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涉及职务侵占该不该举报呢?
不正之风丶不义之财丶贪污腐败必须向更上一级举报,甚至可以公布于社会,他的上级不作为,视而不见有可能是和他有利益关系,所以建议向公司纪委和更高级别举报,公司不处理就公之于众,只要一查相信会有更多黑料。
相恋九年的男友屡次劈腿,还死不承认,他现在在国企上班,能否匿名举报其人品不正?
九年男友屡次劈腿,死不承认。最好办法就是赶快结婚,此事就不会再犯。婚后若再犯,视他对你或者说你对他的感情再定。目前,你要考虑是否准备嫁给他,这个很重要。至于,要不要举报他,就不要去扩大,毕竟是你们之间私事。徜若你不嫁给他,你也只是他劈腿之一而已。
要么嫁给他,要么远离他。
本文原创。
我个人觉得,你现在关键是及时收手,及时像抛垃圾式的把男友甩垃圾集中站去。
个人觉得及时止损为上策。都9年了,别说劈腿,不劈腿早就应该有结果了。
不建议你举报。他是什么人,除了你别人也是知道的。
这种人,这种事,别说举报了,有什么用。道德,法律,那个能管?别说你这没名没份的了。某波的原配咋样了?男人,丈夫贴出去几千万。追回来了吗?判刑了吗?可惜只是缓刑,说纵容有点过。但看不到什么制裁!将来只能有前扑后继的后来人。
劝你,远离渣男,及时止损。也不要举报,犯不上惹那个气生。
想想人生有多少9年。别浪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及时追求自己的幸福吧。祝你好运!
不知道怎么说你,恋爱已经9年了,岁数也不小了,但还是这么幼稚!
恋爱不等于结婚,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你们这段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你们同居,也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告他劈腿,法院没法裁定,你去组织上告他,组织上也要考虑法律法规,没有犯法,拿什么来定罪?拿什么来处罚?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说。
首先说你。你的怨气,源于屡次给对方机会、又屡次被对方伤害。问题是你自己对此有没有责任呢?假如你在他第一次劈腿时就设好底线,例如绝不给他第三次劈腿的机会,又怎么会屡次受到伤害呢?总结教训时,我们首先要从自身找问题。因为你管不了别人,但可以管理自己。只要自身不犯错误,别人就没有用这种方式伤害你的机会。所以,一味怨恨对方是不对的。
说完你,再说是否可以匿名举报这件事。这里的关键,是你是否了解由此可能带来哪些风险、以及自己是否能够并乐意承受。例如,他会不会猜测出是你、并对你进行报复?可能的报复手段是什么?假如你非常清楚有哪些风险,并且确定自己能够愿赌服输,那么一切选择都不算错。如果不确定,那么还是多反思自己的问题为好。
能不能匿名举报先不说,你得先考虑考虑你自身的安全问题。
倘若你还想继续跟他处对象的话,建议你想一个两全其美的方式。既能让他回头是岸,还能保证你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说实话,这个两全其美的方式我还真给不了你建议。
如果你不想跟他继续相处下去了,你若举报了他,他的工作肯定会受到影响。弄不好还会开除职位,那他肯定不会放过你的。至于他究竟会对你做什么,那你得自己考虑了。
最后再说一下匿名举报的问题,我个人觉得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所谓的匿名举报了,只不过就是说初一看是匿名的,但是如果对方想要查都能查出来是谁举报的了。
我堂哥是国企职工,现被举报二十年前违反计划生育,会被处罚吗?
