曾某某实施盗窃被发现时,持螺丝刀威胁康母,并刺伤康兄。还胁迫康家不得报案,否则杀死全家。该案已由盗窃案转化为恶性抢劫案。是严重刑事犯罪。
对于严重刑事犯罪,必须严厉打击,而且有案必立、有案必破!快速出警,缉拿人犯!而受害人是有责任报案的。因为不报案只会使犯罪分子气焰更加嚣张!今天不抢劫你康家,还会抢劫张家、李家、……;其已经成为重大社会隐患!报案可以及时发现犯罪分子,避免更大的危害事件。
(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遗留的烟头)
既然犯罪分子威胁不得报案,报案必杀人,那么可不可以报警时不要大张旗鼓,而是秘密报案呢?出警可以便衣侦查,报警也可以电话告知事项。不要惊动犯罪嫌疑人呢?这样也可以保护报案人,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如果你要大张旗鼓的报警,而且开警车封锁的出警,那这是严重抢劫案啊!必须立即控制犯罪嫌疑人,防止其继续作恶!
当然,在当地警方的辛苦侦查和严防严控下,杀人案件得以侦破,犯罪嫌疑人被擒拿归案!总结成果和教训也是必要的,有利于提高以后的工作方法与工作策略!
曾春亮案件受害者康家不应该报警,你觉得对吗?
首先,我认为康家报警是出于人的本能。试想一下,假设你的生命受到了他人的威胁,难道不会选择第一时间报警吗?
其次康家虽然报警了,但是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警察是否渎职这个说法依旧存在。康家在7月22日、23日、24日报警后,警察做了笔录,但之后仅仅从康家搜走了一些曾春亮之前藏的工具,就再也没有后续了。而且在8月7日这一天,监控显示曾春亮还在蕉坑乡自由活动。
不过,8月18日上午,对于当时办案的警察是否渎职这件事,纪委、检察院、公安厅都已经陆续介入调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最后,来谈谈康家不报警会怎么样?
假设康家不报警,我认为只会让曾春亮得寸进尺,他会把那当成自己的家一样,控制他家的人,用他家的钱,吃他家的饭,睡他家的床。
而这种控制迟早会让康家受不了,最终还是选择报警。但是等到那个时候,他心里已经有了一种对康家人的依赖感,甚至说是信任感,一旦康家违背了他的想法,可能会遭到更严重的报复。
所以说,康家报不报警都不是实质的问题,而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曾春亮这个无药可救的人,他的成长环境、他的经历,包括他的性格都与之有关。
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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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到底是怎么去看待这个案件,至今为止,依然是莫衷一是,众说纷纭。
我不想回答与这个案件相关的所有的问题,因为这个案件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有很多的想象空间,也牵扯到很多人和事。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这一切的一切,也许就不会发生!
从曾春亮刑满释放到再次入室盗窃杀人,还不满三个月的时间,说明曾春亮在监狱里服刑期间,并没有将自己改造好?回到家里,亲人朋友,除了金钱与物质上予以帮助,很少有人关心他的个人喜好和行为习惯。这一点,家人负有一定的责任。
曾春亮回到村里,村干部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尽可能的做好曾春亮的思想工作和善后工作,加之社会上的一些流言蜚语与世俗偏见,致使曾春亮对自己的人生彻底的失去了信心,又开始破罐子破摔,铤而走险,村干部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曾春亮入室盗窃未遂,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没有针对案件采取防范措施,没有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及其后果,没有及时的与曾春亮取得联系,更没有向曾春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导致悲剧的一再重演,派出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受害者凭什么不能报警,报警既是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又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何错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