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执法人员被摊贩殴打,类似行为该如何避免?
事件福建厦门发,石亭市场真的大,内有商户几百家,外有摊贩密麻麻。行政执法员孙建,分管此处搞巡查。根据双方之约定,九点摊贩要回家,不再占道堵塞路,确保畅通事不发。
元月四月一大早,孙建准时地点达,但见摊贩全撤掉,唯一女子不听话,推着一辆大推车,占道经营卖板鸭。半幅马路占一半,司机纷纷摁喇叭。女子如同眼睛瞎,装聋背耳如雷打。
孙建赶紧大步踏,上前好言劝说她。女子根本听不见,屹立路中玩挺拔。孙建只得手机掏,拍摄视频证据拿。岂料女子充恶霸,抢夺手机挥拳砸。使出全身吃奶劲,孙建胸前火辣辣。
女子狗胆还真大,转到背后又开打,不但挥拳还舞爪,泼妇一样打又抓。孙建如同木菩萨,任由女子打与骂。皆因穿着这身衣,必须文明去执法。打不还手骂不气,纪律遵守要实扎。
民众同情执法娃,指责女子不值价,有人报案打电话,很快现场来警察。女子思谋赶紧跑,众人纷纷围着她。最后女子警察抓,要带局里去审查。当众恶人反告状,污蔑孙建先开打。
民众气得直咬牙,个个出面放狠话,你这人真不要脸,大庭广众竟说假。对方没有动一下,我们都可证明他。女子听罢斜着眼,自言自语嗫嘴巴。
警察随后女子押,塞入汽车就开拔。民众纷纷孙建劝,快去医院伤势查。更有好人心思细,真情实意药酒拿,直往孙建手中塞,吩咐回家擦一擦。受气受磨又感动,孙建内心五味杂。
此事依我个人看,这个女子是人渣,先是违规不听话,占道经营卖板鸭;不听劝告又开打,一双鬼爪施毒辣;光天化日把泼撒,污蔑执法还作假。涉嫌妨碍公务罪,一定严厉作惩罚。人善人欺法不欺,人恶人怕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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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城市管理的问题,与城管人和摊贩没关系。属于一个市政府的管理能力的问题。
城管是听从命令去执行命令的。
摊贩是不偷不抢的穷人活命的办法。
两个都没错。
因此市政府或者县政府怎么样安排在哪儿做摊位?应该有个规划。
这个规划就属于管理水平问题了。管理水平高的人就可以方便群众和方便摊位的时候都兼顾,同时又不影响市容,这就需要管理能力水平了。
除了地点规划以外,还应该有时间规划。什么时间是上下班高峰期,应该避开。甚至什么时候车辆多也应该避开。
最佳的方式是有一个步行街,不准汽车.机动车通行,只作为商贩的摊位的地点。这就需要贴近居民区,及控制的居民区范围大,商贩在那里摆摊儿可以赚到钱。就是最佳的管理方法了。
一个城市如果没有行人和摊贩了,那么就是一个鬼城,没人的城市挺恐怖的。
有街道上的摊贩及买卖的吆喝声,城市就显得生气勃勃了。
城市的市,就是集市市场的市,就是买卖东西方便的城。
所以,城本是一个守卫的单位。它把居民区四周用砖砌起来,形成一个不容易进去侵犯的地方,才称作城的。
而,城挂上个市,就是贸易货易的市场四周被围了起来了,这才是城市。所以说城市是货易的集散地。没有货物的交易买卖就不叫城市了。而是一个军屯。
真正管理好了的城市是农村的农民,自由进入城市买卖时令鲜果蔬菜的地方。在哪儿摆摊儿?这就是城市管理水平的问题了。
城市居民可以吃到,本地产的才采摘下来的新鲜蔬菜冰果,就是最幸福的指数了。甚至是活鸡,活鸭,活猪等活物,可以在城市市场内现宰杀现卖,那么就就更幸福了。
因为,中国人的饮食讲究时令和新鲜,而不是仿欧洲的冷冻,储藏了很久的食品。
实际上古代的中国城是:哪儿是卖布的,哪是卖缸的?那是卖调料的,哪是卖菜的,哪是卖柴的啊,是卖油的,卖果子的,哪是卖面的,那是杂耍玩儿的,等等等等都有规划的。甚至水门,柴门,垃圾粪尿门都有专门的诚门进出的,不准走错的。
但是1995年以后,学香港寸土寸金之地,把商场市场都弄到楼里面和房子里面去了。这是香港地少的原因造成的。它的弊端是聚集着不流通的空气,使细菌滋生的特快。而露天市场是空气是流通的,可以消杀细菌的,特别是有的市场是按季节轮换的,不是总在一个地方摆摊卖东西的。这样就消杀了细菌的滋生,是最卫生的。
地摊经济不需要房子的成本是最经济的经济。
只是把街道充分的利用起来,不需要再盖房子盖楼去建造一些市场了。各社区的街道本身就是走人不走汽车的,这是最安全的。放些摊贩在里边卖卖菜卖卖小商品挺好的。扩大了城市就业率,有益于人民,也搞活了城市,使城市显得生气勃勃的。怎么就弄不成呢?