放一百个心,你堂哥会不会罚款与你有关吗?就你事多,想必是你想举报你堂哥吧。告诉你,你堂哥不但不会罚款,还会被社会推崇,甚至会得到奖励,因为你堂哥具有超远的高明的前瞻性,早早为国家着想,属于人中豪杰。
不会,历史已经翻开新的一页,20年前旧事不会重演,当年计划生的确抓得很紧,孩子已经20岁了,现在允许生二胎,有的砖家提倡生育奖励3万元(不知道是否真实)。所以,你堂哥不会受到处罚。
既然是违法,就必须严厉处罚。不能因为现在放开二胎应后,以前的违法行为就可以一笔勾消。以前的计划生育法是很严格的,有很多人因而丢了公职和官职,平民百姓受到罚款。假如因为瞒天过海的违法行为而不受到处罚,那对别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并且他还有欺骗组织,对党不忠诚,冒领独生子女费的欺诈行为。所以必须从重处罚,开除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非法所得必须追回。
虽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对20年前的违反计划生育不予处罚,但是现实生活里,一般不会处罚。全国人大就此事有过要求,要求地方迅速修改有关规定。如果还有人做出处罚规定,当事人应该申请复议。撤销处罚。
债务追诉期以前是两年,现在修改成追诉期3年,违反计划生育追诉期最多是三年,如果有人在二十年后还举报违反计划生育,一定会参杂着个人成见和利益,反而会成为周围人们取笑的话题。
国企强制加班能投诉吗?
企业强制加班是可以投诉的。如果企业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相关的劳动保护的部门来进行投诉,也可以进行电话拨打12333来进行举报投诉都是可以的,劳动者权益受到一定的侵害的,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刻要记得,我们有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的利益。
国企强制加班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利投诉。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以及加班应当与劳动者的意愿达成一致,超过法定工时的加班应当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如果国企强制加班,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何看待离职员工辞职时举报前领导的事?
员工离职时,对领导进行举报,无论他的举报是空穴来风,还是确有实锤,也不管他是出于正义还是发泄私愤,作为一个领导,自己的管理都是失败的。
员工为什么举报?要么是积怨已久,要么是受伤太深!举报从名义上来说属于正义之举,但中国毕竟是一个人情社会,举报他人总是带有那么一点阴暗的味道。所以,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或者是积怨太深,人们一般都不愿意举报别人。员工既然选择了举报,肯定是恨透了领导。
管理大师德鲁克说,一个优秀的领导者,首先是有追随者。如果员工不愿意追随自己,而且还举报自己,无论你有多么委屈,作为一个管理者,都是不合格的。即便员工是出于泄私愤的诬告,也说明你的管理方法出了问题,是需要反思的。
分析员工离职的原因,70%跟自己的主管领导有关。如果领导懂管理,会用人,知人心,善激励,员工轻易不会选择离职。毕竟,去一个新地方从头开始并不容易。所以,管理比较规范的企业,在员工离职的时候,HR都会进行离职面谈,分析离职的原因,改进企业的管理工作。
那么,员工到底该不该举报领导呢?那要看他举报的动机。如果领导工作中飞扬跋扈,作风粗暴,用人如驱牛马,拿员工不当人看。背地里以权谋私,大捞不义之财。这样的人渣必须要举报。让他丢掉饭碗,甚至是尝尝铁窗的滋味,他也就明白了如何做人。如果领导只是管理比较严格,与员工在工作上有点冲突,既没有欺男霸女,也没有损公肥私。这样的举报就是小人之举了,不但不支持,还会得到别人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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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辞职时举报前领导。这种情况基本都是前领导强势,自己过于弱小,作为下属,在职时举报怕打他不倒反而自讨苦吃。辞职时举报,只是为了出口气,这样做对公司来说其实是有好处的。如果是在职之时举报,我觉得更好,打跑坏人就等于多些好人,工作环境更好,如果打不跑再辞职也不迟。谢邀。
