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伸手进笼喂食马戏团老虎,被咬不放,你怎么看?
这个老人自作自受,这种常识应该是懂的,老虎毕竟是野兽,兽性大发它还是要对人下手的!何况即使是家犬不是主人是生人接近它它也是要下口的!马戏团的对与错我们可以不去理会,虎毕竟是关在笼子里!你不能把虎当成家宠!
我认为,老人伸手进笼喂食马戏团老虎,并不是不知道老虎危险,而是出于一种炫耀心理,想要显示出自己的无畏,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咬。这种人普遍存在教育程度不高,做事不负责的特点。最近老虎咬人的事件屡见不鲜。
2017年1月29日下午2点半左右,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咬人事件。一名游客在近距离逗老虎时被老虎咬入园内。下午5点时,该名游客抢救无效死亡。园区的视频录像证明该男子没有买票,是翻越动物园外面的围墙,直接跳进虎园的。
7·23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是指2016年7月23日15时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造成这此次事件的原因: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安全告示从未缺少,安全常识也从小教起,为什么这些人非要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呢?还是警惕性不够高。
只是咬住,老人还真是命大……这绝不是逛动物园或者马戏团的正确打开方式……然而,却有太多人缺乏安全意识,做了类似的事情。
对野兽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它们虽然被圈养,但野性仍在。即使有人看护也一样,如昆明一位6岁的小女孩就在与老虎合影的过程中被咬死。别说是游客,就是饲养员和工作人员也有被伤害的时候,不仅2014年八达岭野生动物园1工作人员被猛虎咬伤致死,2010和2013年在上海都有工作人员被老虎咬死,2013年的那例还是一位有20年经验的老饲养员。不止局限于老虎,饲养员中还有被金钱豹毙命的(2012, 福建南平),被大象踩死的(2014, 昆明),被野骆驼咬碎颅骨的(2012, 大连)等等。
作为游客,在动物园/马戏团中要遵守规则,保持必要的安全距,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主动找事。如虎豹等有时候会把爪子伸出到笼子的间隙来,有游客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和灵巧,会翻过护栏,靠近笼边,迅速击打一下大猫的“手背”,和这些大猫玩“击掌游戏”。这相当危险。实际上,野兽比我们反应快多了,只要它们想,这人多半会被大猫用前爪搂到笼边,随便咬两下就能造成严重伤害,它们的利齿足以咬穿人的颅骨。这位老人没有被老虎一把搂过去,已经算幸运!
即使距离较远,也不要试图做出挑衅性行为,一些动物,如大象、猩猩和猴子,都具有远程攻击能力。如果游客向它们砸东西,它们通常会反击,力度往往还要大得多,有时还更准确。如2012年武汉动物园内,一男性用石块击中大象,结果被水泥块反击,造成一名无辜的女性游客受伤。为了自己和周围人的安全,如果遇到有类似不文明的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
此外,家长一定要全程陪护未成年人,不能让他们独自游荡,更不能让他们自己买票入园或观看节目。未成年人对危险的判断和处理能力不及成人,也往往容易过度接近动物,被动物咬伤、致死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多起。
如何评价老人的狗咬伤了邻居,然后烧了自家房子?
老汉蒲某的做法简直匪夷所思,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
蒲某的狗咬伤邻居,给别人造成伤害,产生痛苦。是蒲某养狗不拴狗绳的后果。狗伤人,作为主人,蒲某有看管不当的责任,需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伤害严重,蒲某甚至要负法律责任。伤害已经造成,做为狗的主人,蒲某首先应该向邻居赔礼道歉,并进行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这才是做人基本的道德底线。
事后蒲某逃避与邻居沟通,对别人的痛苦不闻不问,是自私自利的思想在作祟。邻居提出赔偿,是合理要求。蒲某没有反思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反以为邻居欺负自己。素质多么低下。
蒲某甚至愚昧到把自己的房屋毁于一旦。愚蠢地认为:反正我也没有财产了,看你怎么索赔。蒲某的行为害人害己。在把自己拽离这个地球之前,蒲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纵火罪,且并不能逃避赔偿责任。
蒲某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令人啼笑皆非!