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足校校长谈韦世豪落泪,足协应该怎么对待青训?
“白眼狼”太多,坐享其成者太多,保护政策太少,支持力度太小…校长谭朝晖谈韦世豪时落泪,反映出鲁能发展青训的艰难和心酸。而足协对待青训的态度,也决定着中国足球的未来。
作为国内最好的青训俱乐部,鲁能这些年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从1999年成立到现在,鲁能青训已经向各级国家队输送了210余人。请注意,这不是人次。此外向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输送球员260余人。最近几年,鲁能足校出品的球员在中超所有国内报名球员中的比例超过了10%。简而言之,中超联赛超一成球员来自鲁能足校。在前不久的开幕的亚足联青少年会议上,鲁能足校还获得了年度青训学院奖。
然而,树大招风加上政策短板,鲁能在这些年的青训发展中也遭受了不少磨难。被俱乐部挖墙脚、被球员家长违约等事件时有发生。最典型的莫过于韦世豪、唐诗等优秀青训苗子了,不感鲁能多年培养之恩,借口出国深造摆脱俱乐部,回头转签国内其他俱乐部谋取高薪。他们这样的做法不仅让鲁能多年的悉心培养付之东流,还带坏了不少小球员,更准确的说,是带坏了小球员的家长和其它某些青训不力的俱乐部。
这样的事件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显然是在政策上存在着漏洞,而作为中国足球掌门人的足协有责任去堵上这个漏洞,毕竟鲁能青训健康发展真正受益的不只是某个俱乐部,而是整个中国足球。对于足协来说,鲁能和其它中超俱乐部都是自家孩子,对于挖自家墙角、坐享其成的俱乐部,足协不能充当和事佬,更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拿出手腕和戒尺,赏罚分明才是正途。
大家怎么看,欢迎一起讨论。我是巡逻官,期待大家的关注。
(体育巡逻官)
看了一些网友的评论,韦世豪这件事其实大家说的大差不离,但围绕韦世豪与鲁能足校的归属问题是大家质疑比较大的。首先鲁能足校确实是有学费的,虽然鲁能足校的教学质量较高,有口皆碑,但学费也是一笔不菲的费用。鲁能足校官网所刊登的招生简章中明确标明了22000元的硬性费用,且招生对象是二年级至四年级。这里有人就问了,既然是明码标价,我学成后自己出去闯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里就是很多人对足校模式的一种误区。鲁能足校和鲁能梯队是两回事,韦世豪在很小时已经和鲁能梯队签订了合同,他的一切费用都被免除甚至还有一定的补贴,也就是说他已经和鲁能俱乐部签订了合同。当然合同这一块涉及到未成年法,还需专业人士解读,但国外这样的模式屡见不鲜,且我们之前的体工队模式就是如此。
鲁能足校是为了那些想通过体育特招考大学的特殊人才所开办的班级,体育、艺术本就是门槛较高的行业,没有天赋很难达到一定高度,所以这些行业前期的学习费用很贵,事实上我们国家目前对素质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有补贴,国外的高等教育费用也是相当的惊人。我国目前对九年义务制教育免除了学费,所以相较于免费的教育而言鲁能足校费用确实惊人,但这种特殊班级应该对标的是私立学校,因为两者的教育模式与内容都是与公立学校不同的,甚至最后在高考时升学的途径也有很大不同。
而鲁能梯队,就是为了给鲁能一线队储备人才的,就像CBA的八一队球员不能转会一样(之前的印象,已经很多年不看了欢迎大家指教),你进入这个团队之后会享受他们的福利待遇,自然也要去和他们有白纸黑字的合同约束,这个世界上无条件养育你的只有你的父母。
而韦世豪与唐诗这件事,就是两人违反了合同而已,鲁能俱乐部完全可以提出诉讼。当时二人提出要回去读书考大学,而鲁能俱乐部是为了培养足球人才而设立的,既然你不打算走这条路,鲁能俱乐部自然是要考虑一下的,强扭的瓜不甜。但两人离开俱乐部之后却私自转会国外,等于还在从事同行业运动,这就属于商业欺诈了。
韦世豪的天赋、技术确实比较拔尖这没有错,但就事论事;韦世豪念不念鲁能旧情这是他自己的权利,外人管不着;但如果是违反了合同,那自然是应该根据条款进行赔付的,最终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鲁能撤诉。
