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公园遛狗中箭怎么回事持有弓箭违法吗?
持有弓箭不违法,弩才是违法的。新闻我也看了,那个人没有在正确的地方使用弓箭,比如:箭馆或者特定的场所。所以想玩弓箭还是好好找找有什么地方是有箭馆的就行,去箭馆玩还是没问题的。
遛狗时狗绳绊倒老人,主人疑似逃跑,谁之责任?
看过视频,对于老人的遭遇很心痛,因为老人因为这一摔不幸离世,而走开的女孩并非狗主人。
事件还原
视频中追赶白狗的女孩据说现年12岁,是狗主人的邻居,当日解开狗主人养的狗,出来遛狗玩。
谁知白狗在路上看到另外一条狗,就去追赶,女孩没有拉住狗绳,白狗就拉着狗绳一路狂奔。
不幸的是,在一个拐弯处,狗绳带倒了路口的老人,造成老人直挺挺头部着地,后抢救无效死亡。
视频中的女孩,看到老人倒地,并无任何抢救措施,待狗回走之时,她慢慢加速跑离现场。
狗主另有其人
据悉,女孩不是白狗的主人,而是其邻居养的,而邻居家的狗就拴在自家门口。
还有报道说狗主人家一直有养狗,多的时候多大五只,并且还因为狗咬人赔过不少钱。
小女孩有责任
虽然女孩未满14周岁,但是我依然认为她对于这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首先狗不是她的,是她私自“拿”邻居的,这实际上有点盗窃的性质,虽然她主观上没有偷走的意图。
但是未经主人允许,便私自带走主人的私人物品,就可以构成盗窃。
接下来正是由于女孩没有拉住狗绳,才造成了接下来的悲剧,无论如何,女孩都逃脱不了责任。
狗主人亦有责任
狗主人也有责任,首先当地是否允许饲养大型犬不得而知,即使允许,为什么不看管好?
而是把这么大一条狗拴在大门外?
请不要拿看家护院来当借口,如果行人路过,被此狗咬伤,难道狗主人就不用负责了吗?
确切的说,大门外已经属于公共场合,并不属于狗主的私人空间,把大型犬放在外边,本身就有潜在的危险。
养狗遛狗都要规范化
现在养狗人和厌狗人的矛盾逐渐尖锐,甚至演化成一种社会矛盾。
除了一些没素质的养狗人,肆意让自己的狗随处大小便之外,更有甚者,出门遛狗不欠狗绳,不带嘴套,随时都给路人带来危险。
放在养狗人嘴边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我家狗狗不咬人”,殊不知,狗就是狗,它最多不咬你而已,对于其他人,在它眼中都是陌生人。
何况狗咬主人的事,也并非没有发生过。
只希望养狗人要规范养狗,不要给他人造成影响,甚至伤害,不要以为“大不了打狂犬疫苗”有多了不起,没人愿意去打。
同时希望国家立法,把狗和其主人的关系法律化,如果狗引起或者造成什么事故,则追究主人的相关责任。
相关事实:12岁的小女孩偷牵的邻居家的狗除去玩,由于自己没有看护好导致两只狗在追逐时绊倒老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明确定义为意外事件,不涉及刑事方面。
女孩十二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假设女孩已满十八岁会有什么刑事责任那?首先女孩遛狗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其次,若是女孩明知自己遛的狗致人受伤,而不去施救,导致老人重伤后死亡还可能成立一个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按照民法典最新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要承担无过错责任。第3人过错导致的,受害人可以请求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或者第3人承担赔偿责任。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第3人追偿。
什么意思那?也就是说狗的主人有义务去赔偿受害人,小女孩儿的家长也有义务去赔偿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可以请求其中一方赔偿,这个事件中明显是小女孩儿的责任,所以说如果狗的主人单独赔偿责任之后要向小女孩的监护人追偿。
所以说养狗需谨慎。买了狗却不知道如何去养,去看护,到时候出了事儿可能要赔到倾家荡产。
遛狗不牵绳造成他人受伤,这种报道不在少数,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当严重,其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太大了。
当我们走在路上,散步都会看见遛狗连绳都不牵的主人,还让狗在路上乱跑,有时还会吓到一些小朋友,搞得让大家都害怕。
也许不牵绳遛狗不犯法,但是当狗攻击到别人,那么这就牵扯到法律了。
当这个女子没牵绳,狗就把这位老人绊倒,也许这只是个意外,但是造成的后果,已经害了一条生命没有了,这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了。当意外出现,这个女孩还想着逃跑,这种行为让人觉得挺不负责任,挺可恨的。这样的行为就是错上加错了。如果当时施救,那结果会不会就不一样呢?
这狗如果不是这个女子的,如果是偷偷牵出来玩的,那这种事情该有谁负责任,如果狗主人不知道,那该向谁去追责呢?
无辜的老人被绊倒,狗主人也应该是有责任的吧。某种意义上说,狗主也并非全错,但是如此,也得责任全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