城管去强制收摊贩的货物,或者是驱除,实际上是掐断了人家的活命路,这样人家反抗是的没毛病的。不能把穷人活命的办法给断了。逼他们去偷去抢吗?可见稍一弄的不对就成了政治问题了。
悟空问答看后咱也在上面留上点啥。
俩路怒男找事被打倒,双方和解,打人者赔医疗费,你怎么看待?
事发于2020年12月16日,在陕西省咸阳市陈阳寨高速收费站的出口,因为别车,两方人发生口角,产生争执。
后来争执变成了打架,其中一方的男子是个练家子,三两下把另外两名男子击倒在地。后来经过调解,双方和解。“练家子”男子赔了一些医疗费,事情算是了解了。
事情大致经过
根据相关调查得知,视频中的两名黑衣男子别到了白衣男子的车,并且还骂骂咧咧,之后两人下车堵在白衣男子车门前,让白衣男子下车。
白衣男子一直忍耐,并没有下车。后来白衣男子的女朋友(视频中的红衣女子)下车理论,谁知遭到黑衣男子的撕扯和推搡,这样的行为让白衣男子难以接受,随即下车。
于是视频中的一幕发生,白衣男子在短短数秒之内,先后将两名黑衣男子击倒。不难看出,白衣男子明显是练过的,无论是从步伐,还是出拳,都不像普通人。
而根据网友爆料,白衣男子的确练过拳击,曾经还拿过某拳击比赛的季军。
事发后,有人报警,警方将双方带回去调查。最终的结果是双方握手言和,白衣男子赔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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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当防卫
关于白衣男子受到挑衅,然后下车反击,利用自己的“优势”,打倒对方,很多网友说这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赔钱。
这样的想法是很自然的,因为当我们处在人数劣势,并且在受到无故挑衅的时候,反击被大众普遍认为应该是“正当防卫”,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正当防卫的要素很多,并非只是个人想法。
前段时间重庆有一起事件,城管和小贩发生争执,城管追着殴打女商贩,女商贩随手拿了一把水果刀乱挥,把城管的胳膊划伤。当地法院最终认定女商贩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予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一判罚当时也是赢来一片喝彩声。
而在本事件中,确切的说,双方实际上是打架,也就是互殴。虽然两名黑衣男子找事在先,白衣男子做出还击,并且成功“反杀”,我认为这构不成正当防卫。
假设另外一种情况,白衣男子没有练过拳击,被两个黑衣男子打倒在地,并且继续施暴,这个时候白衣男子做出防卫行为,那肯定是正当防卫。
区别就在于他们之间的打斗基本是同时开始的,而非一方正在实施不法行为。
警方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如果后果不是特别严重,一般都是调解为主,不接受调解的话基本上也是互有处罚。所以,才有了那句流行话:不要打架,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
出门在外,以和为贵
和谐社会,凡事应该以和为贵,能沟通协商解决的事情,就尽量沟通解决。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是共存的,和谐源于道德约束和个人修养,法制源于法律法规。
当个人行为不能被道德自我约束的时候,就极有可能触犯法律。
要坚持两点原则:第一,凡事不要得寸进尺。第二,遇事也不要得理不饶人。
本事件中,两名黑衣男子找事在先,又感觉自己人多,就得寸进尺,换成一般人,可能就会被他们欺负了,但是欺负之后呢?他们也要面临法律责任。
只不过这次他们遇到了一个“高手”,三两下被打倒。虽然最后获得了一些赔偿,但是我想他们本意并不想拿身体的伤害来换取一些钱财。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是站在白衣男子这边的,可是作为公民,自己的行为是有一个度的,超过 了某个度,有理也变成没理了。
出门在外,还是应该以和为贵,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万一是一个极端之人呢?所以,遇事先报警,让人民警察来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