确实目前从事足球运动的前期培训费比较昂贵,但职业俱乐部也是考虑到这一方面,通过提前签约的方式现行承担费用,让那些有天赋的球员得以继续学习,通过今后成才所省去的转会费来弥补损失。如果是因为其中有什么不平等条款,可以不签;但签订了就代表你认可了,而且既然你也拿不出合理的解释,这件事目前来看韦世豪与唐诗确实是做错了的一方。
费用这个事情就是物以稀而贵,因为确实专业足校太少,导致整个行业比较封闭,用人成本昂贵。所以专业人才少,费用高,中超球员能力不见涨,但薪水却有很大的涨幅。这是市场经济所决定的,因为足球在全世界商业领域的特殊影响力,中国足球也是跟着吃了一波红利,但底层并没有改变多少。希望接下来可以找到一个相对的平衡点,让更多没有能力承担这个费用的球员去走向这条道路吧。
韦世豪事件表面原因是他的家人人品不行,贪图金钱,鲁能这边在已经起诉后的大度也没有换来一句感恩的话!!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足协没有出台保护青训的任何政策!从而让韦家这种无良小人和无良经纪人敢肆无忌惮的运作出口转内销!
可笑的是足协出台的一些奇葩政策分分钟就能搞出来,然而真正保护青训的政策喊了这么多年却没有搞出来
2017赛季第四轮联赛,鲁能泰山足校“叛走”少年韦世豪代表上海上港攻破了鲁能泰山球门,结果导致鲁能泰山客场1:2败北。鲁能泰山足校党委书记谭朝晖得到这个消息后,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谭朝晖在接受央视《足球之夜》栏目采访时,专门说起了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韦世豪自10岁左右到了鲁能泰山足校,并进入了鲁能泰山职业梯队,其训练和比赛等费是由鲁能泰山足校提供的。双方的合同中也明确规定:球员可以中途退学,但是以后不能再从事足球运动员职业,否则就要赔偿足校的训练和比赛费用!韦世豪在鲁能泰山足校学习8年,其训练和比赛费用不是一笔小数!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韦世豪、唐诗的父母以韦世豪、唐诗以后不再踢球、要补习文化课为由,让两人离开了鲁能泰山足校,单方面撕毁了和鲁能泰山足校的协议,这让鲁能泰山足校非常难过!为此足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二人赔偿鲁能泰山足校在二人身上花费的培养费用。但是后来鲁能泰山足校考虑到这件事情对二人影响过大,怕毁了这两个好苗子,又无奈撤诉!
所以当谭校长知道了韦世豪这名鲁能泰山白白花费了8年时光、白白耗费了无数的心血和财力重点培养出来的足球新星,不仅不能为自己所用,反而代表别的俱乐部攻破了鲁能泰山队的大门,眼泪就再也忍不住的流了下来!这是心酸的泪水!也是无奈、委屈的泪水!当然这也是高兴的泪水,毕竟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成才了!
在韦世豪、唐诗这件事情上,鲁能泰山足校无疑是弱势群体,这件事情真实的反映了中国足球青训机构的无奈与心酸!我们都说中国足球每况愈下的根源在于中国青训不行,但中国足球如此的大环境,哪一家企业敢放心大搞青训?
如今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年,至今这种类似“洗澡鱼”一样的球员“出口转内销”并没有彻底杜绝,我们的足协应当深刻反思!
一、足协应该主动、严厉打击这种类似“洗澡鱼”一样的球员出口转内销模式,并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使青训球员的培训合同与俱乐部的职业合同能够无缝衔接,保证青训机构的利益不再受到类似伤害!
二、足协应该制定严密的、操作性强的、能够落地的青训球员联合补偿机制,让青训机构可以通过青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大家都愿意搞青训,让大家都能够安心搞青训!
三、足协必须允许青训搞得好的俱乐部组织自己的青训球员踢低级别的职业联赛,让足校的苗子、尖子球员能够尽早踢上职业联赛,而不用在足校被拘束在同龄人中间,踢着无聊的青超联赛,看不到晋升的希望!
