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起来了!天津两名交警路中间“掐架”,互殴还是袭警?官方回应
活久见啊!
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会让两名交警同志在众目睽睽之下的街头打架?
这样奇葩的事情,就发生在4月18日的天津……
一旁路过的电瓶车主看得直发愣,一名女交警迅速上前劝架,但是没啥效果!
如果不是有视频有真相,笔者也严重怀疑这起事件的真实性。
但是,没办法,还真的是真事儿……
事发之初,毫无征兆。
两名交警似乎还是业务搭档,并排走在天津成都道与昆明路交叉口,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然而,几分钟之后,两人却突然动起了手!
视频中,疑似两人在交谈中发生了口角,一言不合之下便干起架来?
当时道路上车辆不少,行人也很多。
两名交警掐架的地方居然还在路中间!这下子,吃瓜群众们彻底懵了……
见过交警生气的,没见过这么控制不住情绪的啊!
何况这还是大街上,司机们几乎像是看到了天方夜谭般惊讶。
画面中,一名骑电瓶车的师傅距离两名交警最近,此刻他表情惊愕似笑非笑,为了看这场好戏已经顾不得电瓶车还停在路当中了……
活久见啊!
司机朋友们心中在狂呼……
眼见着事态升级,从远处一路小跑过来一名女交警试图劝架。
有一辆白色轿车也停了下来,司机大哥下车后也加入了劝架的行列。
可惜,两名交警情绪激动,听不得劝,这场闹剧在繁华街道上持续了十多分钟……
公职人员,而且是身着警服的交警同志,工作时间掐架,影响何其恶劣难以想象!
当然,也有网友喊出了那句心里的质疑——
两名交警同志打架,这算是互殴还是袭警?
还别说,虽然是一句调侃,但是确实指出了问题的焦点。
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大家都在等待天津交警官方的通报,也有人担心会不会又是“辅警”惹的祸?
毕竟,这样的桥段实在是太多了……
4月22日,官方终于对该事件有了最新回应——
天津市交警和平支队回复:领导已经掌握情况,目前正在处理……
当然,这个回复其实并不算真正的事件处理公布,网友们想要了解的不仅是这些。
执法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互殴,让交警的公信力大打折扣,甚至是受损严重!
两人知法犯法,情节可以说非常恶劣……
宪法第33条第2款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两人虽然身穿警服,但是做出互殴行为和平民犯法一致,甚至会更严重……
许多人很关心两名交警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会不会直接开除?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1条明确规定:
公职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所谓的政务处分包含:
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不知道这两位交警最后会面临什么处分,这个暂时没有官方通报。
不过,大家觉得呢?
大庭广众之下互殴,身穿警服做出这等丢人之事,严重影响了警队声誉,
到底该怎么处理?
天津一男子暴力袭警,判了!
素材来源:天津政法报、平安蓟州
转自:天津政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保障民警人身安全
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增设了“袭警罪”
并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近日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
袭警案一审宣判
判处犯罪嫌疑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警徽不可辱
警威不可欺
,时长00:28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7日晚,民警孙某、辅警马某等三人,在蓟州区某村,设点执行酒驾查处任务。20时许,民、辅警在对一辆轿车进行拦检时,该车副驾驶人员王某突然下车,无故将手持酒精检测仪的马某推倒在路旁的土沟内。
民警孙某及另一辅警二人立即对王某采取控制措施。其间,王某对民、辅警进行拳杵、蹬踹。后经鉴定,马某构成轻微伤。 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督审支队、杨津庄派出所联合取证。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将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推倒在沟里,殴打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构成袭警罪,被批准逮捕。王某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
”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对袭警等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
违法犯罪行为
将坚决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
请广大群众自觉配合
执法执勤民警的工作
切勿因一时“脑热”
令自己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