凡事不问青红皂白就下判断,这不是我的风格。只是“员工辞职时举报前领导”这一行为很反常,说明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过。大路不平众人踩,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通常情况下,按照“你怎么对待别人,别人就怎么对待你”的因果原则,员工辞职时举报前领导,说明平时有积怨,否则不会有这样的抱负行为,只是迫于领导平时的淫威不敢举报,可见这样的领导平时的管理有多失败。当然,也不排除因为平时由于领导过于严格,在辞职时举报他,只想一个爽字,让领导日子很难过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基本上极其罕见。只是我们得搞清楚两点:“事实是什么?”、“举报什么”,我不知道是不是说的下面这件事(来源于领英)
我当时怀孕八个月了,在一家餐厅工作,工作量很重,但我没有因为怀孕就偷懒,一直努力做好分内的事。员工举报的是什么呢?按照这个描述,就是虐待员工,还有上班大部分时间抽烟、接打私人电话,按照这个举报内容,“虐待”这个词稍显严重,毕竟只是语言上的公开指责,不足以辞退,只是上班做私事这一点,对于公司来说肯定不能忍,确实应该辞退。可问题在于,为什么这样的人,能够干这么长时间,这也暴露了餐厅的管理问题,至少总部对下面的监管是缺失的,员工也缺乏向更上一层反馈的渠道和途径,以至于员工实在憋不住了才举报,但损失的是公司,亏大了。其他我也不想说什么了,毕竟这样的事情极少见,没必要大书特写。
有一次,餐厅人很多,店里上菜慢,有一个40人份的外卖订单有些延误。
我打电话过去解释,并承诺一定尽快把食物送到,对方表示理解,可转头就打电话给经理投诉。
经理当场跳出来,指着我的鼻子说是我干活慢,耽误了工作,影响了整个餐厅的形象,骂完这一通,她扭头就走了,我强忍着泪水继续工作。
餐厅打烊后,我留下来继续收拾仓库,这时经理走了进来,告诉我餐具需要放在架子顶层,可我怀着孕,没办法登着梯子放东西。
她却跟我说:
我不是问你能不能做,我是告诉你这东西就得放上面。
我没照她说的做,于是收到了两份违规记录,一份是因为之前耽误订单,一份是因为不按规定放餐具。
我没说什么就走了,然后再也没回去过。
之后,我给总公司打了电话,跟他们详细讲了我是怎么被对待的,讲了那位经理虐待员工(这是真的,那家餐厅员工辞职很频繁,基本上每四天就要招新人)。
还有她上班的大部分时间都躲在后面抽烟、打私人电话的事。
几个月后,我再路过那家店时,发现经理已经换人。
Quora用户@Danielle Benedetti
这很正常,没辞职之前举报怕领导报复,辞职之后没有什么顾忌,举报领导很正常。如果是我的话,领导与我的关系如果不是很好的话,我离职时我也举报他。
从本质上讲,不管辞不辞职,只要领导违纪违规我们就应该检举他,因为我们的工资是公司支付的,理论上他是我们的领导,但实际上大家都是打工的,所作所为要围绕公司利益展开,当领导的言行损害公司利益时,作为其下属有权利和义务举报他。
但现实中,这么做可能会影响自己的未来发展,并且遭受同事排挤、孤立。如果自己没有实锤,举报了领导可能会让自己在公司遭受排挤,被上司穿小鞋;哪怕你举报的内容是真的,但一样会让其他同事提防你。他们也怕你哪天举报他们,所以我觉得辞职时、离职后举报前领导是正确的做法。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更要注意,虽然领导可能真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但这并不代表老板就不知道,如果在职的话,本来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局面,被你这个小喽啰捅破了窗户纸。罚吧?这领导是个能力强的人,虽然违规违纪,但功大于过;不罚吧,闹得人尽皆知,以后管理会非常难做。
所以我们只能辞职时再举报,一个是不用担心领导报复;二是能让老板知晓前领导的为人,至于怎么处理那就是人家的事了。之所以举报不管是为了报复,还是为了良心都无所谓了。
作为一名HR我其实还是挺欢迎离职员工袒露心声的。
几年前有一位“被迫”离职的员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给我们HR邮箱以及公司纪检委邮箱发了一封洋洋洒洒的匿名举报,后来结合知乎上类似举报的信息我们锁定了举报人并和他通了电话。
举报人对他的领导是积怨已深,不认可他的工作风格,也几次在公开大会上有过口角,所以举报人在看内部没有其他轮岗机会的时候便想起了离职,同时开始收集他领导违规的证据。
经过纪检委的调查,发现他列举的十一条举报中大多数有夸大之嫌,但也有几条是确凿的,所以我们也对他的领导做了内部处理。
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内部员工的违规单靠人力资源或纪检委是不够的,让在职员工检举也是不现实的。
所以如果有离职员工愿意拿出确凿证据检举他的领导的,我们还是会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去调查一下的,因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