“中国足球的发展要靠青训”可以说是一句老生常谈,几乎每个关心中国足球的人都知道,也几乎都能谈的头头是道!但我们从上到下到底有没有认真的去做这件事,有没有去创造和维护有利于青训的足球发展环境,值得怀疑!值得反思!!!
谢谢您的邀请!看到“鲁能足校校长谈韦世豪落泪”的字眼,触到了泪点!中国足球不能再让老实人吃亏了!关于足球青训问题,在此想向足协谈点个人看法。
第一、鲁能足校校长谈韦世豪落泪的来龙去脉
这是两年前的2017年4月7日发生的事了。17赛季中超联赛第4轮,鲁能1-2客场负于上港,为主队打入致胜一球的,正是从鲁能青训重点培养、后出走的韦世豪!据报道,鲁能足校校长当时听到进球的是韦世豪的时候,当场流下了眼泪!
鲁能足校党委书记谭朝晖在接受央视《超级足球之夜》栏目采访时谈到韦世豪,以非常复杂的心情表示鲁能足校是“弱势群体”。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4年鲁能足校曾将本校U18主力球员韦世豪和唐诗的家长告上法庭,原因是违反培训协议,要求两位家长赔偿已经发生的培训经费。但此后不久,鲁能足校撤回了诉讼。根据培训协议,鲁能足校培养的球员如果中止培训,但又(注:参加职业联赛?)进行足球比赛,需要支付鲁能足校的培训费用。
当时两位家长听从了经纪人的建议,向鲁能足校提出孩子不想踢球、回去改学文化课,这就避免了支付培训费。但实际上,当时两位家长收了经纪人的200万元,然后签约国外俱乐部,将两名球员送出国留洋。当然,这也没有支付培训费用给鲁能足校。简单说,这叫偷龙转凤,或者准确地说,叫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说难听点,这叫欺骗!
第二、从陈戌源对鲁能足校的三点要求说起
2019年10月31日,足协主席陈戌源到鲁能调研的时候,在肯定鲁能青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鲁能青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希望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文化教育,三是希望从青少年专业训练培养上加大投入。
我认为,陈主席的三点要求提得非常好。足校除了培养青少年踢球,更重要的是教育青少年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合格人才。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人,不过行尸走肉;没有职业道德、没有为国争光的高尚品格的球员,充其量也就一绿茵鲁夫。
但是,俱乐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青训了,作为管理部门,足协也应该多为俱乐部着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能总让老实人吃亏。
像上述韦世豪和唐诗一事,鲁能之所以撤诉,完全是出于一遍师者仁心。学生再怎么“反骨”,毕竟是自己培养出来的。如果鲁能足校继续起诉,这两名球员将终身不能参加职业比赛(或者不得从事与足球有关的工作?)。也就不可能有上述鲁能1-2上港之战韦世豪那一脚世界波。鲁能足校可以说是打碎了牙齿咽下肚子,有苦自己知。
那么,足协如何从宏观上维护俱乐部的权益呢?我认为至少有一项具体的工作是可以做的:在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各俱乐部的青训档案,并统一在足协备案,由专门部门、专人负责管理,随时对档案进行动态维护。如各俱乐部青训球员有出、入等变动,由俱乐部向足协相关部门报备(必须注明理由),以作为最终依据。每赛季结束后,足协将此档案向全社会公布以示公正。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避免俱乐部如鲁能足校一样,即使出于“仁慈之心”而不作诉讼,足协也要主动介入进行纠正,而不以俱乐部诉讼与否作为唯一证据。明确地说,足协应该作为诉讼的主体,而不是俱乐部。
当然,这只是足协关心、支持俱乐部青训的一个非常具体的工作,在此也不想就足协如何对待俱乐部青训展开谈太多。总的一句话,中国足球要发展、提高,最基础的工作在所有俱乐部的青训。没有足协的指导和支持,俱乐部的青训可能不一定做得非常完美。而这个支持,本身就包括对俱乐部合法利益的切实维护,不能让他们的心血白费,不能总让所有足校的校长谈到自己培养的学生时,都要伤心落泪!不能让这种悲剧再次发生!
(今日头条悟空独稿,未经许可禁止今日头条之外转载!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